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1.年龄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
2.学历、专业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公费师范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历、学位”,指教育部六所省部级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按照教育部指定的专业类和专业,报考岗位限定专业类的,其类下所有专业均符合条件;同时限定专业类和专业的,仅限该专业符合条件。
3.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持有高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高中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中职实习实训岗位的考生须持有中职(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招聘考试,但必须作出书面承诺,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一)报名
1.时间
12月7日8:00至2025年2月28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2.方式
现场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考生参加校园招聘会也可将报名所需资料通过邮箱发至用人单位。(校园招聘会具体时间请关注十堰市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官方网站)
网络报名:符合条件考生直接按照《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咨询报名。
符合条件考生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至意向性用人单位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文件包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3.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重复报考、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十堰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
1.考生须在十堰市教育局官网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有关高校参加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发到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用人单位同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3.网上资格审查期间,用人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值守,随时提供咨询服务,以利考生及时选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中要提高对考生报考资料信息的保密意识。
4.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专业要求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相关性。
(三)考核与聘用
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见后续公告。
本公告由十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岗位表》,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指导、监督。
咨询电话: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0719-8699803
举报电话:十堰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19-869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