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郧西县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制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卫发〔2023〕29号)和《郧西县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招聘方案》(西卫函〔2024〕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立医院备案制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专业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毕业证、资格证等各类证件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无相应证件。符合条件的对象自愿报名。报名时需将报名表、相关证书和材料递交到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2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岗位表》)。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1.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不低于1:1,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数自动核减或调整到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低于上述比例的岗位,招聘职数予以核减或调整到其他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备案制编制管理;公示期内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不再列为拟聘人选,空缺岗位按同单位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的递补人选再次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工作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郧西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2.郧西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