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卖菜老人遭遇车祸受伤,可以主张误工费吗?
政务
2024-09-12 16:41
江西
2023年1月18日清晨,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到行人黄某拉行的人力大板车,造成84岁的黄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黄某受伤后,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49天。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黄某不负事故责任。其后,司法鉴定中心做出鉴定意见,黄某构成九级伤残。陈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300万元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事后,黄某因与陈某、A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公民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交通事故事发时,84岁的黄某正在卖菜途中,有照片等佐证。虽然黄某已经年逾八旬,但其仍通过劳动获取收入、维持生活,有权就遭受损害而产生的误工损失要求赔偿。结合本案实际,应予支持黄某的误工费,并酌定误工费标准为25元/天。结合伤情、医嘱、年龄、诊断意见等实际情况,黄某误工期确定为150天,误工费为3750元(25元/天×150天),该费用应由陈某、A保险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