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究竟是生意,还是事业?
〇1
不管是任何一个行业,想要做出一定的成绩,必然要真正喜欢自己做的事情。
只有真正喜欢才能认真专注的做这件事,才有可能把这件事情做到极致,做到超出身边其他所有的人,一旦做到这种程度想失败都难。
因为放眼望去,周围的人没有一个能超过自己,那你怎么可能不成功呢?
〇2
但是,想找到真正喜欢的工作,确实不太容易。
能把喜欢的事情做成事业,做成值得终身追求的一件事,那更是难上加难。
不过,刑事辩护这个行业,如果真的有兴趣,还真有可能做成一件值得做一辈子的事业,注意是事业,不是生意,不是养家糊口的生意。
二者区别还是蛮大的:
只是把一件事情当成生意,那就很难做到极致,有可能“差不多就行了”,何必那么较真呢?
但是如果把一件事情当成了事业,那么他就必然会较真,因为这是一辈子的事情,容不得半点的模棱两可,何况刑事辩护牵涉的都是客户的自由和生命。
〇3
实际上真正能把刑事辩护做成功的,应该都是那些真正热爱刑辩,而不是只是为了金钱的人。
不仅如此,他们在这个过程中还形成了良性循环:
第一步,热爱刑辩。
第二步,认真办案。
第三步,成为大咖。
第四步,收入增加。
第五步,更加热爱。
……循环往复……
1.热爱刑辩。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特别热爱的东西,特别愿意将全部精力都投入进去的一件事,如果说自己没有,那就说明还没有找到,而不是真的没有。
2.认真办案。
一旦找到真正热爱的事情,那就有可能会废寝忘食的投入这件事,其他事一概不管。
比如真正喜欢刑事辩护的,内心真正的想法肯定要给客户提供超乎客户预期的价值,把貌似毫无希望的案件搞出希望,比如从死刑搞成死缓,枪下留人,又或者从有期改成缓刑。
只要有了这样的成绩,就不仅能给自己带来成就感,当然也能给自己带来良好的口碑。
而好口碑,注定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优质案源。
3.成为大咖。
有人说,只要在某一个领域内专注5年以上,就有可能成为这个领域内的专家。
这种说法虽然有点武断,但是现实中确实很有可能,任何人只要心无旁骛的专注于某一个领域,时间足够久,就注定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
因为,很少有人愿意长期的专注一件事情。
4.收入增加。
因为热爱刑事辩护,又能长期专注,随之而来的是有不少成功案例,能力有了,口碑也不缺,那么面包肯定也会有的。
一旦收入增加了,就可以用增加的收入购买别人的时间,让自己有限的精力做更有价值的事情,
另外增加的收入,同样也可以用来购买智慧,比如可以购买书籍、课程,也可以多出去走走,更可以找高人去多聊聊天。
所对应的,恰恰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和阅人无数。
5.更加热爱。
研究发现,一个人更喜欢那些自己擅长的事情。
即便本来不是太感兴趣的,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让自己在这个领域内做出一定成绩,让自己擅长这件事情,那就有可能越来越喜欢。
何况我们本来就喜欢刑事辩护,只要成绩或者说成就越来越大,那就不可能对这件事情丧失兴趣,应该更加热爱,才更合理。
这就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〇4
想做成一些事,或许需要一些做人做事规范,以确保自己能够坚持更长久,而不会轻言放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不妨借鉴一下古人高人。
曾国藩曾在而立之年,给自己定下十二条的做人规矩,以及十二条修身养性和学习的标准。
第一,敬,恭敬,这是态度,为人态度。
第二,静坐,要能坐得住。
第三,早起。
第四,读书不二,一心地读书。
第五,读史。你要知道,原先在科举八股文考试当中,对于史书是不大关注的,但是曾国藩发现,读历史有多么的重要,能帮助一个人建功立业,从古人那里借智慧,所以要读史。
第六,谨言。谨言深,管住自己的嘴。
第七,养气。
第八,保身。
第九,日知所亡。啥意思?这出自《论语》,意思就是说,每天知道自己不知道的新知识。
第十,月无忘所能。一个月要回顾一下这一个月学的知识,要温习一遍,温故而知新。
第十一,作字。一句话,字如其人,就是说还要好好地写字。
第十二,夜不出门。不要去过那些腐朽的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