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日,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婚姻登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说是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但底下的意见什么时候被采纳过呢?就拿调休来说,不满的声音喊了多少年,不是照样我行我素吗?
其实不用这么辛苦去演戏的,装了跟没装又有什么区别呢?
看下草案内容就知道,现在这个时刻,真的是不装了,甚至都不需要我们去猜他们的心思。
就这么直白的告诉你,我说啥,你做啥,别瞎比比,没用。
别的都不看,我们就看结婚和离婚的新规定。
第八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看到少了什么证件吗?户口簿。
以后想跟谁登记结婚,再也不用担心父母会藏户口簿了。婚姻道路上又少了一块绊脚石。
或许有人会说,这不是好事吗?简化证件的同时,结婚也变得相对顺畅了。
但是,婚姻不是儿戏,事关一生幸福。即使有父母阻拦,但他们至少是真为了儿女幸福考虑吧。
而那些只想让你赶紧结婚的,你觉得他们跟你不沾亲不带故的,为什么要替你想那么周全?
我们一冲动,领了证,再不小心,有了孩子,如果生活不幸,后面的苦会有人替我们吃?
有人说,婚姻不幸,就离婚呗。
想简单了,结婚容易了,离婚就会难。不然他们图什么?费尽心思的替你扫清一切结婚障碍,结果你一不爽就离婚了?
那他们的KPI还怎么完成?统计数据得多难看?
所以草案就对离婚也做了新的规定:
第十六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
what?
如果真的是为了个体幸福考虑,为什么离婚设置30天的冷静期,而结婚却没有30天的冲动期?
而且我认为结婚冷静期甚至比离婚冷静期更有必要。理由如下:
1,相比离婚,结婚时双方年龄更小,年轻人容易冲动。
2,结婚时并未真正了解对方,而且有人会刻意将缺点伪装。
3,恋爱和财米油盐过日子是不一样的,经过生活的磨炼,双方能更好的了解彼此,也更加确定对方是否合适。
因此,我倒觉得从概率上讲,离婚反而比结婚时更理性一些。
而且,既然倡导的是婚姻自由,为什么结婚自由,离婚却诸多限制?
为什么一方不愿离婚,就可以终止离婚程序?难道不应该是双方同意,才能终止吗?
难道结婚也是一个人想跟另一个人结婚,就可以直接发证了吗?
从人性角度看,你们考虑过另一方的感受吗?
一方面简化结婚登记手续,另一方面又不断提高离婚难度,居心何在?
就是想把人困死在围城里?幸福不幸福不重要,生个孩子才重要对吗?
我可以说自己是牛马,但别真拿我们当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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