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

文摘   2024-12-09 17:15   江苏  


为推进分级分类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特推出分级分类警示教育专栏,学习医疗卫生系统中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下称“九项准则”)典型案例,采用“案情概述+案件评述”的方式,深度解读每一项准则的涵义,深挖共性教训,让教育内容更加契合行业特点,增强警示教育的共鸣性、说服力和感染力,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九项准则”的背景资料

“九项准则”是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原“九不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九项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


典型案例

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案例:某市某区中医院信息设备科原副科长谢某某违法统方获利及收受药品回扣案

2008年至2021年,谢某某利用从事某区中医院网络信息管理和数据收集等工作之便,违规帮助药品代表统方并非法获利35万余元;假冒“王某”之名,接洽药品代表将6种药品打入某区中医院,共收受药品回扣共计197万余元。谢某某被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案例解读


  1

什么是“统方”?

“统方”是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所谓为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的行为。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避免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

  2

“统方”行为有哪些危害?


1

扰乱正常医疗秩序


    商业目的统方行为的泛滥导致医务人员在高额利益驱使下收受回扣,开大处方、乱用药、滥检查,既损害了患者健康,加重了患者经济负担,也加剧医患矛盾,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

2

破坏医疗行业作风


    商业目的统方行为导致的医药回扣败坏了整个医疗行业风气。为商业目的统方的人员,不仅仅是把医院的药品、耗材信息出卖给医药营销人员,使自己获利,同时也让有些医务人员不自觉地收受回扣,走上共同犯罪的道路。在利益的驱使下,整个医疗行业纯洁性被腐蚀。

3

扭曲公平竞争本质


    为了让医生更多地使用自己的药品或耗材,医药购销人员采取回扣、赞助、送礼等非公平竞争的形式贿赂医务人员,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医疗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


一直以来,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等医疗腐败问题备受关注,其中非法统方是典型的手段。一些医药代表为使自家的药品或耗材能够顺利进院或增加销量,以承诺回扣、礼金等方式,贿赂或买通相关医务人员,通过商业目的统方等手段获取临床药品和耗材使用量等信息,“带金销售”助推药价虚高,扰乱了医药购销的正常秩序,还增加了流通环节的费用,进而间接导致患者看病贵、过度医疗等问题的出现。中纪委、国家卫健委等部门都曾多次点名医药企业“带金销售”,医疗机构贪腐现象,由此带来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等问题,破坏了行业风气,加重患者负担。作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控制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严禁有关部门和科室接受药品、医疗设备、信息等生产、经营企业和营销人员的回扣、提成,严禁接受物资采购、医药购销招投标活动人员赠送的钱物,守好底线,不踩红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职业规范。

来源:金塔卫生健康

供稿:监察审计与行风办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和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是南京化工园区政府办非营利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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