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中国税务报)
财富
2024-11-28 07:01
上海
该公告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修改。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本次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也是在此大背景下的举措,能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的资金压力。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是实现土地增值税调节功能、保障税收收入均衡入库的重要手段,预征率的调整要考虑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实际税负、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使预征率更加接近实际税负水平,预征多了可能会导致以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需要退税。与前几年房价快速上涨情况不同的是,当前房地产市场行情不佳、土地拍卖市场遇冷、房地产开发企业遇到很多困难、有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率下降幅度较大,以前在房价快速上涨、房地产企业利润率较高背景下设置的预征率与实际税负有差异,对预征率下限作出调整很有必要。需要注意的是10号公告发布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年12月税款所属期开始并不能当然按新的预征率下限执行,在各地具体预征率新规定公布前还是按原规定执行。根据公告要求,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需要调整的,由各地税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结合当地房地产项目实际税负水平等情况,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区别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商用房等不同类型,确定具体预征率。--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