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英烈胡登云,甘肃护法运动先驱,27岁英勇就义

文化   2024-10-09 10:41   甘肃  



2024年第201期||总第1260期



陇西英烈胡登云

胡登云(1892年一1918年),字庆安,甘肃陇西县巩昌镇胡家门村人,1911年湖北陆军中学肄业时,受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的影响,他积极投身革命。

1912年3月,兰州官绅虽然通电甘肃承认共和,但袁世凯任命的甘肃都督赵惟熙等顽固派仍然把持政权,反对孙中山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迫散刚刚成立的临时省议会,派军队进攻在天水反正的中国同盟会会员黄钺。武汉军政府为了开展甘肃工作,进行二次革命,遂派胡登云回甘肃进行活动。正当他与同学、同志焦桐琴(青海乐都人)等积极串连,运筹待机之时,被骨子里恨透共和的赵惟熙侦获,于6月被捕入狱(同时被捕的有焦桐琴、樊政和王法)。1914年4月,张广建调任甘肃省民政长兼署督军,从顺天府来到兰州不久,释放被捕革命党人,胡登云等获释,并保送去保定军官学校学习。1917年毕业后返回兰州,被分配到临洮新建右军任军官(张广建到甘后,将所率一混成旅改编为新建左右两军,右军由吴桐仁统领驻临洮,左军由吴攀桂统领驻兰州拱星墩大教场)。先一年受孙中山委派回甘进行护法活动的临洮人师仲吾(又名师世昌),在兰州与郑瑞青(临洮人)商定,以临洮新建右军中保定军官生为发展对象,联合革命党人胡登云、边永福(临洮人)、焦桐琴、赵学普(甘肃法政学校教务长)等人,谋划发动新建右军在临洮起义。他们一见面志同道合,甚为投缘,即拟定建立甘肃护法军,维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积极准备起义,在孙中山的旗帜下,反对北洋政府安福系在甘肃的势力。

这时,北洋军阀安福系的甘肃督军张广建已不是当年的张广建,大权在握,政风恶劣,民愤很大。袁世凯死后,他又投靠张勋,通电支持张勋复辟,反对《临时约法》。师仲吾结联甘肃法政专门学校校长蔡大愚,通过胡登云、焦桐琴等串连右军官兵,商定胡登云负责第四营,焦桐琴联络策动第五营,郑瑞青负责第六营,张铭负责骑兵第一营。起义时间定在12月22日(冬至节),以鸣枪为号,以步兵第五营的“马首是瞻”为进退标记。为了充分作好起义准备,大家捐集资金数百元,在临洮县城大寺开设酒馆,作为秘密联络地点。起义先一天,因焦桐琴所部两个班长酒醉泄漏了机密,新建右军代理统领刘忠荩得到情报,赶在起义发动之前提前动手。由于事发突然,焦桐琴在临洮城内仓促起事,但因士兵思想准备不足,一时难以集合,再加之接应部队失约,临洮起义失败,起义组织者有的牺牲,有的撤离,有的被捕。

而在阿干镇驻防的胡登云(9月因阿干镇和武都县发生兵变,胡登云调去阿干镇,郑瑞青调往武都)没有得到临洮消息,率领士兵如期发难,连夜向临洮中铺进发,结果在中途遇敌激战失败,胡登云遂前往河州(今临夏)。在河州又巧遇逃散的秦俊峰、杨景如、边杰臣,如约同赴陕西,徐图后计。当他们行至两当县盘龙镇时,不幸被当地驻军逮捕,押解天水。审讯时胡登云顽强抗争,侃侃陈辞,张广建授意就地杀害于水月寺。牺牲时胡登云大义凛然,毫无惧色,英勇就义,年仅27岁。秦俊峰、杨景如解省监禁(1921年获赦释放)。甘肃护法运动遂告失败,胡登云成为护法运动中牺牲的陇西籍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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