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国际法的编纂”讲座圆满召开

学术   2024-11-25 16:39   北京  

研讨会概要


2024年11月21日,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功举办“中国与国际法的编纂”线上讲座。讲座邀请到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穆秋瑞(Ryan Martínez Mitchell)担任主讲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晓航主持讲座,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季华、欧洲大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杨肯担任与谈人。校内外众多师生参与本次讲座,反响热烈。

讲座内容  


穆秋瑞教授发言


讲座聚焦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中国参与的国际法编纂进程。穆秋瑞教授首先指出,历史地看,中国在国际法规则的塑造和编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主流国际法史对这一历史时期中国的积极作用有所忽略。穆秋瑞教授认为,虽然主流观点经常将1899年和1907年的两次海牙和会同等看待,但二者实际上大为不同。清政府在1899年第一次海牙和会的参与有限,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此次会议由西方列强主导且规则制定权集中于少数列强;二是清廷代表担忧新的国际法规范可能成为为列强侵略行为辩护的工具,进而危害中国主权。从与会国家的数量和范围来看,1907年第二次海牙和会更加全球化和多元化,更多“边缘国家”直接且积极参与其中,穆秋瑞教授认为这是新的国际法时代之始。1907年海牙和会中关于设立一个国际性法庭的议题象征了第一个(潜在的)真正的国际司法机构的出现。至于国际性法庭的法官构成,大国提出基于地缘政治和海军力量为标准的法官任期计划,在此标准下,中国被列为“三等国”。中国和其他边缘国家代表表示抗议,并提出人口或资源等其他标准。在1907年海牙和会中,中国代表还提出应当给“战争”作出明确的概念界定。穆秋瑞教授认为,1907年海牙和会象征着中国开始将国际法编纂视作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洋政府时期,中国曾计划参加第三次海牙和会并计划在第三次海牙和会中讨论废除治外法权等重要议题。但随着一战爆发,第三次海牙和会未能顺利举行,中国也面临诸多复杂问题,比如“二十一条”等。一战结束后的巴黎和会上,由于五四运动的影响,中国代表团坚决反对日本霸占山东的要求,拒绝签署《凡尔赛条约》、抵制不平等规则,这体现出一种影响广泛的民族主义的曙光。
国际联盟时期,中国的国联代表提出诸多关于新的国际法秩序的规划和建议,比如谴责诉诸武力作为报复国际不法行为的手段,建议排除国家因内部动乱而导致对外国人伤害的责任等。又如,王宠惠参与常设国际法院司法工作,并和何塞·古斯塔沃·格雷罗(José Gustavo Guerrero)撰写共同报告,提出“国家不对任何为维护国家合法权利而采取的行为负责”的主张。伍朝枢在1930年海牙国际法编纂会议上有效地阻止了有些国家提出的提高外国国民待遇的要求,并事实上推动了现代“国民待遇”规范的形成。梁鋆立主张利用国际联盟机制限制和制裁日本的侵略行为,推动对“战争”的明确定义,提出“任何与和平手段解决争端相悖的行为都是战争”。此外,穆秋瑞教授指出,国际组织中的地域代表性可以追溯至中国提出的“分洲主义”(continentalism),这一原则影响了后续国际组织的设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历史上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和大国主导的政治格局,中国的合理国际法诉求常常受阻。如在1922年华盛顿海军会议上,中国关心的关税自主、治外法权等问题未获实质突破。因此,当时年仅20多岁的周恩来便对国际联盟秩序提出了强烈批评,认为必须建立无产阶级主导的国际秩序,使中国以及在现有体系中受到干预和压迫的其他国家获得更加平等的法律地位。自1931年起,国际法学家越来越多地撰文讨论禁止侵略和改革国际组织的必要性,穆秋瑞教授指出中国是其中最有力的倡议者之一。周鲠生提出“爱国外交”,认为对日本侵略的回应,如抵制、制裁或不承认,都是对其违反国际法的合法报复形式。中国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抵制、罢工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和非正式制裁有助于确立可接受的国际制裁形式。
二战期间及战后,中国在参与规划战后国际秩序方面,呼吁建立更合法和更强有力的国际体系。王宠惠在1941年代表国民政府提议制定《太平洋宪章》作为《大西洋宪章》的补充,强调国家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限制武力使用及建立国际法执行机制等原则。虽部分建议因美国立场未完全落实,但王宠惠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在之后通过的《联合国宪章》中。冷战初期,尽管联合国机制停滞不前,但中国在万隆会议等场合积极作为,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处理国际关系提供了新的准则。

讨论环节


在讨论环节,主持人和两位与谈人对穆秋瑞教授讲座的内容进行了点评和提问。


季华老师发言

季华老师提问穆秋瑞教授选择研究中国国际法历史的原因,以及目前学界在该领域的前沿动态。穆秋瑞教授回应,研究中国在国际法中的角色旨在填补国际法历史研究的空白,使中国经验得到更广泛认可,促进国际法研究的全面性。同时,主流国际法学界对历史上中国对国际法发展的贡献并未充分重视,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方面的研究。


杨肯先生发言

杨肯先生关注到中国国际法精英人物与大众导向群体在国际法编纂中的张力关系,认为顾维钧等人更具精英阶层特点,而周鲠生倡导的“爱国外交”强调民众参与。穆秋瑞教授认同国际法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不同政治派别和群体的观点,应突破传统国家单一意识视角,关注内部多样性,同时呼吁建立更包容的国际法秩序,吸纳更多不同声音参与讨论。
讲座的最后,陈晓航老师进行总结,指出中国国际法历史和实践是一个重要的学术课题,但在主流国际法叙事中却常被忽视。陈晓航老师对与会专家学者、老师同学表示感谢,并表达了对未来能够继续就这一重要课题进行交流探讨的期望。

主讲人介绍


穆秋瑞(Ryan Martínez Mitchell)是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他的研究领域包括国际法与比较法、法律史、中国法律和亚洲法律体系等,并且在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上述研究领域的成果。同时,他在《外交事务》《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等媒体上发表了与上述研究领域相关的评论和分析。他的第一本专著Recentering the World: China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穆秋瑞拥有美国新学院大学的学士学位,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博士学位,以及耶鲁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他同时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会员。

/吴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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