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尊者——纪念王明迪老先生

文摘   2024-10-13 08:04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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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记忆》不只是历史记载的风霜雪雨

监狱人民警察桌案上的闲情雅致

  她是每一位与监狱有关的事与人的前世今生


2017年7月22日上午,北京虽然已经进入了夏季,但气温并不炎热。在北京红星胡同王明迪老先生明窗净几的家中,一身短袖短裤打扮的王老先生正端坐在沙发上,对着马卫国(原浙江省监狱工作研究所所长)和杨剑锋(时任浙江省乔司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侃侃而谈,我记录下了这珍贵的一刻。

这是我唯一一次与王明迪老先生近距离接触,事实上,我很难将面前这个爱喝点小酒的老人与中国监狱事业中流砥柱的人物联系在一起,但我却从王明迪的眼神中看到了矢志不渝的精神,或许这种精神的养成和王老曾经在1957年反右运动后被下放至青海省劳改局所属农场工作以及他亲历了我国监狱改革与发展的几个重大时刻有关。

王明迪老先生,1950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上海市公安局常熟分局、公安部政治部任股员、教员;1957年反右运动后在青海省劳改局所属农场工作;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调回公安部劳改局;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3月随公安部劳改局整建制移交司法部劳改局,1984年4月任司法部劳改局狱政处副处长;1984年8月任司法部劳改局副局长;1986年3月兼任“司法部劳改法起草小组”组长;1992年12月任司法部劳改局局长,被授予人民警察一级警监警衔;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后,任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1995年5月退休。曾兼任中国劳改(监狱)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劳改学研究生导师组成员,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客座教授。

王明迪老先生是浙江老乡,也正因为他对故土的眷恋之情,他多次视察过浙江省乔司监狱,退休后还把记载了20多年一共97本《工作日记》全部捐赠给了浙江监狱陈列馆,这些《工作日记》完整地记录了王老在公安部劳改局、司法部劳改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工作的一些情况,是研究中国监狱史发展不可多得的重要材料。

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是中国监狱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不仅使监狱得到财政保障,同时也确立了中国监狱的法律地位,成为中国法治建设重要的一环,而王明迪老先生便是《监狱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在一份由浙江监狱陈列馆珍藏王明迪老先生亲笔撰写近2万字的“《监狱法》立法过程的历史回顾”材料中,王明迪老先生写道:

“1994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这是新中国监狱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从此,中国监狱工作进入一个依法治监、持续发展的新时期。”

“由于历史机缘,我有幸在司法部党组领导下参与了监狱立法的全过程,在八年零九个月的漫长岁月中,不仅亲自经历了立法过程中一些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而且切身体验了一些耐人寻味的琐事、趣事。尽管事后我曾陆续写过一些有关监狱立法的历史资料,但总体看比较简略,也较为零散。在即将步入耄耋之年,但头脑尚未糊涂、记忆还没消失之前,觉得有必要根据手头的资料,对监狱立法做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将一些真实的或许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史料客观地记载下来,以尽一份历史见证人的责任。”

王明迪回顾了《监狱法》起草的背景、《监狱法》起草小组的成立、开展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等前期工作,然后立法小组移至天津市新生阀门厂(现梨园监狱)正式起草法律条文,前后共历时8年零9个月,几易其稿,最终在1994年12月29日上午,八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上,由乔石委员长主持,投票表决《监狱法》,138名常委出席,136名赞成,2名未按表决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无一人反对,无一人弃权顺利获得高票通过。当日,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往事历历在目,他动情地回首道:

“《监狱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经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监狱法典,也是司法部自行起草并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从一定意义上讲,还是除港澳台外第一部在中国大陆施行的法典。从历史的回顾看,1910年成稿的《大清监狱律(草案)》,不仅仅是草案,尚未放行清王朝即告覆灭;1913年颁布和1928年修订的《中华民国监狱规则》,仅在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统治地区施行;1946年的《监狱行刑法》,也只是在不包括广大解放区的国民党统治地区施行。真正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的,当属这部《监狱法》。”

王明迪不仅回顾了《监狱法》的立法过程,还回顾了监狱财政保障体制是如何逐步建立的。由于历史等原因,至“1992年,监狱企业亏损面达65%,亏损总额5.4亿元,历年超亏挂账8.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0%,累计欠发干部工资2亿元左右,监狱确实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当时这种监狱的现状,每一个监狱工作者都有切身的体会。

所以在《监狱法》立法过程中,起草工作小组特别重视监狱的财政保障,草案总则第7条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的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经费列入国家预算。”第8条规定:“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 这两条规定最后都获得了通过。

《监狱法》颁布后,劳改局改称为监狱管理局,因此,王明迪自然成为中国历史上司法部最后一任劳改局局长,第一任监狱管理局局长。

王明迪老先生即使退休后,他仍然笔耕不辍,他曾主持编撰《劳改立法参阅文件选编》、《中国监狱史料汇编》、《外国监狱资料选编》、《外国监狱法规条文分解》;主编《<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业务培训教材》、《监狱长素质》、《管教员素质》;与其他学者合作主编《中国劳改法学百科辞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学习辅导讲座》、《岁月铭记—新国监狱工作50年》、《中国监狱人权保障》;编著《鸿泥集—监管改造工作理论与实践》;作为执行主编会同薛梅卿等编撰《新中国监狱五十年(1949.10-2000)》,201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成为新中国政法系统唯一的专业部门史。

在北京侃侃而谈的那天中午,我们去了北京红星胡同附近的一家中餐馆。就餐时,为身体健康考虑,王老夫人高阿姨拦着他不让喝酒,而王老却说我们是来自浙江的乡党,不能不小酌一杯,于是点了两瓶啤酒。

转眼之间已经七年过去了,2024年10月8日凌晨,原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中国监狱学会副会长王明迪在北京协和医院与世长辞,享年90岁。噩耗传来,一时间,作为一名监狱工作者深感痛惜,虽然吾与王老先生仅仅只有一面之缘,但他对中国监狱事业的热忱无不激励着我们,他亲历了改革开放后我国监狱改革与发展的几个重大时刻,并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奠定了他在中国监狱史的地位,他的品格和自信无疑让他成为我们永远的尊者!

                           2024年10月9日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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