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夜晚的最后一班地铁,没有了高峰时的拥挤,人们星星落落散在各个车厢,有时候一整排座位上只有一个人,和平时一座难求相比,这时候一个人可以放松的把腿搭在其它几个座位上,享受难得的空旷。
碰到这种情形,我还是会选择一个靠边的座位,把腿并起来,仅占用一个小座位的空间,不会占用其它,那一刻这个小座位完全属于我,不用担心其他人上来,也不用担心给人让座,内心获得的平静,是我对自由的定义。
人人都追求自由、向往自由,没有人喜欢被约束和控制,但是自由到底是什么?
有没有绝对自由?
在一个无拘无束、肆意妄为的环境中,真的可以实现自由吗?我认为不存在绝对自由。
这种自由真的是我们追求的自由吗?
我到访一个企业,如果听到对一些关键管理内容没有任何明文要求,全凭个人自觉和经验时,我会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如果让你来从事这项工作,你会觉得无所适从,不知道什么是对、也不知道什么是错的感觉差极了。
十几年前,给一个央企做内控体系建设,牵头人是这家企业的纪委书记,我至今非常清楚的记得他在启动会后跟我说的一句话:
请好好把我们的各项制度建设好,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干部。
在企业里,风控、内控、合规等职能通过制定各种管理控制制度和流程来达到管控目标。很多时候,这些工作都被业务部门认为是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妨碍效率,把这些工作当作是他们实现业绩的拦路虎。
业务部门追求的,是所有审批都是一路绿灯,最好不要有任何控制,这才是业务部门大显身手、施展技能的友好环境。
业务指标完不成,就是这些拦路虎的问题,出了问题应该让他们来背锅。
但是,业务部门追求的这种任性和洒脱是真的自由吗?
真正给了他们这些自由业绩真的能一飞冲天吗?
当然不能,完善的规则是实现目标的前提条件,而不是阻碍。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有些时候,业务部门往往是以妨碍自由的名义,来实施不可示人的目的。
一些企业的法务,往往扮演的都是救火队的角色,事前不预防,出了事,你来帮我救火。在我的企业里,事前向法务和合规咨询已经变成了一个习惯。如果前期不咨询这些专业部门,大家会有非常不安的感觉,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
在前期如果很多风险和隐患被注意到并做好了防范,后期可能也就没有着火这个事了。
当然,对于维护自由的规则本身也需要自我反思,在控制和效率之间是否做到了最佳平衡?
我在莫让各类“体系“阻碍了企业发展的脚步中提到过,有些控制如果顶层设计的好,确实不需要反复控制、重复控制。
我们现在有一些控制的设置往往是从满足上级监管要求出发,有一项要求我就加一道控制,最后控制越加越多,把业务绑的死死的,这就变成了“过度控制”,为了控制而控制,抛弃了业务目标,只剩下了控制目标。
好的控制应该是基于服务业务、共同达成目标这个前提,真正的扎入业务流、不阻挡业务推进、又能在过程中满足各项控制要求。
对于监管这些“基本要求”,都可以从容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在内部控制体系实施的历史上,加控制容易、减控制难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难题。
因为每一个控制背后都是一项权力,减控制也意味着“剥夺权力”,会触及利益。
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参考美国的一项法案—“日落法案(Sunset Laws)”,“日落法案”规定,由立法机关注某一法案、机构或法律,设定检验的时间表,这些法案、机构、法律到时候除非由重新立法的方式核准继续运作,否则就自动失效终止。
2016年10月22日,特朗普在葛底斯堡发表了重磅演说,为他赢得大选加分不少,在这场演说中,特朗普谈到:
THIRD, a requirement that forevery new federal regulation, two existing regulations must be eliminated;
第三, 以后每产生一条新的联邦法规,必须先废除两条旧的。
我们企业的各项规则制度、各项控制要求也应该有一个有效期,届时不修订就自动失效。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希望业务部门可以更好的理解和接纳风控、内控、合规等第二道、第三道防线为了达到共同目标设定的规则并进行的检查、评价和审计工作。
也希望我们的风险管理部门可以更多的考虑业务的实际需求,更好的设计符合效率要求的控制制度。
双方共同努力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实现自由。
自由固然重要,维护自由的规则更为重要,这些规则看似设置了各项要求影响了效率,但适宜的规则是自由的前提,在一定规则下获得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正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
我家乡的一位小学同学,在老家生意做的风生水起,成为了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家”,我们上学时就比较说得来,有一次他跟我说了一件事,他说很多年前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他看上了一块地,就把它买了下来,买完之后自己就主动去当地的政府部门交罚款。
有关部门觉得很为难,大概意思是从来没有碰到过主动来交罚款的事,而且也没有政策说按什么标准。在当年,大家买地做生意很正常,只要没人阻拦先干起来再说,有问题再解决。我同学说,你必须罚,不罚我心里不踏实,按什么标准你们自己定。因为没有先例,最后就象征性地罚了几万块钱。后来,政府出台了统一的处罚标准,按照这个标准,他那块地至少要多缴几十倍的罚款。
我想,他大概是懂得了自由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