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群体的审美,往往反映出最底层的群体文化

文摘   2024-09-24 08:02   美国  

近年来提倡文化自信,各种新国风也流行一时,受到“热烈”追捧。确实,中国式审美非常迥异于西方或其他国家,可算是某种独立的“范式”。但无论怎样“努力”(包括所谓的游戏黑悟空等等),要真正能够走出国门为全世界所喜欢,似乎还远远不够,这既有操作层面的因素,更不能忽视文化和审美基因中的固有缺陷,比如,从无“崇高”这一审美范式,以及诸如此类的很多问题。笔者一向认为,一个群体的审美,是其综合素质的总体体现,审美上的某些缺失,往往会折射出更多深层次的问题。

从国画说起,中国画除了没有西式透视法之外,和西洋画最大的区别(没有之一),是从不在乎光影,既没有光,也没有光洒在物体后留在地上的影子。而在西方绘画,特别是文艺复兴之后的绘画中,光影极为重要,既可以展现人物情感,分别主次,更可以表达某种更恢弘的主题,以及更崇高的象征意义。

比如在卡纳瓦乔的两幅名作圣保罗的皈依中,都极力突出光影的作用。在被毙的(未被金主接受)第一版中,年长的保罗用手捂住眼睛象征被遍照其身的”大光“刺瞎。

在另一幅被正式采用的版本中,卡纳瓦乔隐去了耶稣和天使,只留下圣徒四脚朝天躺在地上。圣保罗的眼睛,表明其被那突如其来,人眼所不能承受的大光刺瞎,而他张开且略带环抱的双手,则似乎在暗示他在被刺瞎的同时,在”大光“里找到了真正的信仰和归宿。

也许正是因为减少了人物,用光突出主题,这幅画才最终得到金主首肯。

在西方的非绘画作品中,用光来展示某种崇高也不鲜见,比如贝尼尼最杰出的雕塑作品之一圣特蕾莎的狂喜,”光“从不可知的所在倾泄而下,让沐浴其中的圣女神魂超拔,陷入被爱火燃烧的狂喜之境。

崇高之光的始作俑者,也许不是绘画或雕塑,而是建筑,比如从万神殿圆顶中射入的柏拉图式的洞窟之光,再比如(早就说烂的)古罗马建筑的集大成者圣索菲亚大教堂。至于高大耸立,直上云霄的哥特式教堂,就更不用说了。

这些文艺或建筑作品里的光,无疑表征着某种更高或至高的存在,投射到审美上,就是崇高。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表明,光影在表现”崇高“这一主题时不可或缺的作用。

回过头来看中国绘画,根本不在乎光的作用(公平的说,几乎所有非西方传统绘画都不会用光),从技法上来说,无法进一步研究各种绘画对象在不同受光条件下的画法,也会限制对透视等其他现象的研究。说到底,人眼只有通过光线才能看到事物,透视也不过是光影玩弄的视觉游戏罢了。

从审美上看,没有光的参与,既无法呈现出对象最生动最真实的状态,也在客观上限制了技术和创意的进一步发展(有什么好的现代艺术能少的了对光影的运用?)。

中国绘画中,不乏看起来非常宏大的山水画,特别是一些大会堂背后整面墙上的巨幅山水画。但无论这些画有多气势磅礴,但你绝不可能从中体验到”崇高感“。在看这些山水画时,你能体验到的,是画家(或画家背后指示其作画的真正主人)将山水视为自家产业的“俯视感”,无非是“大好河山,尽属吾家所有!”的所谓豪迈或枭雄气质。

在他们眼中,看到的不是”崇高“的自然奇观,而是”朕的江山社稷“。也是所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中的”多娇“。为何”多娇“?为何”竞折腰“?因为有机会将其纳为己有,成为自家的社稷(所谓社稷,无非是一家一姓的传承而已)。

画家也总是将山水画成某种平安祥和的画面,或主动或被动的以呼应天下一家,太平无事的理念。即便是从隐士的角度看去,也仍将”山水“看作自家园地,

这是一种典型的权力语境下的权力审美。

而传统观点所认为的,山水画会表现某种高洁的隐士情结,但这种“情结”,要么是待价而沽的太公钓鱼,要么是退而结庐的暂时隐忍,要么是刻意为之的故作姿态。总之,其中很少有真正“高”的部分,最多不过是不贪恋世俗荣华而已,其中大部分还是假心假意。

