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卢晓中教授在《教育家》发表题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分类与协同》文章

财富   2024-12-23 17:27   广东  


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分类与协同





卢晓中 | 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院长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由此可见,人才本身就具有创新的含义,而当这种创新性 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可称之为创新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处于创新人才群体的“头部”,显然是名副其实的“关键少数”。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对于强国建设意义十分重大,也是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使命和标识。 在当今时代,拔尖与创新紧密关联,甚至已呈高度一致。过去的人才存在只拔尖不创新的现象,以致有学者呼吁“人才不能仅拔尖不创新”。当今的人才要拔尖就必须创新,创新是拔尖的应有之义。


人才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拔尖创新人才与社会需求高度关联,而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决定了拔尖创新人才是多类型的。也就是说,拔尖创新人才不仅包括研究型,也包括应用型和技能型。因此,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也必须是分类的,其中研究型大学主要培养研究型拔尖创新人才,应用型高校主要培养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职业院校主要培养技能型拔尖创新人才。


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来说,分类亦须协同。拔尖创新人才分类培养构成了教育链,对应拔尖创新人才链。首先要从教育链与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相融合的角度,基于科教融合的思想理念,深入探索不同层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链式”协同培养模式,并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分类转换机制。


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是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同样也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一环,是一种开放式创新具体到高校分类发展而言,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实际上体现了在人才培养上的一种高校分类方式,即产教融合是应用型的技术技能创新,科教融合是研究型的科学创新, 通过产教融合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拔尖创新人才, 通过科教融合培养研究型的拔尖创新人才。同时,研究型拔尖创新人才与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技能型拔尖创新人才亟需衔接与融通。因此,需要将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纳入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加强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和科教融合培养共同体。


纵向教育体系培养共同体的构建是拔尖创新人才协同培养的另一重要方面。这既包含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过程中的衔接与对接,也包括各个学段内部的衔接与对接,包括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模式、文化环境等方面的衔接与对接,力求避免当前普遍存在的教育各学段培养目标狭隘功利化现象,使教育链与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链有机衔接,从而构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共同体。


值得指出的是,分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需进一步深化以分类评价为牵引的高校分类改革,从而促进高校分类发展,构建起高等教育分类体系。特别要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分类评价改革,使之不仅促使各层类高校能够各安其位培养相应的拔尖创新人才,同时形成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分类体系。

文章来源:《教育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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