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刑事裁判中法律学说的运用困境及其解决路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研究员
本文发表于《中国法学》2024年第4期,因篇幅限制,注释省略。作者身份信息为发文时信息。
刑事案件裁判说理难题为法律学说的司法适用提供了契机。合理运用法律学说既有助于强化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也有利于法律学说的创新发展。但目前法律学说在刑事裁判中存在不被法官重视、援引的必要性和关联性不足、援引的规范性标准不清等困境,还潜藏着论证不周延、引发同案不同判、造成裁判说理对象错位等风险。为此,有必要探明刑事裁判中运用法律学说的困局之因与正当性所在,进而系统构建其具体运用机制:一是法律学说的司法适用应当遵从必要性、关联性、合理性三项基本原则;二是明确法律学说在刑事裁判中的运用条件、程序、方式等制度标准;三是通过援引法学通说、借鉴法律评注机制、创新运用法律学说、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全面拓宽法律学说与刑事裁判的沟通机制。未来,法律学说与刑事司法实践需进一步加强沟通互动,法律学说需要更加聚焦于司法现实问题,并将学术创新成果及时投入司法实践予以检验;司法实践也要更加倚重法律学说的论证支撑,并实质性助推法律学说创新发展。
法律学说 刑事裁判 司法实践 制度标准 沟通机制
一、引言
一、引 言
二、刑事裁判中法律学说的运用困境和潜藏风险
三、刑事裁判中法律学说运用的困局归因与正当性分析
四、刑事裁判中法律学说的运用机制构建
五、法律学说与刑事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