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理财产品如何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教育   2024-11-23 22:02   江苏  
一、案例问题


在实务中会遇到各类不同性质和收益水平的理财产品,这些金融工具在财务报表中应如何列报较为合适?

二、案例解析


理财产品可以从以下两个步骤判断其分类及列报。

第一步,评估理财产品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即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内商业银行出售的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索偿要求仅限于理财产品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因此,需要穿透评估理财资金投向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特征。

理财产品按照投资性质分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显然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基本借贷安排,需分析该产品的资金投向是单一的信贷资产还是以信贷资产为主的资产池,应穿透到最底层源生基础资产。判断其是否由一个或多个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的工具组成,还需分析银行是否有权对资产池进行动态管理。这些均需要从《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进行分析判断。

例如,招商银行零售青葵系列一年定开8号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中明确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理财类型为“本理财计划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的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逆回购、国债、……等标准化债权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应收账款……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表明该理财产品是以债权类资产为主、衍生品为辅的资产组,银行随时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资产池结构进行调整,产品风险揭示书提示“本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资产组合出让、处分或持有到期的收入。”表明该理财产品主要通过持有基础资产赚取收益以及出售基础资产赚取差价,不满足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企业持有的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如果无法穿透判断其基础资产特征,则只能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二步,对于基础资产现金流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的理财产品,需分析企业持有理财产品的目的以及管理理财产品的模式。企业持有理财产品目的是取得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不会在到期前转让,管理理财产品业务模式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则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企业持有理财产品的目的是获取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管理理财产品的业务模式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转让理财产品赚取差价,则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目前,多数企业属于前者,但由于银行开通了理财产品转让功能,客户可以自行定价转让,不排除存在后者情形。

综上所述,对于多数企业而言,其持有的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限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以上的理财产品列报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需要注意的是,对财务报表重要或影响重大的理财产品,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识别理财产品的类型、投资品种、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管理模式等。

一般活期存款和“1天、7天”等协定存款流动性强,可以随时支取,持有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短期内对外支付的流动性需求,同时在不支付时获取一定的利息收入,此类存款基本不被认定为理财产品,应该在“银行存款”科目中核算,不用计提利息,收到利息时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报表中在“货币资金”科目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影响现金流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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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风细语话会审
一个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学习与成长体会,与志同道合者分享财税学习体会,探讨职业规划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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