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国际法和人权论坛”第七期
会议概要
环节一 主讲人报告
孙萌教授发言
白桂梅教授发言
会上,白桂梅教授首先介绍了本次讲座的嘉宾,并向与会专家表示欢迎,随后邀请孙萌教授正式讲座。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孙萌教授首先对中心的邀请和与会教授的参与表示了感谢,随后开始了讲座。孙萌教授指出目前国际人权法和引渡之间产生了博弈,从国际人权法在引渡中的适用方式和问题、在引渡中适用的国际人权标准以及国际人权法对于引渡的变革三个方面介绍了国际人权法对引渡造成的影响。孙萌教授指出,引渡作为一种古老的制度与二战后新出现的人权保障之间产生了互动,国际人权法的标准被纳入了国内引渡法和引渡条约,国际和区域人权机关对于国际人权法的适用落实了被引渡人的人权保护,但是这种人权保障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一个国家引渡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再平衡过程。孙萌教授从赖昌星案、黄海勇案入手,说明了国际人权法如何适用于引渡制度和实践的问题,指出尽管不同国家规定了引渡罪犯的不同流程,但这些国家大多需要审查引渡是否违反国内引渡法、国际条约以及涉及的人权义务,这些审查标准体现了人权标准已经被纳入了引渡的条约以及程序。孙萌教授进一步解释了没有实施死刑或酷刑的被请求国为何要承担责任、国际人权法为何可以“域外适用”于对请求国的人权风险评估两个问题,指出1989年的索林案澄清了在引渡案中的人权标准的重要性,其确立了被请求国对于请求人所面临的人权风险的预见性义务,明确了被请求国在履行引渡条约时应兼顾人权保障义务。该案对于日后国际、区域人权机关审查引渡案件产生了深远影响。孙萌教授进一步阐释了国际人权法适用于引渡产生的争论,用一国的人权标准去评估他国的人权状况会产生诸多政治问题与法律问题,如何设置相关评估标准发挥人权保障的真正作用而不被犯罪分子滥用是目前面临的问题。孙萌教授论述了在引渡中适用的免受酷刑的权利、生命权、公正审判权这三个国际人权标准的发展过程以及最新进展。在免受酷刑的权利标准的发展中,国际人权机构将免受酷刑作为一项绝对性的权利予以适用,并对其进行了扩大性解释。在生命权适用的发展过程中,死刑不引渡已经成为诸多国家在实践中的选择。目前对于生命权的保障还提出了国家具有防止罪犯自杀的义务。公正审判权作为一项正在发展中的标准,诸多案例正在探讨如何在引渡过程中适用公正审判权。之后,孙萌教授探讨了国际人权法对于引渡在理念上、制度上、实践上和结构上的变革。在理念上,国际人权法使得引渡不再仅仅是国家间的问题,还涉及对个人的保障,一国需要确保引渡与其所承担的人权义务相符合。在制度上,国际人权法被国内法和国际条约所吸纳,进一步加强了对个人人权的保障。在实践上,这种变更增加了人权审查的程序、改变了引渡条件、并部分改变了引渡结果,使人权保障的光辉照耀到了引渡实践中。在结构上,国际人权法提升了被引渡人的地位,重新分配了人权保障的义务,使得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都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最后孙萌教授总结了人权与国家引渡利益的再平衡,认为国际人权法的适用虽然促进了人权的保障,仍然需要看到人权保障需要受到国家引渡利益极大限制的制度安排和现实。
白桂梅教授对孙萌教授的讲座表示了感谢,总结了孙萌教授所讲的国际人权法纳入引渡的历史、国际人权法对引渡制度的变更、国际人权法与引渡利益的平衡等主要议题,并主持开展了后续的讨论。
环节二 与谈人发言
黄风教授发言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风对白桂梅教授的邀请表示了感谢,对孙萌教授的讲座表达了认可,并且就我国的实践发表了意见。黄风教授总结了讲座所涉及死刑生命权的保护、酷刑、公正审判的问题,对讲座涉及的两个案例进行了一步探讨。在死刑问题上,黄风教授认为目前引渡中的死刑问题与一国的死刑刑事政策逐渐脱钩,死刑不引渡的原则正在变得越来越刚性,采取死刑的国家仍然会对死刑犯不引渡进行规定,死刑问题与国际人权问题的联系逐渐紧密。黄风教授将酷刑问题等同于刑讯问题,在我国刑讯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但目前实践中仍然存在。黄风教授进一步指出除了刑讯外,酷刑还涉及有辱人格的待遇,并且介绍了我国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假释的相关规定。在公正审判的问题上,黄风教授就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六种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外国以此为由拒绝我国引渡请求的现实情况。最后,黄风教授认为国际人权法对引渡所引起的争议也是我国目前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
环节三 会议总结
会议现场
会议的最后,白桂梅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并对与会专家学者、老师同学表示感谢。第七期“未名国际法与人权论坛”至此圆满落下帷幕。
文/赵田恬
排版/齐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