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六个工程”具体要求,将诚信建设工程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坚持宣传教育和业务工作相结合、长效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为司法领域注入诚信力量。
01
强化司法公开
着力展现阳光司法
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在司法公开、服务大众方面协调并存,104份精品文书审核上网,让群众与司法裁判文书“零距离”接触。上半年,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4件,接待律师49人次,互联网阅卷2件。常态化开展“开放日”“接待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从群众中选出两名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专注于加强对司法审判业务、案件审判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选拔任用、履职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已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2次。
02
定期会商研判
着力提升案件质效
严格落实《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制定《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案件阅核工作机制(试行)》,严把案件裁判质量关,切实提高案件质效。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委会作用,定期开展发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类案会诊分析研讨,制定《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细则(试行)》,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和裁判尺度,避免因“类案不同判”导致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下降。用好数据会商,找准症结所在,建立长期未结案件预警动态监管,截至目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无长期未结案件。
03
完善工作机制
着力防范涉企冤案
制定《石拐区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家冤错案防范和纠错机制》,准确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非法证据有效排除、控辩双方充分对抗等庭审实质化审理举措,以5项内容22项具体措施防范冤假错案,尊重和保障企业家人权。设立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委员会,集合“人大+政协+工商联”力量,多元有效防止冤假错案,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04
坚持层层甄别
着力防范虚假诉讼
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对虚假诉讼行为的甄别判断,通过会商研判、案件评查等形式加大排查力度,力争在源头制止虚假诉讼行为。严格执行《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防范虚假诉讼工作制度(试行)》《立案环节防范虚假诉讼工作指引(试行)》,重点关注民间借贷、离婚、追索劳动报酬、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的案件,重点审查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不合常理等10项具体情形,从立审执全流程防范虚假诉讼,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05
重拳铁腕出击
着力开展执行攻坚
注重协同配合,区人民法院与区公安分局执行联动,签订《关于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扩大查人找物的渠道,联合查询7次33人。区人民法院与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签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联动机制》,依法及时有效打击严重失信的拒执犯罪,保障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深入开展涉府、涉企、涉民生、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切实提升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率,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强化执源治理,制定《石拐区人民法院判后释疑及执前督促程序操作办法(试行)》《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充分发挥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提升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
06
坚持从严治党
着力强化司法监督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实行月报告、季总结,组织全区228名政法干警按期填报“三个规定”,均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严格落实司法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共有1名干警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相关信息1条,未在我区代理案件。今年以来,办理离任审批手续6人,其中在编干警调动1人,在编干警退休2人,聘用制干警离职3人。
07
开展涉企行动
着力护航企业发展
切实加大涉企民事执行案件监督力度,1-6月,办理涉企执行案件5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已全部回复整改。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工作,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警企服务站1处,对滞留在侦查阶段的涉企“挂案”逐案督办清理。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正对属于我区在侦在办跨省区域性执法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共破获食品药品环境类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7人取保、1人监视居住),另有1起有毒有害食品类案件正处于侦查阶段。2022年5月集中管辖以来,石拐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23件,审(执)结604件,结案率97%,其中审理侵害商标权纠纷208件、不正当竞争纠纷59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232件。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318件,调解成功214件,调解成功率67%。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