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 | 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通讯【2024年第12期 总第41期】

2024-12-27 07:30   北京  


编者按

为加强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领域研究,帮助大成律师拓宽行业视野和深化行业思维,增强和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各主体的交流和融合,提升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相关法律服务的行业地位和品牌价值,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行委会”)联合大成北京总所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组每月推出一期行业通讯,作为行委会重要的知识成果和传播载体。现推出《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通讯》2024年第12期(总第41期),包含法律、政策、行业动态和大成动态四部分内容,信息基本来源于2024年11月各权威或知名公众号。


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之前38期行业通讯均做了书刊式编辑并在公众号推出。考虑到读者的阅读习惯,经慎重研究,决定自第39期开始不再做书刊式编辑,而是直接在本公众号中编辑导读内容并设置电子链接,从而增强可读性和便捷性。大成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
杨关善律师和合伙人陈晖春律师为主完成了本期采编,其为本期成果的面世付出了大量努力,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行委会十分注重与读者的互动和交流,欢迎大家对行业通讯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 期 导 读


法  律


降低外资投资门槛!六部门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主要是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旨在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发挥战略投资渠道引资潜力,鼓励外资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一是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二是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三是增加要约收购这一战略投资方式;四是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五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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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2019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在指导地方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障运营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分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险性事件教训,进一步强化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交通运输部于11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9号)。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6章34条。完善了设施设备状态运行监测体系,增加了通信、信号等系统的运行测试和安全防护要求。优化了车辆、信号、通信等设施设备维护要求,强化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全过程安全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委外维修单位应具备安全管理条件和技术能力,加强了对委外单位的监督检查要求,夯实运营单位对委外维修的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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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2019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7号),为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性文件,在指导地方做好风险管理和隐患整治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汲取近年来发生的事故事件教训,进一步夯实运营安全管理基础,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交通运输部对《管理办法》部分内容作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5章26条。进一步完善了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相关要求,明确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应开展风险专项辨识。增加了建立重大风险公告和报告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内部通报和报告奖励机制的要求。完善了重大隐患验收销号的程序,确保隐患治理闭环管理。细化了风险数据库的相关内容,并从人、机、环、管等方面对风险管控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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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公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2件规章


经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以部令第56、57号公布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两件规章,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两件部规章的公布施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重要成果,对于在法治轨道上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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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路工程造价标准人工费单价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


为适应铁路建设市场变化,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国家铁路局于9月25日发布《铁路工程造价标准人工费单价动态调整机制(试行)》,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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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2024年11月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各地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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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


国家税务总局于11月13日发布《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0号),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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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11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启运港、离境港名单包括:1、内蒙古自治区等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名单;2、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名单;3、浙江省等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名单;4、辽宁省等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名单;5、广东省等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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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11月15日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等。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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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至13.5%左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实现新突破,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铁路货运量、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比力争分别提高至11%、23%左右,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和现代物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物流市场基本形成,现代物流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战略支撑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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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印发《铁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铁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铁路局制定《铁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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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水利部批准发布4项水利行业标准


2024年10月22日,水利部发布2024年第20号公告,批准发布《小型水库监测技术规范》(SL/T 828—202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T 551—2024)、《水库大坝风险等级划分与评估导则》(SL/T 829—2024)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T 277—2024)等4项水利行业标准,4项标准将于2025年1月2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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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决策部署,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标准化、体系化建设,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标准体系旨在统筹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市提质增效为引领,构建城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公共性、集约性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夯实数字城市与新型智慧城市的公共基础底座,为城市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统一数字底座,并对接底座一体化推进城市数字应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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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印发


中国建设报11月06日消息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通知。按照《标准》要求,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并将电子证照数据实时上传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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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水土保持土石余方资源信息共享数智平台上线


11月6日,全国首个水土保持土石余方资源信息共享数智平台——“浙土平衡”正式上线,同时,全国首批水土保持土石余方资源数智匹配利用案例成功签约。水土保持土石余方是指生产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开挖产生的自身无法利用、需要外运堆置的多余土石方。针对当前生产建设单位取弃土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弃土方弃土难、取土方取土难的困境,浙江省水利厅开发上线了“浙土平衡”数字化平台。该平台分“我要取土”“我要弃土”两大模块,为生产建设项目提供取弃土信息发布和匹配平台,畅通土石余方资源循环利用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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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设实施路径;明确了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路径;夯实了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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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记者从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获悉,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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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66亿元


