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普法”双发力,司法为民促和谐

政务   2024-11-12 08:12   福建  



“老包越界砍了我的毛竹”

“老杨,对方不同意调解,我该怎么办?

“老杨,儿媳不让我进家门,我没地方吃饭了......”

在尤溪县联合镇,村民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总是想找老杨聊一聊,商量商量,把问题解决在家门口。
老杨,名叫杨德潘,退休前为尤溪县联合司法所所长,虽已到退休年龄,但热心司法行政事业的老杨退休不退岗,针对辖区普法成效不显著、矛盾纠纷多发等问题,老杨积极投身到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中来。
2019年10月,尤溪县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普法工作室——“老杨普法工作室”在联合镇挂牌成立。该普法工作室坚持“每一次调解就是一场普法”的工作理念,注重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释法,更好地促进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有机融合,实现“调解治标+普法治本”的双赢效果。

事前讲法——


源头预防,未雨绸缪止纷争


省重点项目——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建设途经联合镇,线长15公里,涉及7个行政村1330余户,由于线长、面广等诸多因素,建设过程中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泥沙易冲入农田影响春耕问题,老杨组织普法工作室工作人员,主动作为,提前介入,深入项目一线向施工方释法明理,希望施工方在雨季来临前及时清理淤泥、疏通沟渠、埋设管道,同时向沿线村民宣传征迁政策等,充分调动村民配合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产生,有力保障项目依法依规进行。

▲图为老杨到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项目一线向施工方释法明理

事中明法——


调解施教,普调结合化干戈

“老杨来了,大家不要吵,听听他怎么说”。
原来,陈某甲和陈某乙兄弟分家后,在原有宅基地上重建了两栋独立住宅。近年来,陈某乙外出务工挣到钱了,便想把房子重新装修一遍,在房前砌一道围墙。陈某甲认为围墙砌起来会影响正常通行,便对其进行阻挠。陈某乙认为自己给陈某甲留了通道,且围墙是砌在自己房子一侧,属于自家范围,陈某甲无权干涉。就这样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还把几十年恩恩怨怨翻出来数了个遍。
了解情况后,老杨安抚双方情绪,察看分家协议,向他们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最终在老杨和围观亲属的劝说下,陈某乙同意放弃建造围墙,陈某甲也向陈某乙承认多年来没有处理好兄弟关系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此两家关系得到缓和,周围群众也对老杨心服口服,真正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普法效果,而这仅仅是老杨普法工作室中上百件普法案件的一个缩影。

▲调解过程中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事后释法——


薪火相传,言传身教聚贤才


老杨每次调解回来都会将整个调解过程进行复盘,向普法工作室的其他成员分享调解心得,就类似案件的调解技巧、适用法律依据以及注意事项与大家展开讨论,适时组织各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协管员开展经验交流会,分享普法和调解的心得体会。


▲组织部分“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协管员开展经验交流会

如今老杨普法工作室,已经成为镇里群众学法的一个重要场所,吸引了众多的“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学法用法示范户”争相成为普法工作室的志愿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的规定,侵权损害赔偿,相邻关系中关于用水、排水、流水、通行权的规定等农村常见法律问题大家已经烂熟于心。

看着普法队伍越来越壮大,老杨心里乐开了花。如今各村若有矛盾纠纷,调解员随叫就到,在村里就能把问题解决,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实现了矛盾纠纷“三不出”。

来源:尤溪司法

编辑:李   静

校对:张建峰

初审:吴国锦

审核:黄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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