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378期||总第1297期
沙河堡谋杀案
光绪初,京师有布客甲乙二人携资归,途遇一卖花者与同行,至沙河堡,夜矣,舍于逆旅之西偏屋中。卖花者仅一担荷两箱而已。而东偏屋中,则先有贩沙壶客与一瞽者同宿。夜半,瞽者闻西屋斧声,而呻吟声窸窣声继之,大疑,潜呼贩壶客醒,语之曰:“我姑碎君一壶,君即起而与我争,佯为喧扰者,以观其变。”于是西屋中有三人出而劝其息争,店主亦往劝,请搜贩壶客之橐,无所得。瞽者大哭曰:“我以赤贫卖卜,积得两缗,大不易,今失之,安知非汝等所为?凡居此者当悉搜其箧,不然,誓不出此门矣。”西屋三人曰:“吾侪以相劝至此,乃诬我耶?”瞽者曰:“汝不至,吾安得诬汝?今既入吾室,自必搜检矣。”店主闵其无告,又虑有意外事,乃婉劝三人启箱以释其惑。三人固不可,众益疑,谓钱必彼窃,群起迫之,搜其箧,则有血渍殷然之油纸包各一,启之,支解之二尸在其中,乃缚之送官,一讯而服,赏瞽者,置三人于法。
——《栖霞阁野乘》(孙静庵)
题 签:魏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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