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兰州市第八十一中学本次采购使用询价方式采购自行车棚维修加固、挪移项目,总预算金额为2.3161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2.3161万,否则视为无效。
二、自行车棚维修加固、挪移项目主要包括:自行车棚由明德楼南侧挪至明德楼楼后(东面);车棚宽度缩减1米;自行车棚长度加长一节3.8m;自行车棚阳光板全部更新。
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营业范围:供应商经营范围要有“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
四、询价响应文件中至少有以下内容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价报价表(见附表)。
4、产品质量保证书。
5、根据兰教财〔2021〕47 号文件,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局系统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针对中小企业进行询价。参与询价的中小企业必须按照附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请各参与询价的单位在此时间前提交(可以邮寄)密封好的询价响应文件。我校采购小组会于此时间开封,并在提交的公司中选择最低价成交并通知成交单位,成交结果在我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工中街181号兰州市第八十一中学,段主任 电话:13919962656
七、成交单位确定方式:选择满足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且报最低价的单位成交。兰州市第八十一中学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参加我校此次询价项目。
兰州市第八十一中学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兰州市第八十一中学询价报价表
我校拟采购防水维修项目,请贵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前将密封好的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到(可以邮寄)我校。我校采购小组将根据各公司报价,选择最低价成交,感谢贵公司的参与。
报价表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