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去年12月发布的《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四川省疾控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四川省将建成现代化的疾控体系,并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形成体制健全、机制顺畅、权责清晰、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局面。
《实施意见》从改革完善疾控体系、加强疾控专业能力建设、建强疾控人才队伍和强化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明确和细化了21项具体任务,以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其中,《实施意见》在医务人员关心的薪酬调整、编制保障和职称评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下为《方案》原文节选。
科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在薪酬调整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科学合理确定疾控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中国政府网,2017)。
同时,《实施意见》还强调,要落实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政策,确保医务人员在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足额配备人员编制
在编制保障方面,《实施意见》规定,优化疾控和卫生监督力量、人员结构,按规定核定疾控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重新组建的疾控机构内设必要的卫生监督业务科室。配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筑牢卫生监督网底。
此外,《实施意见》还指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强化疾控工作实绩
在职称评审方面,《指导意见》曾强调,要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重点考核疾控工作实绩。县级及以下疾控机构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对长期扎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基于此要求,《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符合疾控工作特点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特点的职业晋升和交流制度。完善职称评审标准,重点评价工作实绩。
总而言之,《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将为四川省疾控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尤其在薪酬调整、人员编制配备和论文数量等方面的指导意见,深刻体现了四川省对疾控人员工作减负及薪酬改善的高度重视。
这一系列措施,将有效激发四川省疾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使其将更多资源和精力投入到疾控的核心工作中,以推动四川省疾控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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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A/OL].中国政府网.(2017-02-10)[2024-11-04].https://www.gov.cn/xinwen/2017-02/10/content_5167037.htm.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39号[A/OL].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09-26)[2024-11-04].https://www.sc.gov.cn/10462/zfwjts/2024/9/26/894c3056e4d449fc99791c660a39e6bd.shtml.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A/OL].中国政府网.(2023-12-26)[2024-11-04].https://www.henan.gov.cn/2024/10-12/3072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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