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前教育法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学前教育法的重要意义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制定学前教育法,是坚持党对学前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关键举措,是推动破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和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途径,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二、学前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0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明确公办幼儿园的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幼儿园工作,支持园长依法行使职权;民办幼儿园的内部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规定确定。
02
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定位
规定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明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03
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04
规范学前教育实施
05
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06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三、未来展望
下一步,教育部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学前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法律实施的成效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相信在法律的保障下,我国的学前教育资源将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学前教育的质量将不断提高,孩子们将在更加安全、优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内容来源:微言教育
编辑:杜雨泽
一审一校:杜雨泽
二审二校:杜晓虹
三审三校:邹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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