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一些粉丝会在后台留言问我,你和A先生是“开放式关系”吗?你那么理解“开放式关系”,一定想过要实行吧?
我理解粉丝这么关心我们,原因在于圈内恩爱夫夫的离婚大瓜,和他们恩爱背后的“开放式关系”,似乎他们的问题都出现在“开放”上。
我直接说答案吧,我和A先生是不可能实行“开放式关系”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们俩人都认为这种模式不适合我们。
我所理解的“开放式关系”是两个感情很稳定、很相爱的人,一致决定在维持原本关系的基础上,可以与别人性开放,并保持坦诚。既可以保有爱情,又享受性自由,并且不用违心骗人。
对于“开放式关系”本身,我的态度也是开放的,这是一种亲密关系的相处模式,我能够理解,也不反对实行这种相处模式的情侣。前提是他们之间取得了共识,并且不伤害到其他人。
但这种模式未必适合我与A先生。
我和A先生之间倒不是要树立什么恩爱人设,而是我们俩都认为,这种方式对于维护我们之间的婚姻没有什么益处。
实行“开放式关系”的门槛其实很高,并非是一般人所想的那样,如果一个人和你刚刚相处,就提出“开放式关系”,这无非是想给出轨找个理由。
“开放式关系”的前提必须要有一个固定伴侣,两人之间很恩爱,而且两个人真诚地把维护原本的关系作为基石,而非公开骑驴找马。
没有固定伴侣,当然谈不上“开放式关系”,你可以随便约会上床。如果有固定伴侣,但两个人关系不稳定,只是因为找不到更好的,才勉强在一起。一旦找到更好的就分手,这也不是开放式关系。
所以,很多人看到的身边所谓的“开放式关系”情侣,更多是无奈的权衡。要知道,满足两人相爱、感情稳定这一个条件就很难。
从这个点上来看,我与A先生算是满足了这个条件。
02
我们之间理性讨论过“开放式关系”,得出的结论是,它需要高超的情商,驾驭复杂关系的能力,以及克服阴暗人性的自觉,而我们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在处理平时的鸡毛蒜皮时,我们尚且磕磕碰碰,要处理更加复杂的“开放式关系”,并将它作为长久相处的诉求,那对我们来说,一定会翻车的。
“开放式关系”一旦实施,就是一种伴随终生的关系模式,是对于人性自身的挑战,之后的每一天,都要面临这种挑战的考验。
我和A先生在讨论时,也想象过,当我们中的一个在和别人约会或者sex的时候,会不会产生感情?产生的感情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关系?
当我们中的一个与别人约会、上床的次数多了,会不会觉得自己才是关系中的第三者,是多余的那个?
我们自己能过得了心理这关吗?面对这样的问题时,怎么说服自己?怎么给到对方更多的自由而不怀疑?
这其实就是在挑战人性,可是人性本身又是经不起考验的。或者说,能够经历住考验的人太少,我们看到更多的案例是人性的阴暗。
在“开放式关系”中,要允许对方和别人上床,但同时又希望我们的感情一如既往,他最喜欢的人还是我。我扪心自问,自己可以做到吗?
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控制自己喜欢一个人的多与少,自己都无法控制的事情,却希望别人可以做到,这本身就是矛盾的。
我对A说过,如果我要“开放”呢?他拿出了剪刀说,那我就剪了你的根...我们都是占有欲很强的人,在感情方面更是如此。既然知道自己做不到视而不见,那为什么我们还要趟浑水呢?
在践行“开放式关系”方面,萨特与波伏娃的关系,一直被引为经典,有人觉得迷幻,有人崇拜。
他们彼此有爱,有协议,相对独立,有各自的住所,各自的社交圈子,绝对的性自由,互不干涉,没有任何义务和约束。这种关系持续了51年,直到萨特去世。波伏娃去世后,俩人被合葬在巴黎。
但萨特和波伏娃不是普通人,他们是在物质与精神上皆能自足的人。他们之间更像是用行动来践行自身的哲学观,更像是在谈一场不食人烟的实验爱情。
他们像刺目的光芒,以至于绝大多数平凡人,无法引入这种秩序。
即便如此,在他们关系中,波伏娃也经常陷入嫉妒,并不十分快乐,她在回忆录中说:“我试图在这种关系中得到满足,但我白费了力气,我在其中从未感到自在。”
03
我和A先生是凡夫俗子,自然无法与萨特和波伏娃相比,在两人的关系中,可以头脑清醒地把相爱、尊重、独立、自由很好的区分开,可以接纳第三者的加入,而不需要强烈的情绪来感受爱情的存在。
我们都是那种时不时需要刺激,来证明自己在对方的眼中是独一无二存在的那种肤浅无聊的人,在平淡的相处中,时常需要从对方的语言上得到正向的反馈,否则就会坐立不安。
更长远的考虑是,如果有一天,年纪大了,皮肤松弛了,还可以跟谁开放?如果因为“开放式关系”,导致我们之间的感情千疮百孔,年纪大了又老无所依,这种为年轻时候“开放式关系”要付出的代价,我们都承受不了。
我和A先生之所以选择移民到加拿大,根本在于想给我们的关系一种安全感。我们想要进入“开放式关系”的话,也就没有必要选择“婚姻”。如果两者之间,有一种能给我们以安全感,那必然是婚姻。
李银河认为,未来,人类婚姻制度会是比较多元的。有一部分人会结婚,有的人是同居或独居,或者是开放式婚姻,甚至是多边恋的婚姻、同性婚姻等等多种多样的形式。
应该说,在不欺骗、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享受任何形式的亲密关系都是个人自由。个人也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我和A先生之所以没有办法选择“开放式关系”,还在于我们明白自身的弱点,没有办法做到“既要,又要”:既要爱情又要家庭;既要绝对的性自由,又要海枯石烂心不变;既要伴侣,又要情人。
人性是有弱点的,经不起直视与考验。贪心的人想把什么都弄到手,结果什么都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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