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研究】地方政府与城投企业债务风险研究报告——湖北篇

财富   2024-11-05 09:3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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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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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地位重要,公路、水运发达,水资源、矿产资源和科教资源丰富,2023年经济总量与人均GDP分别位居全国第7位和第9位。从财政实力看,湖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位居全国第11位,财政自给率较低;政府性基金收入虽小幅增长,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贡献率持续走低。湖北省综合财力和政府债务负担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

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推进,跨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将大幅提高,湖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将进一步完善。2024年9月,湖北省发布《湖北省域战略规划》,进一步明确“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和宜荆荆都市圈”三大都市圈和“沿江发展带、京广发展带、汉十发展带、襄荆宜发展带”四大发展带的发展格局。

湖北省各地市(州)经济发展不均衡。武汉市经济发展水平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人口虹吸效应明显。黄石市、荆门市和宜昌市GDP增速较快,襄阳市和咸宁市GDP增速排名靠后。人均GDP方面,宜昌市、武汉市和鄂州市人均GDP排名靠前,黄冈市和恩施州人均GDP相对较低。湖北省各地市(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有所增长,部分地市(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财政自给能力整体偏弱。

债务方面,湖北省于2023年发行了92亿元的特殊再融资债券,并提出严格落实常态化核查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完成化债任务。湖北省各地市(州)政府债务余额均保持增长,政府负债率均有所上升。

从城投企业看,在一揽子化债方案提出后,2024年1-10月,湖北省各地市(州)债券发行规模均明显下降,除十堰市和荆门市外,其他地市(州)城投企业债券融资均表现为净流出。湖北省各地市(州)发债城投企业债务负担保持稳定,鄂州市和武汉市城投企业债务负担相对较重。2024年6月末,黄石市、鄂州市和恩施州发债城投企业短期偿债指标表现偏弱,其中黄石市2025年到期债券规模较大。黄石市、荆门市、武汉市、襄阳市、荆州市和随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保障程度相对较低,上述区域发债城投企业融资以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为主,再融资情况表现尚可,且在当前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背景下,区内城投企业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一、湖北省经济及财政实力

1.经济发展状况

湖北省交通地位重要,公路和水运发达,资源禀赋优势明显,经济总量与人均GDP排名全国中上游。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转型稳步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和《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获批以及其他政策的出台利好湖北省经济发展。

湖北省交通地位重要,公路、水运发达,资源禀赋优势明显。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地区、长江中游,是长江经济带的核心地区之一、中部地区最大的综合交通通信枢纽,有“九省通衢”“中国立交桥”之称,交通地位重要,陆路交通和水运发展位居全国上游水平。湖北省水能、矿产和教育资源丰富。“十四五”期间,湖北省综合交通建设将完成投资8200亿元(不含城市交通),重点投资于公路水路(5200亿元)和铁路(2400亿元)。

常住人口略有下降,城镇化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末,湖北省常住人口5838万人,位列全国第10名,较上年末减少6万人。同年末,湖北省城镇化率较上年末提高0.8个百分点,达到65.47%,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6.16%),主要系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神农架林区和黄冈市等地的城镇化率较低所致。

经济总量与人均GDP位于全国中上游水平,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2023年,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与人均GDP分别为55803.63亿元和9.55万元,分别位居全国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第7位和第9位,位于全国中上游水平;GDP增速为6.00%,位于全国前列。2023年,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0%。2024年1-6月,湖北省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7346.45亿元,同比增长5.8%,经济稳步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转型稳步推进。近年来,湖北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23年湖北省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9.5:37.5:53.0调整为9.1:36.2:54.7,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有所上升。依托于丰富的自然资源及便利的交通条件,湖北省工业经济不断发展,构建了以汽车、钢铁、纺织、化工和建材等产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2023年,湖北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5.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新能源汽车、光芯屏端网、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日渐成势,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下一代信息网络、生物医药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晋级国家级,其中光谷“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最为突出,产业规模达8470亿元。2023年,湖北省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7%,增速快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2.8%。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5.1%。2023年,湖北省第三产业增加值30514.74亿元,同比增长7.0%。

根据《湖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着力打造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巩固提升10个五千亿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20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构建“51020”现代产业集群。根据《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湖北省金融业、物流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500亿元,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000亿元以上,实现文化和旅游综合收入1.2万亿元。

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推进,区域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将大幅提高,综合立体交通网将进一步完善。同时,湖北省将大力发展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武汉市辐射带动周边城镇共同发展。

