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畸形筛查

健康   2024-11-19 21:21   山东  
“中孕期系统产前超声检查”,也被称为“大畸形筛查”(Anomaly Scan),是一种专业的医学检查,它不仅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胎盘和羊水状况,还对胎宝宝的各个器官和系统进行详尽的检查。这一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识别胎儿是否存在重大的结构性异常,因此被通俗地称为“大畸形筛查”。

对于具体的检查内容,感兴趣的人士可以参考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发布的“产前超声检查指南”或国际妇产科超声学会(ISUOG)制定的相关指导文件。

为何“大畸形筛查”通常安排在妊娠20至24周进行?
这一检查时间的安排基于两个主要原因。首先,在这个时期,大多数胎儿结构异常都能被发现。如果检查过早,胎儿较小,器官发育不完全,可能无法检测到异常。其次,这一时间点也考虑到了终止妊娠的可能性。如果检查过晚,胎儿已经达到可能存活的阶段,此时发现重大畸形并考虑终止妊娠将涉及复杂的伦理问题,并对母亲造成身心双重负担。值得注意的是,ISUOG指南推荐的检查时间是18至22周,这主要是因为在许多欧美国家,胎儿重大结构畸形可以终止妊娠的最晚时间为24周,且这些国家的超声医生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将检查时间定在20至24周,是基于我国实际情况的考量。

“大畸形筛查”的检出率如何?
公众不应过分期望“大畸形筛查”能够发现所有的异常,因为孕妇腹部脂肪厚度、胎儿体位、羊水量以及医生的经验和技能等因素都会影响检出率。根据国际经验,如果“大畸形筛查”的检出率能达到80%左右,就已经是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将胎儿畸形漏诊的责任完全归咎于超声医生是不合理的,因为即使是成人超声检查,也无法保证100%发现问题,更何况胎儿位于母亲子宫内,体积较小。

在进行“大畸形筛查”时,应避免向超声医生提出某些问题:
想要了解胎儿性别?这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国家法律规定,除非有特殊的医学指征,否则禁止使用超声或其他方法进行性别鉴定。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超声医生属于辅助科室,不得就胎儿异常及处理与患者沟通。他们只能提供诊断,而病情讨论和处理应由产科医生负责。在国外,产科医生可以自行进行超声检查并出具报告,因此可以在检查过程中与患者沟通。中国似乎是唯一不允许临床医生进行超声并出具报告的国家。

因此,在超声检查时,如果超声医生不回答你的问题,请不要责怪他们,这不是态度问题,而是规定所限,即使他们回答了也不算数。

面对“大畸形筛查”结果异常时的应对策略:
1、“大畸形筛查”发现问题并不一定意味着严重问题,同样,没有发现问题也不代表完全无问题。发现问题后,最重要的是选择合适的医生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咨询,并非所有产科医生都具备相应的能力。对于复杂问题,可能需要多学科医生团队的共同讨论。
2、与单一畸形相比,多发畸形胎儿发生染色体异常的风险更高,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检查。
3、对于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的异常,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进行胎儿MRI检查,因为MRI能提供更多信息,有助于提高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的检出率。
4、对于重大或复杂的胎儿畸形,最好到具备后续处理能力的产前诊断中心(胎儿医学中心)进行就诊。

“大畸形筛查”异常的咨询原则:
在面对“大畸形筛查”异常时,专业的产前诊断(胎儿医学)专科医生不会简单地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案,也不会提供模糊不清的建议。专科医生的角色是帮助患者做出决策,而不是替患者做决策。

医生应提供尽可能多的准确信息,让患者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案,而不是替他们做决定。因此,不要总是问:“医生,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因为医生不是你,价值观、教育背景和家庭环境都不同,不可能有一致的看法。此外,医生在职业状态下和作为患者的思维方式也是不同的,因此决策也会有所不同。如果一次咨询后仍感到不明确或不放心,可以寻求其他医生或医院的二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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