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33号)文件,区人社局启动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且在广陵区参保的劳务派遣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前往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进行申报,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申报条件:1.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历史欠费,申报当月参保状态正常;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参保的自有员工、被派遣劳动者整体计算);3.“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不符合产业发展及环保政策企业不享受。
申报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淮海路165号2楼失业保险科
联系方式:0514- 8734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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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审核:徐峰
发布:张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