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蜗居”一间客房
旅途行程中6个景点都未游玩
能申请退款吗?
事情是这样的
2022年8月,游客刘女士一家4人报名参加武汉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呼伦贝尔6天5晚跟团游。
由于旅游目的地当时客房紧张,旅行社只给刘女士一家2大2小共4人安排了1个房间、旅游行程遗漏了6个免费景点、且导游全程没有佩戴导游证,刘女士对此表示不满😨😨😰😰😠😠。
于是
刘女士通过市民热线投诉
经过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对案情进行了调查核实。
案情脉络十分清晰。
由于当时内蒙正是旅游旺季,旅行社在订酒店时房源不足,多处景点人满为患,因此只安排了刘女士一家2大2小1个标间,造成其一家人睡眠不佳,影响了旅游体验,且行程中安排的“莫日格勒河草原”“成吉思汗广场”“二卡湿地自然保护区”“呼和诺尔湖等”“辽代古城遗址”“慈积金刚塔”等6处景点未安排参观。
简单来说
游客花了真金白银
没有获得应有的旅游体验
😒
于是
经与旅行社多次沟通核实,其承认了因当时内蒙旅游爆满该行程服务质量不达标事实。
通过核算,旅行社同意退还刘女士住房差价及违约金共6000元,内蒙当地旅游行政部门对带团导游陈××下达了责令改正。
刘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法律知识看这里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及导游或领队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按照下述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转自:武汉文旅执法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