2024年10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4〕48号),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566亿元。其中,住房保障资金预算119亿元、城中村改造资金预算100亿元、老旧小区改造332亿元、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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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数字家庭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中期评估的通知》要求,为指导各试点地区科学有序建设数字家庭,加强试点示范宣传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总结了各试点地区在组织实施、科技支撑、基础设施建设、平台互联互通、应用场景拓展、产业培育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数字家庭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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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


中国建设报 2024年11月18日消息 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在进一步总结各地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践基础上,梳理形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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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轨道”:无锡地铁与中国通号携手合作


11月19日,无锡地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张军一行到访中国通号,与中国通号党委书记、董事长楼齐良,党委常委、副总裁赵晓东进行交流,双方就共同推进低空经济发展、建设飞控平台及服务平台展开深入探讨,并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无锡地铁与中国通号在低空经济与轨道交通领域的合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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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正式启动2024—2025年度调水工作


11月25日16时,随着台儿庄泵站开始运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2024—2025年度全线调水工作正式启动。按照水利部印发的2024—2025年度水量调度计划,2024—2025年度东线一期工程计划向山东省调水11.25亿立方米,向江苏省、安徽省净增供水分别为5.27亿立方米、0.46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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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11月15日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等。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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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三项国家标准、一项行业标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三项国家标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柜(屏)工程技术规范》《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和一项行业标准《垃圾清运工职业技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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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公开征求意见


据中国建设报11月27日消息:近日,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研究提出了《2025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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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研究丛书·中国卷》图书首发式在京举行


11月24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研究丛书·中国卷》图书首发式在京举行。《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研究丛书·中国卷》系统梳理了2019年以前入选的中国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前世今生,全面解读了其中的科学与技术内涵,已入选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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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高速公路类REITs项目成功发行,发行规模145.82亿元


2024年11月26日,中国中铁2024年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完成发行。该计划是交易所市场迄今为止并表型类REITs与单期项目均发行规模最大的项目,发行规模为145.82亿元,优先级为145.81亿元,次级为100万,优先级利率2.80%,期限为5+5+5+5+5+2.7268年,优先级评级为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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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农村公路发展》白皮书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发布《新时代的中国农村公路发展》白皮书。白皮书除前言和结束语外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建设造福农村、惠及农民的幸福路,农村公路通到老百姓家门口,农村公路治理更加协同、规范、高效,农村公路更加舒适、安全、耐久,促进农村地区“人享其行、物畅其流”,道路通达促进百业兴、农民富、乡村美,为发展中国家农村交通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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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召开视频会议 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11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召开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紧盯重点难点,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打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攻坚战;要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配合查处各类欠薪案件;要结合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落实“首问负责”“接诉即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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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动态


新闻 | 杨关善律师受邀为中铁十六局集团讲授“出海越南:中国工程企业的法律风险和防控”


2024年10月30日下午14:00-16:20,大成高级合伙人、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委员会牵头人杨关善律师受邀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六局集团)开展了题为“出海越南:中国工程企业的法律风险和防控”专题培训。杨关善律师结合自身长期为央企服务以及所经办的境内外业务经验,从出海越南的政治经济背景和越南法律概况、境外投资备案与核准、对外承包工程备案与立项、对越投资与工程承包法律政策要点解读以及出海越南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防控措施等多个方面做了专业分享。本次培训采取腾讯会议方式举办,中铁十六局集团总部法律合规部、投融资部等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子分公司领导和员工线上参加了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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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袁华之律师团队新作《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解决指引》重磅面世


近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解决指引》重磅面世,将为建设工程领域专业人士提供了一套清晰的工程造价争议解决操作指南。本书由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董事局主席袁华之律师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会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佐民先生担任主编,袁华之律师团队王姝慧、王瑱玥、吉润一聃、李小兵、李超颖、翟家琦等律师以及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建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北京韬远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专家作为编委会成员共同精心编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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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暨建工领域“背靠背”条款研讨会成功举办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引起广泛关注。聚焦该《批复》的出台背景及对建工企业的法律影响,2024年11月1日下午,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暨建工领域“背靠背”条款研讨会在大成宁波分所会议室举办,大成宁波微信视频号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同步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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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杨关善律师团队取得某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二审胜诉裁定