在这样的审美体系下,是绝不会产生”崇高“审美的。

所谓”崇高“,通俗的说,是指人的理智无法洞悉的智慧,人的眼睛无法直视的”大光“(参考上文),人的双腿无法征服的绝顶,人的双手无法忍受的灼热,乃至人的心灵无法承受的爱火。

要有“崇高”的审美,首先要有的是“崇高”的意识,以及相应的哲学。孔丘所谓未知生焉知死,以及不谈牛鬼蛇神的断论,是中国传统中不谈也无力真正谈论形而上学的总结性体现(为什么中国古代无法真正谈论形而上学,是因为没有修辞学,逻辑学,语言学等等)。若无真正的形而上学,则断无可能产生崇高观念。这既需要在智识活动中认识到至高真理(之存在),并追求真理,也要在政治实践中认识到正义并追求正义,并能意识到存在一个理念世界(这里用柏拉图的理念指代一个崇高的所在)的可能性

中国传统宗教中的昊天上帝,无非是权力更大、能力更强的天上皇帝。他是不是真理或正义,理性或智慧的化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同样视忠孝为天下伦理根本,以一个人是否忠孝来作为死后评判的标准。在这个世界中如果真的有真理,那么真理就是一切有助于皇权统治的伦理纲常基础。

受大环境影响,中国传统儒家的生死观只关注生死两点之间,对之外的事既无法知道,也不想知道。一个人最大的追求,就是做官成人上人光宗耀祖封妻荫子,高级士人对身后事的最高要求,也不过是希冀能有一个好的谥号(或者自家宗庙得不得血食),即所谓盖棺定论。在这样的三观下,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将一生完全奉献于官场打拼(除非没机会打拼的),而对更高更好的东西一无所知,不得不说,哀莫大于斯。

西方绘画重视人像,但其也并非没有”山水画“。但西方的”山水画“(严格的说是风景画),往往会表现自然、冷峻、酷烈、神秘,即无法控制,不可把握的一面。就像威廉透纳的一系列名作那样。

崇高,无疑是这些作品最想要传达的审美体验之一。而这看似狂暴的自然,似乎也在邀请观众去征服,去探索,去研究,这是崇高审美的另一重意义:正因为高不可攀,才更要去尝试,甚至这一过程也可被视为“崇高”这和中国山水画所表现的山川如此美丽,若是我家所有该多好的“邀请”截然不同,前者来自对未知和更高的追求(当然,也掺杂着对财富等的追求),后者则来自权力的召唤。

此外,乡村神龛上的神像,最准确的体现了中国乡村的传统审美,在这些神像上,你同样看不到任何“崇高”(不要说崇高,就是典雅两字也完全不可能沾边),倒像是村霸家老爷老太太的异世界版,真实反映了这块土地的普遍审美水平。

除了绘画,中式建筑也很少真正重视对光的运用,甚至在寺庙中都很少运用光线来营造佛像的神秘感和崇高感。相反,同样在绘画中没有引入光影的印度或伊斯兰世界,却几乎和西方同样重视建筑中的光影要素,清真寺里那些瑰丽无比的穹顶无疑是最好的证明,但我们也不难看出其和西方式建筑的内在不同。

在伊斯兰建筑中,穹顶模仿星空灿烂无比,但光影的运用似乎不是重点,色彩和几何图案才是真正的主角。

在文学中,崇高往往只出现在悲剧中。无论是荷马史诗,还是古希腊黄金期的悲剧,都会给人带来某种因悲而来的“崇高”体验,因悲剧直指生死,直书命运。世间所有人,所有物的命运,都无外乎终有一死,美人终将迟暮,太阳也会失色。故而,悲剧就不得不超越生死,去寻求某些高于受造界所能知道的终极问题。在悲剧中,英雄的业绩越是动人心魄,越是震古烁今,其悲剧性就越发突出:再厉害的英雄,也无法摆脱命运的终极束缚(死亡),再辉煌的业绩,也不过过眼烟云,稍纵即逝。人们会很自然的发问:人生的意义究竟何在?这个世界的意义何在?既然人可以变得高贵(比如如普罗米修斯般慷慨高贵),可以去追求更高贵的东西,是否真的有更高的存在赋予这一切以意义?

