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工程】石拐区人民法院:抓实诚信建设工程 赋能高质量发展

政务   2024-11-14 19:15   内蒙古  

维护公平竞争

护航创新创业

促进社会和谐

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

推动司法公信建设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石拐区法院持续深化工作举措,努力通过法治环境之“善”促营商环境之“优”,以司法公信之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你好,我们是石拐区法院执行干警,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你配合到法院接受调查。”今年初夏的一个夜晚,石拐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谢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执行强制措施。在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谢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长期处于失联状态。经过详细地摸排走访,执行干警终于锁定了其居住地址,经确认谢某身份后将其带到法院。


在执行干警严肃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后果的情况下,谢某仍旧称其没有还款能力,拒不给付欠款,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在被司法拘留的第二日,谢某表示其认识到了错误,其妻子一次性将执行案款打至法院账户,谢某也被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一种处罚,是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近年来,石拐区法院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司法公信建设,探索形成了符合地区实际情况的“1234工作法”。



“1”构建一个格局




石拐区法院先后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律师协会等多个部门机构建立了有效衔接机制,同时深化“呼包鄂乌”区域交流协作,承办第二届“呼包鄂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会,推进四地法院共商共享,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2”畅通两个渠道




在诉讼服务窗口开辟涉企绿色通道,按照“优先审核、优先立案、优先流转、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畅通涉企案件快办渠道;搭建“共享法庭”畅通法院与企业交流沟通渠道。



“3”聚力三个环节




围绕诚信建设工程,聚力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在立案环节,强化对虚假诉讼行为的甄别判断,在源头遏制虚假诉讼。在审判环节,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在执行环节,成立“执行110”指挥中心,与石拐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签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联动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执行悬赏公告,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对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向其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



“4”打造四个站室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自治区、市、区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工作室,人大代表诉调工作室和政协委员诉调工作室,进一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开创新局面。



来  源:包头中院

编  辑:杜佳欣

一  审:索龙嘎

二  审:吕梓裕

三  审:高玉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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