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民投诉:一新楼盘宣传涉嫌违法!开发企业:管多了吧你们!市场监管局最新回应

文摘   2024-12-22 10:23   江苏  


(项目效果图)


近日,有市民报料,

铜山区一新楼盘

云湖山庄

售楼处发放的宣传单页

存在多处问题,

涉嫌违反广告法规定。


最新消息传来:

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

相关负责人表示:

情况属实,

已现场稽查勒令整改

并要求其消除影响。





宣传单页广告词涉嫌违法


近日,接市民报料,记者来到位于铜山区银山路与凤梧路交叉口的云湖山庄售楼处。前台放置的宣传单页上,正面对于户型的描述为“约105-140㎡”,反面描述为“主力户型约105-140㎡”,未标注户型面积为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
除此之外,单页反面还印有:“娇山湖CBD”“极致中芯”“500米地铁站”等信息,其中“500米地铁站”未标注是直线距离还是其他距离
据销售人员透露,云湖山庄的开发企业为徐州伟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伟晨置业),该开发企业的母公司在丰县曾开发过两个楼盘,云湖山庄为在徐州市区的第一个开发项目



官方确认:情况属实,已勒令整改


  • 单页标注的面积为105㎡,套内面积有多少?

  • 500米地铁站,实际抵达有多远?

  • 无相关官方文件佐证“娇山湖CBD”的概念

……


对此,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市民报料的情况已现场稽查,确实存在该现象,执法大队已现场搜集相关证据,并要求云湖山庄相关负责人至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接受调查

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据调查,该宣传单页印刷了500份,还没发放多少,目前售楼处还在装修,未完全开放,该宣传单页主要是准备发放至周边乡镇。”对于“面积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如果处罚的话,会按照房地产广告管理办法处理,考虑到未进行销售、无认购,还未产生严重的后果,目前处理结果是勒令改正,同时消除影响


商品房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可进行广告宣传,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进行立案处罚,按照相关条例大约处罚1万元人民币。”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补充道。




销售部负责人:已销毁宣传单页


宣传单页为何会出现多处“问题”?对此,云湖山庄销售部樊姓负责人通过微信向记者以文字的形式介绍:“目前云湖山庄售楼部还处于装修阶段,没有正式接待顾客和进行推广动作,制的宣传单页出现了一些不够严谨的表达,收到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整改通知,我们立即进行修改和调整,目前销毁单页,后期出物料一定会严格审核。”



徐州伟晨置业负责人:“没有表述不正确”


除销毁单页外,该公司还采取了哪些消除影响的动作呢?对此,徐州伟晨置业一位叫徐友能的负责人表示,对“宣传单页存在多处表述不准确,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情况不知晓,他认为项目宣传单页没有表述不正确;对于该公司销售部樊姓负责人的回复,他则表示:“有什么好采访的?错了改掉就好了,管多了吧你们。”



律师: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宣传


江苏时佳恒律师事务所吕美亮律师表示:《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三条规定,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第五条第四款、第七款规定,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根据市民提供的云湖山庄楼盘的宣传单页来看,未标明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未标明该楼盘到地铁站的所需时间,且根据现有的事实来看,并未发现该楼盘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证据,该行为很可能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相关规定,具体应以主管部门的调查为主。
如相关行为确实违反了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应当遵循《广告法》相关规定,如开发经验不足、员工水平参差不齐、内部管理不当等情形导致的宣传事项涉嫌违反相关《广告法》条例的,应当由市场监督部门依据处罚条例和标准进行立案处罚。”

关于该事件,本报记者

将会持续关注,及时跟踪报道。

记者 段立誉
校对 珵智
编辑 张渝浚 王岩
一审 胡东陆 二审 马丘 
三审 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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