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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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政策待遇
(一)培养使用。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由相关民办学校和企业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加强培养使用,鼓励支持创新创造,但不得调离、借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报郧阳区委组织部、郧阳区人社局备案后,相关民办学校和企业可作出不再留用的决定:
1.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务期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的;
4.其他影响继续使用的情形。
对不再留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将相关情况报郧阳区委组织部、郧阳区委编办、郧阳区人社局、郧阳区教育局、郧阳区科技和经信局进行销号管理。
(二)待遇发放。引进人才在相关民办学校和企业工作期间,薪酬由用人单位发放,社会保险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由用人单位缴纳。
(三)岗位保障。服务期内,引进人才所在民办学校和企业注销登记或关闭破产的,由郧阳区教育局、郧阳区科技和经信局分别会同郧阳区委组织部、郧阳区人社局研究,根据其所从事专业领域调整到其他单位(企业)工作,并重新签订相关协议,原工作时间计入服务期限。
(四)考核管理。引进人才服务期内在相关民办学校、企业工作期间,属企业人员性质,但纳入“郧阳区人才引进编制周转池”管理。人事档案由郧阳区人社局代为管理,享受国家、省、市、区各级出台的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对引进的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和3年期满考核(含延长服务期续签人员)。年度考核分别由郧阳区教育局、郧阳区科技和经信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并报郧阳区人社局备案,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3年期满考核由郧阳区委组织部、郧阳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录用人才未满3年服务期限离职的,视为放弃事业编制。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岗位表》中指定邮箱,由郧阳区教育局、郧阳区科技和经信局负责审核。
2.报名时间:12月23日9:00起,截至12月31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郧阳区教育局和郧阳区科技和经信局审核人员按照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及时通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郧阳区教育局和郧阳区科技和经信局汇总报郧阳区人社局备案。面试前,在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报名人员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郧阳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郧阳区委编办、郧阳区教育局、郧阳区科技和经信局以及各招聘单位参与实施。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郧阳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郧阳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上岗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3年,并报郧阳区委编办、郧阳区人社局备案,郧阳区委编办将引进人才纳入“郧阳区人才引进编制周转池”管理。
(七)期满选岗
对引进人才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可选择继续留在民办学校、企业工作,放弃事业编制;也可申请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由郧阳区委编办、郧阳区人社局会同郧阳区教育局、郧阳区科技和经信局按照其所学专业、考核情况和事业单位岗位需求,分别对应安排到郧阳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和相应事业单位工作,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约定服务期,引进人员在郧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引进后企业服务年限);还可以在劳资双方协商同意基础上经报郧阳区委组织部、郧阳区委编办、郧阳区人社局备案,申请延长1次服务期(不超过3年),期间继续纳入“郧阳区人才引进编制周转池”管理。
四、其他事宜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0719-7228682(郧阳区委组织部);0719-7232302(郧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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