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院:塑“聚智虔行”品牌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政务   2024-11-12 09:14   江西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持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全力打造“聚智虔行”调处品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综合治理不缺位,全链条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从零星试点到全面铺开

“陈法官,您周末到现场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现在我们心里踏实多了!”罗某等10名同组村民激动地说道。

原来,罗某等人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因补偿问题一直未能与属地镇政府达成一致,自2021年起反复提起行政诉讼及复议,仍未妥善解决。该案诉至法院后,一审法院判决镇政府对罗某等10人进行货币补偿,罗某等10人不服,向赣州中院提起上诉。

“该起系列案涉及人数多、双方争议大、当地关注度高,若处理不当,将影响十余户村民的居住切身利益乃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赣州中院行政庭副庭长陈煜龙表示。

受理案件后,依托全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平台,合议庭精准识别当事人实质诉求,集中合并审理,并前往现场化解。双方最终签订安置协议,该起系列案就此妥善化解,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这是赣州中院构建全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一盘棋”格局,充分释放“聚智虔行”品牌效能的一个缩影。

聚沙成塔,串珠成链。“此前,赣州相继建成21家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全覆盖并实际运行,成功入选2023年度赣州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陈煜龙介绍道,截至目前,依托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累计化解行政争议688件。



从一家独奏到府院联动

去年5月,为强化府院联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赣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赣州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方案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行政机关先行化解机制。具体而言,就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诉前由调处中心将案件移送被诉行政机关先行化解。

如何把先行化解做得更实,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主体作用?

“为了促进行政机关在诉中主动纠错,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我们想了很多办法。”赣州中院行政庭庭长彭莉介绍道,对行政机关可能败诉的案件,判前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败诉风险提示书》,并抄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同时,对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坚持上诉、申诉的,加强判后沟通,必要时向其上级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通报;坚持上诉的,向其送达《二审立前调告知书》,引导以非诉讼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作为配套补充,我们今年上半年下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案件立调审衔接机制的通知》,从‘立前’源头管控、‘诉中’实质化解、‘判后’成效巩固三方面,出台滥诉人员登记、立前会商等9条具体措施,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推动设立20个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在全省率先打造行政案件‘立调审’衔接机制,这表明更多的行政争议将通过复议渠道得到实质性化解。”彭莉表示,得益于配套机制逐步发挥作用,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含行政赔偿)709件,同比下降26.91%。

从被动裁判到实质解纷

在做实诉前分流、诉中化解的同时,该院持续探索做好综合治理“后半篇文章”。

“我儿子连续15天加班突发疾病死亡,为什么不能认定工伤?”原告在法庭上失声痛哭。

“我们很同情你的不幸遭遇,但是你儿子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病,很难认定为工伤。”被告这样回应。

这起工伤案件看似是对视同工伤法律适用的理解分歧,但更重要的是个案折射出的行政机关监管缺位问题,亟待府院同向发力加以解决。赣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定强认为,同类案件多发高发的背后,必然存在着社会治理问题,只有通过个案审理及时发现症结,推动建章立制,加强行业监管,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诉讼增量。

今年春天,通过开展专题座谈、深入调查研究,一份工伤专报送达赣州市人民政府,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进一步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规范了工伤认定程序,帮助我们找出了监管的短板。”赣州市人社局工伤科干部吴芳针说。

据了解,该院对行政机关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制发司法建议,做实行政争议源头预防。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制发行政审判司法建议88份,力促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得到行政机关有效反馈。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随着“寻乌经验”在行政争议多元调处领域的创新应用、深化发展,赣州中院将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让“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落地生根,实现从“审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深刻蝶变。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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