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学老黄牛的反刍?
〇1
律师应该学习一下黄牛的反刍。
无论是作为刑辩律师,还是其他类型的律师,实际上作为现代人,都应该学习老黄牛的反刍方法。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人,在吃早餐或吃饭时,都会拿着手机不停地刷短视频,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获取一些碎片性的知识。
甚至还有人更离谱,在骑自行车时也要看手机刷短视频,个人安危斗不顾了。
为了过去信息,也是蛮拼的。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最关键的就是信息爆炸时代带来的焦虑感,总觉得如果少看一些信息,就会落后于别人。
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〇2
大多数人都有这种情况,我也不能免俗。
比如,至少曾经看过很多书,听过很多音频资料,但过段时间回头看,根本没有吸收任何东西,甚至都想不起来留下了什么。
比如,熊逸在得到APP上讲的《资治通鉴》,我曾连续听了四年,一直还有点小骄傲,甚至看不起那些不读书的人。
但是,最近买了纸质版的书,此时再看书时,才发现至少尽管听过,却根本没有留下任何印象。
也就是几乎算废了。
当然,也不能说全部废,或许也或多或少会有点作用,只是自己觉得一点都没有留下而已。
也就说,尽管这四年时间听的内容,没有完全浪费,则差不到哪里。
可见,只听不看的学习方法,貌似不太够。记得清华的宁向东教授曾提醒说——边听边看文字,效果肯定要好很多。
〇3
这就涉及到“反刍”的问题。
作为刑辩律师,更重要的不是每天学习新的东西,不停地刷新自己的认知,把所有的新闻热点都不错过,这是不对的。
更应该做的,恰恰是拿到一本好书,好好研究透它,没研究透之前绝对不能看第二本书。
拿到一个案件也要做到极致。
不管是阅卷、会见当事人,还是准备阅卷笔录、质证意见、辩护意见,都要认真细致地做到极致。案件结束后,要写总结性的报告,把案件过程中研究到的一些心得体会写成文章发表出去。
当然,看了一本书,也可以写几篇心得体会的笔记发表出去。因为写东西、总结的过程也是一种学习过程,加深印象的过程。
这样做,就等于把这个知识放在自己大脑里反复咀嚼,慢慢吸收,效果注定玩更好一点。
〇4
当然,任何方法都会有升级版。
更好的方式,或许是把看一本书后的经验,办一个案件后的经验,整理成产品或课件,再讲出去,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办案件获得经验,把经验整理成产品讲出去,再获得新的案件,从而形成一个周而复始的良性循环。
这样的方式,或许才是真正的学习,才是最高效的学习。也就是道家所说的“少即是多”。
但我们大多数人可能都在盲目追求“多”,而没有深刻意识到“少才是多”。
把有限的东西像老黄牛一样反复咀嚼,把里面的营养榨干榨净,这才是最好的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