2022年,国务院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长江中游城市群地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三省,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巩固“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的重点区域,总体定位为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发展方向为建设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构筑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创建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培育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武汉、长株潭等都市圈同城化实现实质性突破,南昌都市圈培育取得积极进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更加协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大幅提高,综合立体交通网进一步完善,铁路总里程达到1.4万公里,基本实现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达,新型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分工更加合理、协作效率大幅提升,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初步建成等。

2022年6月,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2022年12月,《武鄂黄黄规划建设纲要大纲》正式印发。同期,《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成为第7个获批的国家级都市圈发展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武汉市辐射带动周边城镇共同发展和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2023年2月,《武汉都市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在基础设施、创新策源、产业协同、对外开放、公共服务、新型智慧、安全发展、生态绿色、要素市场九个领域推动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2023年10月,武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基金成立,将围绕武汉都市圈各核心产业,重点投向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智慧物流等领域,为武汉都市圈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2023年以来,湖北省相继出台多项政策,从扩内需、促消费、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角度促进经济发展,并针对独角兽企业、新质生产力及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等特定领域出台对应政策,多角度、有重点地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2.财政实力及债务情况

湖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国中游水平,财政自给率较低;政府性基金收入小幅增长,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依赖有所下降;上级补助收入规模位居全国第五位。湖北省综合财力和政府债务负担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

湖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国中游水平,财政自给率较低。2023年,湖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692.79亿元,全国排名第11位,比2022年增长12.5%;税收占比为72.39%,一般公共预算稳定性较好;财政自给率为39.71%,财政自给程度较低。2024年1-6月,湖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7亿元,同比增长6.32%。

湖北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小幅增长,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贡献率持续走低。2023年,湖北省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2884.77亿元,较上年增长0.5%,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占政府性基金收入比例持续下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贡献率持续走低。

湖北省上级补助收入规模位居全国第5位,综合财力排名全国中上游。2021-2023年,湖北省上级补助收入持续增长,2023年为4961.01亿元,居全国第5位,主要由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构成,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占比较高。2023年,湖北省综合财力较上年有所增长,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9位,居于全国中上游。

湖北省整体债务负担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2023年,湖北省地方政府债务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综合财力*100%)和地方政府负债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GDP*100%)分别为135.40%和28.00%,在31省中分别排名第11位和第8位(由低到高)。



二、湖北省各地市(州)经济及财政实力

1.各地市(州)经济发展情况

武汉市经济发展水平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人口虹吸效应明显。黄石市、荆门市和宜昌市GDP增速较快,襄阳市和咸宁市GDP增速排名靠后,宜昌市人均GDP仍居湖北省第一位。

湖北省下辖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3个省直辖县级市和1个林区,以下分析以地级市和自治州为主。根据湖北省的发展规划,省内分为三大城市群,分别是武汉城市圈、“襄随十神”城市群和“宜荆荆恩”城市群。2022年,湖北省提出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建设“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推动荆州市打造鄂中区域性中心城市、黄冈市打造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十堰市打造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计划形成“强核、壮圈、带群、兴县”多点支撑多极发力的格局。2024年9月,湖北省发布《湖北省域战略规划》,进一步明确“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和宜荆荆都市圈”三大都市圈和“沿江发展带、京广发展带、汉十发展带、襄荆宜发展带”四大发展带的发展格局。


“汉孝随襄十”汽车相关产业发达,“宜荆荆”化工产业发展较好,武汉市的光芯屏端网和黄石市的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从产业分布看,“汉孝随襄十”汽车相关产业发达,是全国重要的轻重型商用车、中高档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基地。宜昌市、荆州市和荆门市化工产业发达,宜昌市、荆门市和荆州市分别侧重于农用化工、石油化工和日用精细化工。钢铁产业主要分布于武汉市、鄂州市和黄石市。新兴产业方面,武汉市“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发展迅速,聚集了长江存储、京东方、烽火通信等为代表的集成电路、面板显示、光通信等领域的优秀企业;黄石市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迅速,聚集了闻泰科技、欣兴电子和沪电股份等企业。

湖北省各地市(州)经济发展水平分化明显,武汉市经济发展水平处于绝对领先地位。黄石市、荆门市和宜昌市GDP增速较快,襄阳市和咸宁市GDP增速排名靠后。从区域发展水平看,湖北省各地市(州)可以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武汉市,2023年武汉市GDP占全省经济总量的35.86%,其经济实力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第二梯队为襄阳市和宜昌市,是湖北省大力发展的两个省级副中心城市;第三梯队为其余各地市(州),其经济实力明显低于上述三个城市。2023年,神农架林区、宜昌市、黄石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潜江市、天门市和十堰市GDP同比增速较快,均高于湖北省GDP增速(6%),咸宁市增速排名末位,仅为1.6%,主要系第二产业增加值下降所致。2024年上半年,黄石市和荆门市GDP增速分别为7.5%和7.2%,排名省内前两位,襄阳市增速排名下滑至末位。综合考虑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平均增速来看,黄石市、荆门市和宜昌市GDP增速排名靠前,咸宁市和襄阳市GDP增速排名靠后。

