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八次,在急需血液救命时却不能优先用血,如果是你,会不会寒心,还会不会再献血。
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廊坊一男子身上。
这位姓李的男子从2011年到2020年间先后无偿献血8次。
不曾想,自己患病手术治疗期间,输过两次血后,再次需要输血时却被医院告知由于近期没有献血记录,无法优先用血。
医院这套说辞是否合理?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明确说明: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
因此,医院认为李先生近期没有献血记录,不能优先用血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我之所以对此事关注,是因为它事关我们每一个人基本权利。
今天是李先生,谁敢保证明天不会发生在你我身上。如果用血这个国家白纸黑字明文规定的承诺都不能兑现,谁敢保证我们其他方面的权利能够得保障?
医院也好,血站也好,难道他们不比普通民众更了解献血和优先用血相关的规定吗?
《献血法》不是今天才颁布的吧,几十年了啊,你现在拿出这个理由难道不可笑吗?
换个角度,倘若今天躺在病床急需用血的不是一个普通的李先生、王先生,而是医院的院长、本市的市长,你猜医院会不会以这样的理由拒绝给他输血?
尽管事件最终得到了解决,但仔细想想,如果不是央视记者调查和曝光,并引起强烈的舆论热议,李先生能得到他想要的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