近日,杨关善律师团队收到辽宁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撤销了一审民事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本案代理的预期目标得以实现。通过本案的二审代理,杨关善律师团队从根本上扭转了业主单位面临的被动局面,有效控制了公司重大法律风险,为推动纠纷的最终有效解决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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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线上聊 | 第18期:聚焦四川:产业转移对工程与基础设施法律服务市场的影响


2024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从中心城市向腹地有序转移,加大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政策倾斜,促进区域间就业均衡发展。产业转移所带来的新产业活动区域,直接影响了法律服务需求的空间分布,也为法律服务市场带来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在产业转移的重点区域,法律服务市场的扩展尤为明显。在此背景下,律师将面临哪些新的法律服务机会?如何识别和捕捉客户新的服务需求?如何研发新的服务模式?为此,202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委员会联合大成北京总所工程基础设施行业组举办了第18期“业务线上聊”活动,邀请外部专家和来自四川省、广东省的大成律师共同分享相关见解和心得。本期活动主题为“聚焦四川:产业转移对工程与基础设施法律服务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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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大成第九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大成济南分所成功举办


2024年11月15日下午,大成第九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4号楼7层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多功能会议室成功举办,大成律师、国有企业、咨询机构及顾问单位的企业代表4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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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杨关善律师受长沙市律师协会邀请为“长沙市建设工程专业律师人才培训班”授课


长沙市律师协会为大力培育建设工程法律专业人才,提升长沙建设工程律师熟练应用法律和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近日开设了“长沙市建设工程专业律师人才培训班”,邀请三名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专家于2024年11月17日在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金盆岭校区四教一楼报告厅开展现场授课,并面向长沙市全体律师开通了直播,其中,200余名长沙市律师和当地企业法务人员参加了现场培训。

大成高级合伙人、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委员会牵头人杨关善律师在大成长沙分所毛英主任推荐下,接受长沙市律师协会邀请,参加了本次授课活动。当日上午10:30-12:30,杨关善律师为培训班开展了题为《建设工程领域企业账款清收与“背靠背”条款<批复>背景、依据和要点解读》的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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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 大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领域荣登2025年度The Legal 500 大中华区榜单


2024年11月20日,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公布了2025年度大中华区榜单。凭借杰出的法律服务能力、良好的业绩表现及客户的高度认可,大成律师事务所27个业务领域/地区和214人次(170位律师)荣登榜单。其中,大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领域荣获第三级别重点推荐,大成多位律师——袁华之律师、杨贵生律师、曹阳律师、吴晨尧律师、杜立元律师、杨辉律师、杨关善律师、李箫律师、常青律师、刘思明律师、金莉律师、张剑律师、卢清华律师、曹非凡律师、刘亚元律师、蓝仑山律师荣获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业务领域“特别推荐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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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赵汗青

审定 | 杨关善 刘世杰 吴利波 陈晖春

投稿 | zhao.hanqing@dentons.cn


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简介










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领域法律服务是大成的核心业务之一。大成律师在这一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长期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等国家部委和众多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大型建筑类央企和地方国企及知名民企常年法律顾问,在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投建营一体化方面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成律师广泛、深入参与境内外工程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造价、全过程咨询等环节法律服务,以及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策划、立项、规划、用地、投融资模式论证、投融资方案审查、社会资本方采购、合作协议签署、项目公司组建、项目施工或总承包合同审查、建设和运营过程履约监管和咨询、工程变更和索赔、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绩效考核、发债、不动产证券化以及相关争议解决等某阶段或环节或全流程法律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


大成聚集了一批具有法律、财务会计、工程管理等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多名律师取得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英国皇家测量工程师称号,或取得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等资格,可提供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保、能源、旅游、新基建等各类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大成以及众多专业律师以专业的律师团队、精细的专业分工和丰富的服务业绩,多次荣登钱伯斯、The Legal 500、LEGALBAND、ALB、Asialaw等知名国际评级榜单,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和行业内的良好口碑。


大成将在工程与基础设施领域持续深耕,锐意进取,主动迎接挑战,努力引领行业发展,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境内外客户在工程和基础设施领域做好法律保障和支持。











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委员会宗旨










面向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领域,组织市场调研,发现和创造法律服务需求,协同大成相关专业委员会设计集成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组织各类间接营销活动,提升大成在该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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