宜昌市、武汉市和鄂州市人均GDP省内排名靠前,黄冈市和恩施州排名最后两位。2023年,宜昌市人均GDP仍居湖北省第一。随着鄂州市融入武汉都市圈进程的推进,人均GDP排名武汉市之后,位于湖北省第三位。襄阳市依托其发达的汽车等产业,人均GDP排名湖北省第四。恩施州和黄冈市人均GDP低于5万元,排名最后两位。

湖北省各地市(州)常住人口变动出现分化,武汉市人口虹吸效应明显。武汉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超过五分之一。2023年末,除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黄冈市、荆门市和鄂州市外,湖北省其他地市(州)常住人口同比均略有下降,武汉市常住人口规模增加最多(2023年较2022年增长3.5万人,增速为0.25%),虹吸效应明显。


2.各地市(州)财政实力及债务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2024年上半年,湖北省各地市(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均有所增长,荆门市、鄂州市和随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较快,武汉市增速较慢。2023年,除鄂州市财政自给率有所下降外,湖北省其他地市(州)财政自给率均有所上升,财政自给能力整体偏弱。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湖北省部分地市(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2023年,武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远大于省内其他地市,襄阳市、宜昌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介于200亿元与300亿之间,为省内第二梯队;黄冈市、荆州市等7个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介于100亿元与200亿之间,其他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低于100亿元;增速方面,2023年,武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6.4%,其他地市(州)增速均大于10%,其中黄冈市、黄石市和宜昌市分别同比增长26.20%[1]、23.86%和23.27%,增速位列全省前三位。2024年上半年,湖北省各地市(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均有所增长。其中,荆门市、鄂州市和随州市增速分别为23.30%、19.90%和18.10%,增速排名前三位;武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60%,增速排名靠后。

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看,2023年,神农架林区、武汉市和仙桃市税收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分别为84.57%、81.09%和80.03%,其他地市(州)税收占比在57%~80%之间。2023年,除十堰市、咸宁市和神农架林区外,湖北省各地市(州)税收收入占比均有所下降。从财政自给率看,2023年,除鄂州市、仙桃市和天门市财政自给率有所下降外,湖北省其他地市(州)财政自给率均有所上升。武汉市、鄂州市和黄石市财政自给率相对较高,其他地市(州)财政自给率均在50%以下,财政自给能力偏弱。

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湖北省部分地市(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湖北省各地市(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呈分化态势,2023年武汉市的政府性基金收入1288.77亿元,占湖北省政府性基金收入的44.67%,宜昌市和襄阳市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超过200亿元,荆州市、孝感市、黄石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均超过100亿元,其余地市(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均在100亿元以下。受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影响,除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鄂州市、荆门市、随州市和咸宁市外,其他各地市(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均出现不同幅度下降。


(2)债务情况

湖北省各地市(州)政府债务余额均有所增长,政府负债率均有所上升。湖北省各地市(州)政府债务规模均保持增长,其中鄂州市、黄石市、孝感市和恩施州政府债务余额增长较快。2023年末,武汉市政府债务余额占全省(包括省本级债务)比重为43.81%。政府负债率方面,2023年末,湖北省各地市(州)政府负债率均有所上升,神农架林区、恩施州、鄂州市和武汉市政府负债率超过30%,其他各地市(州)政府负债率均在30%以内。

债务管控方面,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此后化债文件及配套打补丁文件陆续出台。同年,湖北省共发行92.00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关于湖北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提到,要积极化解地方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积极稳妥控增量、去存量。建设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实现“借用管还”闭环管理。落实重点地区政府投资项目提级审查和财政支出常态化核查机制,压实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稳步推进融资平台优化升级,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三、湖北省城投企业偿债能力

