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关系,究竟靠不靠谱?
〇一
前两天听朋友说了这么一件事情:
他一个亲戚,在外地涉嫌一个非法集资的案件,目前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已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但是,原来委托的一个律师告诉他们家里人,说这个案件虽然没有批准逮捕,但是并不意味着就一点事情都没有,后期或许还会到检察院或者法院的。
意思表达的也很明确,就是让他们再拿一些钱——破财消灾呗。说是要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搞定,这个事情后期就不用到法院审理了,等于说就是不了了之。
〇二
这个朋友就感觉比较疑惑:
“案件不是已经不批准逮捕了,人也已经取保候审了,后期究竟还会不会有事情,会不会像办事的人说的那样,还要继续走流程,究竟要不要花这部分费用?”
……
有这样的疑惑,实属正常。
一个初次遇到刑事案件的人,有第一次碰到这样的说法,这样的要求,没有疑惑才不正常。
但是,究竟要不要继续走流程,要不要花费用的问题,可能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如果经过研究发现,这个案件不批准逮捕的原因是根本就不可能构成犯罪,哪怕再继续侦查三年五年都找不到证据证明涉及到犯罪,那么这个案件就不可能继续走流程,对方所谓的打点关系将公检法全部搞定,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说的更直接一点,就是欺骗当事人不懂法律。
但是,凡事总有例外。
任何一个刑事案件,确实不可能因为没有批准逮捕就万事大吉,就可以高枕无忧。现实中,确实有一些案件,尽管没有批准逮捕,但是后续的流程还是要走,甚至有些到法院阶段被判实刑,直接收监的,也是有的,
只不过,数量比较少而已。
遇到这种情况肯定要认真对待,绝对不能不当回事。但是究竟要不要像对方说的那样花钱走关系,那就应另当别论。
毕竟这种方式也不合法,何况还有被骗的风险。
〇三
现实中,也经常有客户打听:
“邹律师,你在你们本地也挺有名气的,应该也有不少关系,能不能帮我们约一下办案人员吃个饭,我们想打点打点,争取一个更好的结果,或许你来直接帮我们搞搞关系?钱,都不是问题。”
说实在的,哪个律师没有一点关系呢?
关系肯定是有,关键是你如何去用。
用的好,锦上添花;用不好,万劫不复。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对客户解释:
“关系,或多或少都会有的。
只是大多数案件,花钱搞关系还不如靠法律和证据,首先,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便有关系也不一定能彻底解决掉问题,相反,如果案件的事实、证据或者法律定性都存在问题,只要把这些问题指出来,相信法官会给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毕竟,现在大多数法官还是有水平有良知的,至少还是有点底线的。
其次,如果律师拿了你们的钱,号称帮你们请客送礼,但是这个钱究竟有没有花出去,作为客户的你们根本就不清楚,也没办法去核实。
最终,不管案件的结果理想还是不理想,客户都很难知道有没有被律师忽悠,搞得双方都不舒服。
这又何必呢?”
〇四
另外,还有个关键问题。
刑事案件的客户,之所以摊上刑事案件,大概率和侥幸心理有关——别人犯错被抓,是因为笨,只要聪明点就不可能被抓到。
作为刑辩律师,如果经常有侥幸心理——别人被查到都是因为傻,只有自己最聪明。只要时间足够久,不合法的事干的足够多,总有那么一天会掉进河里,幸运的话,只是把鞋子搞湿,不幸的话,就此失去自由。
更何况,一旦通过搞关系就能把案件轻松搞定,完全不需要累死累活研究案件,一段时间后就根本不愿意再为了客户案件付出心力,时间越久办案能力就会越低,直至最后,穷的只剩下了关系。
有朝一日,一旦关系不再靠谱,律师也就无法处理案件,岂不可悲?
是客户的悲哀,更是律师自己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