悲剧的诞生,是出于对死亡的恐惧,只有崇高,才能拯救灵魂于死的深渊。

悲剧,也许是古希腊不逊于哲学、自然科学、逻辑学的又一最重要的智识贡献,也深刻启发了当时以及后世的伦理学、心理学研究。

这里必须要注意甄别。桃花扇、红楼梦这样的中国文艺作品算悲剧吗?从广义上说,当然算。但它们并没有“崇高”,以红楼梦为例,整部小说讲的都是美好的逝去,但通篇的笔调,无非是人生如梦,兴废无常,一切都是宿命轮回的老生常谈,最后几个主角要么死,要么遁入空门,而不是寻求某种更高的意义。

佛教并不追求“崇高”,而是寻求“解脱”,崇高也算“着相”了。故此,佛像无论建造的如何高大,都很难给人以崇高之感,中国式寺庙透光不好,就更难营造此种体验了。

同样,日本人也喜欢某种悲剧的美,狂热的近乎变态的爱上了所谓“如樱花凋零般死亡”的美感,也因此“迷”上了死亡之后宁静的永眠。但这也不是“崇高”,而是较浅层次的悲剧美学,类似于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

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悲剧才能算“正”剧,喜剧只能算让平民百姓乐哈乐哈的接地气作品。笔者津津乐道的托尔金作品,也可归于悲剧的行列,美好没有一天不因腐败(corrupted,其实这个词的含义远胜于中文中的贪w腐败)而更趋衰亡,数千年的盛宴一晃而过,人心为黑暗所盅惑,死亡的阴影笼罩一切。人类或精灵,真的能凭一己之力扫荡阴霾,重获光明吗?

彼得杰克逊最厉害之处,在于深刻领会(原谅我只能使用这个词)了托尔金原著中的“崇高”审美(也深深契合笔者对这一作品影视化的审美“要求”),并将之充分体现在了大屏幕上。如果他对西方智识传统中的相关母题没有充分了解,是绝无可能做到这点的。换个2、3流的导演,或东大文化背景的导演,只会端出一盆在审美上无法下咽的菜(即便堆砌再多的大场面,比如像去年的封神,华丽的大场面只要砸钱就行,但不可能企及“高端”的审美要求,黑悟空也许也有类似的隐忧,阻止其成为真正的好ip,并承担向外推广中国文化的“重任”),成为名著改编的又一失败案例。

pj对托老的演绎还告诉我们,西方的“崇高”有两种范式,既可以是天堂,也可以是深渊,既可以是至高至善者,也可以是其对立面,即同样拥有大能的魔鬼撒旦。魔戒1中凯兰崔尔面对魔戒试炼的那一段,让我不由大呼内行,他真的太懂了。

至美,至强,至善的下一步,就是成为替代造物主,吸引万众归心的偶像。

魔戒对“好人”的诱惑,是让他们自以为能掌握更大的能量来行使“善”,好人就不断寻求更强大的力量,按自己的意愿判断善恶分辨是非,最终成为自己的上帝,也即下一个索伦。

反而,那些“豪气干云”,霸气侧漏的文学作品,则很难或几乎无法触发崇高审美。原因则和上述相反,所谓的乐观的,英雄主义的,“勃勃生机”的“向上”的作品,要么是“英雄”们自吹自擂,要么是出于某种目的的官样文章,统统可算作廉价的厕纸作品,让人陶醉在粗浅的精神欢愉中,甚至在这方面,它们也不如“低俗”的笑话做得更好。

追求崇高,也许是上帝埋在人类心底的“记忆”,让人类有机会得以向更高的源头攀登,回到记忆之宫所暗示的理念天堂。最低限度,崇高会让人类追求成为更好的自己。而若无崇高的审美体验,人生也将是不完整(至少在笔者看来是这样)。

审美,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小资情调或小部分人的需要,她会反应某一群体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是一个总和及综述性的呈现,其中往往会反映出不可不察但易被忽略的重要特征。笔者一向认为,审美水平是判断一个人是否真正具有人文素养的最恰当标准。而对于一个董玉辉、三只羊之流(最近不小心看到了它们的一次直播,连语言丰富都做不到)都能轻轻松带货上亿,越土越蠢的视频流量越大的群体,我实在无法评价他们的审美水平,只能和审计事务所那样,无法出具意见,no comment。


冰冰的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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