1.城投企业概况

湖北省发债城投企业以地市级和区县级为主,其中武汉市发债城投企业数量最多,占全省的25.74%;宜昌市和咸宁市区县级平台占比较高,高信用级别城投企业主要集中在武汉市。截至2024年10月末,湖北省内有存续债券的城投企业共136家,其中省级城投企业4家、地市级城投企业66家、区县级城投企业66家。从各地市(州)发债城投企业数量看,武汉市发债城投企业数量最多,宜昌市、黄石市、荆州市和荆门市次之,恩施州、鄂州市和随州市发债城投企业数量较少。从级别分布看,最新主体级别为AAA的城投企业共10家,其中省级和地市级分别为4家和6家(武汉市5家、襄阳市1家);AA+和AA城投企业分别为34家和68家,AA以下城投企业主要集中在经济和财政实力相对较弱的区县,AA+发债城投企业中17家集中在武汉市。从区县级平台占比看,恩施州仅一家发债企业,且为区县级平台,咸宁市和宜昌市区县级平台占比超过60%,黄冈市、孝感市、襄阳市和荆州市区县级平台占比在50%~60%之间,武汉市和荆门市区县级平台占比在40%~50%之间,黄石市和十堰市区县级平台占比分别为38.46%和12.50%,鄂州市和随州市无区县级发债平台。整体看,湖北省发债城投企业信用级别以AA为主,高信用级别城投企业主要集中在武汉市。


2.城投企业发债情况

2024年1-10月,在一揽子化债方案提出后,湖北省城投债券发行规模同比大幅下降,债券融资由上年的净流入转为净流出。

2023年,湖北省共有81家城投企业发行债券,较上年(77家)增加4家,发行数量合计382只(2022年为265只),规模为2832.99亿元(2022年为2255.53亿元),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同比均有所上升。其中,湖北省级城投企业的发债规模占全省的18.14%,地市(州)的发债城投企业主要集中在武汉市、黄石市和襄阳市,发债规模分别占全省的21.74%、15.54%和10.00%。2024年1-10月,湖北省城投债券发行规模为1535.37亿元,相当于2023年全年的54.20%,同比下降41.35%,各地市(州)债券发行规模均明显下降。

2023年,武汉市的城投企业中AAA、AA+和AA城投企业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47.50%、42.45%和7.50%,以AAA和AA+为主。除武汉市外,其余地市(州)发行债券的城投企业中,AA和AA+企业的发行规模分别占合计数的49.22%和37.77%,发债城投企业信用级别以AA为主。

2023年,除恩施州、鄂州市和黄冈市外,湖北省其他地市(州)城投债券融资均表现为净流入。2024年1-10月,在一揽子化债方案提出后,湖北省城投债券融资整体净流出。同期,除十堰市和荆门市外,湖北省其他地市(州)城投债券融资均净流出。


3.城投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23年末,湖北省各地市(州)发债城投企业融资以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为主,武汉市和恩施州其他类型融资占比较高,荆门市和鄂州市则相对较低,债务负担变化不大。黄石市、鄂州市和恩施州发债城投企业短期偿债指标表现偏弱,武汉市、黄石市、荆门市和宜昌市2025年到期债券规模较大。2023年,湖北省大部分地市(州)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出现下滑,其中荆州市和随州市净流入规模同比下降较多;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的地市(州)明显增加,但净流出规模均不大。

截至2023年末,省级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为7667.66亿元,武汉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为11775.33亿元,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和荆州市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超千亿元,其余各地市(州)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在千亿元以下。债务结构方面,除武汉市和恩施州其他类型融资占比超过20%以外,湖北省其他地市(州)其他类型融资占比均在15%以下,荆门市和鄂州市其他类型融资占比相对较低,在10%以下。

债务负担方面,截至2023年末,湖北省各地市(州)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整体变动不大,鄂州市和武汉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超过60%,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债券集中兑付方面,2025年,湖北省发债城投企业到期债券(在考虑行权的情况下)规模为2789.66亿元,其中武汉市、黄石市、荆门市和宜昌市2025年到期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券集中偿付压力。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2024年6月末,湖北省各地市(州)发债城投企业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均小于1倍。同期末,除黄冈市、武汉市和咸宁市外,其他地市(州)发债城投企业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较上年末均有所下降,黄石市、鄂州市和恩施州发债城投企业货币资金/短期债务倍数在0.30倍以下。再融资方面,2023年,除潜江市、鄂州市和恩施州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表现为小幅净流出外,其他地市(州)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均表现为净流入,但大部分地市(州)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规模同比出现下降,荆州市和随州市净流入规模同比下降较多;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的地市(州)明显增加,但净流出规模均不大(20亿以内)。



4.各地市(州)财政收入对发债城投企业债务的支持保障能力

湖北省各地市(州)中,武汉市的“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最大,其次为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和荆州市。湖北省各地市(州)的“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均超过400%,武汉市、襄阳市、荆州市和随州市超过600%,黄石市和荆门市超过700%。


[1]2023年黄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未披露,此处增速系使用2022年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算得出。




公用评级三部

黄旭明 贺冬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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