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综治中心按照“实用、实战、实效”原则,探索建立“152”工作机制(1个领导体系;5项工作机制:指挥、研判、调处、服务、督导;2个特色做法:乡贤调解和“涉台枫桥”);科学设置“一厅八室”,有效整合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15个部门资源,采取“常驻+轮驻”方式开展联合接访、联合调处等工作。
自6月份实体化运行以来,县综治中心线下共接待群众374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0人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1件,已化解40件,化解率98%;线上通过“明心通”智慧巡群、网络舆情共研判发现矛盾纠纷12件,全部化解完成;解纷码共接收矛盾纠纷50件,化解率达100%,整体实现“小中心”促进“大和谐”。
以“共治”为导向
实现部门高效联动
6月5日,邓某等8人来访反映,清流县某木业公司从2023年6月开始拖欠工人工资,期间多次催讨无果,请求县综治中心协调解决。县综治中心受理后将该纠纷指派给县法院、嵩口镇综治中心。
调解过程中,法官、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矛盾化解,通过深入分析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使企业负责人理解邓某等农民工的艰难,引导双方通过调解解决问题,但双方还是因给付问题僵持不下。
了解到企业负责人并非有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是因经营遇到瓶颈,近期给付确有困难,法官便与调解员一起给邓某等人做工作,争取相互理解让步。调解方一方面查阅、调取该公司经营情况,另一方面从法、理、情的角度出发,向邓某等人耐心释明公司处于经营困难阶段,只是暂时资金紧张,在给予一定宽限期的情况下能够更好地经营以支付拖欠的工资。
在法官和调解员耐心讲解法理依据、不厌其烦地以案释法下,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负责人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59名农民工工资合计91.8万元。
为避免调解协议成为“空头支票”,双方当事人还到法院办理了司法确认手续,一起涉59人的欠薪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以“智治”为支撑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清流县嵩溪镇网格员通过“明心通”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巡群预警功能发现新街社区的华园小区住户对小区电梯关停事件表示不满,镇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牵头组织司法所、民政办等所(站)在新街居委会开展联动调解。
调解员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商、小区业主深入沟通,发现矛盾症结:一是开发商未聘请物业;二是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三是至今无业主缴纳电梯年检费、电梯维保费及公摊电费。
在政府的积极协调下,业主同意在二十天内缴清电梯维保费与年检费及公摊电费,同时启动成立业主委员会。
华园小区开发商按程序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电梯恢复运行申请,县管理部门在确认电梯安全后恢复了电梯的正常运行。
以“自治”为基础
纵深推进治理创新
近日,县乡贤工作站站长马癸根通过发挥“人熟、事熟”和群众信任优势,主动介入并成功调处一起家庭纠纷。
“女儿不见我,也不赡养我。”7月9日,谢某走进县综治中心直接说明来意,希望能够帮忙协调解决女儿不赡养等问题。
谢某表示现已年长,没有收入来源,要求与前夫所生的大女儿每月或一次性给付赡养费。
马癸根了解后得知,其长女不愿赡养的原因:一是谢某在她年幼时便与父亲离异,她自小跟父亲生活,谢某未给予任何帮助和关爱;二是谢某在与其父亲离异后,又与他人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且已成年,共同负有赡养义务。
考虑到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马癸根从谢某需要有人照顾和经济等方面入手,并结合大女儿经济收入和实际情况,多次采用“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以大女儿每月按时向谢某支付赡养费300元调解结案。
作者:黎丽华
编辑:李 静
校对:张建峰
审核:黄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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