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绿色生态 共绘“尤”美画卷

政务   2024-11-15 08:10   福建  




近年来,尤溪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将“两山”理念贯穿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全过程,聚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筑牢绿色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尤溪县倒排岩风貌


深耕“绿色审判”守护山林竹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尤溪法院始终保持对涉林资源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在提升审判专业化上探寻新思路,在强化“预防预警”上下功夫,筑牢“绿色尤溪”司法屏障。


以“严”促保


设立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庭,开通涉林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坚持“严”字当头,依法从重从快审判破坏林业资源犯罪。2022年来,共审结盗伐、滥伐林木、失火等涉林资源刑事案件47件73人。今年6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擅自非法挖掘金毛狗脊974株,非法出售并获利14,293.8元,尤溪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二人判刑并处以罚金共6万元。

▲公开开庭审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以“专”促调


结合尤溪县涉诉涉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将涉林纠纷纳入“大调解”体系,在三明市首次邀请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参与民事案件办理,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并针对环境损害程度等核心要素给予技术支持。其中案例《尤溪法院:尤溪县某村民委员会诉陈某满林业承包合同案》入选福建高院适用生态技术调查官九大典型案例。

生态技术调查官参与现场勘察


以“巡”促教


聚焦尤溪林业资源丰富,辖区失火犯罪、危害野生植物犯罪时有发生的现状,与林业部门和乡镇综治中心联动开展治理。依托车载法庭,深入案发地开展以促教,将生态刑事案件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山区林间,邀请案发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周边村民旁听庭审,切实发挥案件审判预防警示教育作用,2022年来,开展巡回审判7场。

▲车载法庭进乡镇审理涉生态案件


延伸“绿色服务” 助推生态共治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尤溪法院始终注重强化府院联动,推动构建司法护“绿”共建共治工作格局,在案件审理中积极引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自愿“认购碳汇”,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拓宽生态普法新路径,多维度守护尤溪生态“高颜值”。


完善“联动式”机制


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林业局等部门的联席会商,研究化解涉林纠纷办理中的疑难问题。主动把服务触角嵌入深化林改探索、林区综合治理和林业经济发展中,出台《关于为尤溪推进林改再出发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成立驻县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组建解决集体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合议庭,全方面优化涉林司法服务。强化府院联动,与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围绕优化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等问题深入探讨,推动出台《尤溪县深化林改创新林权管理机制十二条措施》。联合林改协作单位认真听取林农代表、村干部代表及有关部门意见建议,2022年来,参与林改专题调研会14场。

▲与县林业局、林长办就深化林改

落实工作进行座谈


践行“修复式”理念


坚持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探索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和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推广适用“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等手段,构建“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协作模式,截止目前,全县补植面积达446亩,认购碳汇1972.45吨。

▲到“尤溪县吉木补植复绿基地”

察看补植树苗生长情况


开展“拉网式”普法


坚持司法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邀请代表委员、干部群众旁听庭审,及时向社会通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创新“巡回审判+在线直播+普法宣传”模式,结合涉林资源保护等主题,深入群众点对点、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27场;加强以案释法,在《福建法治报》《三明日报》等媒体发布涉林、失火、非法占用林地等典型案例,结合案例原创拍摄普法微视频,多渠道扩展普法覆盖面,营造保护森林资源良好社会氛围。

拍摄珍惜野生植物保护普法视频《“金毛狗”≠金毛狗》

聚焦“绿色经济”护航乡村振兴


如何使生态产品价值得以实现,推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互转化?尤溪法院聚焦林木业、“尤溪红茶、绿茶、金柑...”特色地标农产品、康养文旅等“点绿成金”的重点产业,找准司法保障切入点,为推动绿色新发展贡献法院智慧。


精心呵护,激活“绿林”发展潜能


尤溪林业用地面积421.55万亩,森林蓄积量2964.91万立方米,均位居全省前列,林业经济发达。为护航绿色林业经济发展,联合县林业局构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同工作机制,与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等部门,共同开展“巡山”、走访林业站点活动,为林场、林农提供法律咨询及专业指导8场次,促进涉林产业规范运转,涉林民事案件纠纷同比下降21%。司法助力林权按揭贷款、“福林贷”、“油林贷”等林业金融产品推广,为金融机构及群众答疑解惑、提供咨询13次,助力打通“两山”转换通道,促进绿色林业经济健康发展。

▲到九阜山开展“司法巡山+生态法宣”活动


创新机制,促进“地标”产业发展


尤溪具有尤溪绿茶、尤溪茶籽油等丰富的林下经济资源,逐渐发展为尤溪特色地理标志品牌,成为推动尤溪经济发展的独特优势。为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护航林下经济发展,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建立尤溪县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各乡镇设立12个地理标志保护点,通过加强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为地理标志相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维权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和便民服务,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林下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全面繁荣。

▲设立管前镇金柑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点

并对果农开展法律指导


协同共治,推动“康养”小城建设


尤溪以“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为契机,积极推动森林康养和森林旅游产业发展。为助力“康养小城”建设,探索创新“生态+文旅”司法举措,在传统古村落、3A级以上景区、特色产业乡镇等设立法官工作室,联动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等,开展涉林、涉旅、涉文化遗产保护纠纷化解工作,为村民、游客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就地指导化解涉旅纠纷23件,推进森林康养与乡村旅游有效融合。

▲结合“农民丰收节”文化活动,到传统古村落开展法治宣传



来源:闽法快讯、尤溪法院

编辑:李   静

校对:张建峰

初审:吴国锦

审核:黄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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