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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们这代人对富兰克林的印象可能主要是他的风筝实验,证明了雷电也是一种电。然而,纵观富兰克林一生,他是一位企业家(从出版法家),科学家(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等),哲学家(兼具实用主义和理想主义,强调约束自己道德行为,奠定现代美国精神内核),政治和外交家(参与美国独立宣言,和英国、法国和谈,美国宪法修订)。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但勤奋好学,从基层发家到最后风靡欧美上层社会,但他坚持认为他自己是中产阶级。
书籍:《Benjamin Franklin——an American Life》by Walter Issacson,这本书的作者是乔布斯传,马斯克传,爱因斯坦传等畅销书的作者,博主毕竟喜欢他的叙事风格,逻辑结构清晰,正反两面俱到,相比于富兰克林的自传(我还没看),我猜会更全面和相对客观一些。
出生到成年:波士顿(1706-1716)
富兰克林家族移民美国。中世纪的英国(主要指英格兰,后同),资产阶级正在逐渐兴起,这些人构成了后来中产阶级的主体(现在是资本家),这些人的英文称呼是Frankeleyn,是Freeman(自由人)的意思。此后,很多家庭在选择姓氏时候也就采用了这个Franklin。富兰克林的祖先就是如此,最早有记录的是他的太爷爷Thomas Franklin,出生于1540年英国Ecton小镇,凭借自身的聪明和努力,掌握了铁匠的技术,成为中产阶级的一员,此后家族几代也从事手艺人的工种。此后,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英国掀起了宗教革命,清教徒开始反击传统天主教,其在富兰克林家族内部也带来了分裂,一部分支持传统宗教,一部分变成了清教徒。富兰克林的父亲Josiah就是清教徒,随着英国对于清教限制,他们选择移民美国。富兰克林家族的移民动机某种程度也奠基了美国对于自由追求的精神内核——早期核心的移民来到美国理由都是追求自由,尤其是宗教自由。此外,来到美国寻找赚钱机会也是重要动因,在清教徒看来,赚钱也是为上帝创造荣耀的一种方式。在这些清教徒移民眼中,宗教自由和经济利益合二为一,成为有机整体。
富兰克林出生。1683年,当富兰克林父亲Josiah登船去美国时,他25岁,这次跨洋旅行的费用是15英镑,差不多是他做工匠半年的工资,但这笔投资是值得的,因为纽约的工资是他在英国的2-3倍,而且生活成本更低。到美国后,Josiah改行做蜡烛和肥皂(都需要动物脂肪),此时这些产品刚刚从奢侈品转向大众消费品,有明显赛道红利。凭借自身的勤勉(industry),Josiah成为当地警察(非正式),他一边行使公务员职权,一边将蜡烛卖给自己的下属(有利益冲突?)。富兰克林后来78岁写回忆时候提到自己父亲对自己影响——industry(勤勉)是通过财富和荣誉的重要通道。Josiah有17个孩子(真能生,清教徒支持多生,另一个原因是当时小孩出生死亡率有25%)。而由于生小孩很危险,女性死亡率较高,1689年富兰克林父亲Josiah前妻生育时候去世,之后和富兰克林母亲Abiah结婚,1706年Benjamin Franklin出生,他之后还有2个妹妹。富兰克林出生之时,波士顿已经建成76年了,不再简单是个移民聚集地,商业生态开始兴起,人口大约是7000,且每20年翻一倍。
富兰克林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富兰克林小时候就展现出了领导人的气质,比如他组织小朋友在工地里面用砖砌城堡,后来富兰克林成为数个组织的牵头者。此外,他学会了游泳,并且保持了终身有用爱好。节俭也是富兰克林小时候培养的美德,一次他路上看到小孩吹哨子,他用口袋里所有钱购买了这个哨子,结果被同伴嘲笑说他付出了应该价格的4倍,富兰克林对这件事印象很深刻以至于后来70岁时候还回忆起来。后来,他在穷理查年鉴中,节俭(Frugality)和勤勉(Industry)是通往美德和财富的路径。由于父亲Josiah在当地社区地位越来越高,富兰克林家的会客厅也经常聚集各种人聊天,富兰克林对这些谈资很有兴趣,甚至忘记了吃饭。Josiah本来准备培养富兰克林上哈佛(Harvard),8岁时候他进入Boston Latin School学习,第一年就从中等成绩提升到顶尖,并且跳了一级(智商不错)。但是Josiah很快又改变了主意,孩子太多了,他供不起富兰克林上大学了。在作者看来,经济原因可能无法自圆其说,因为当时43个上哈佛学生中,只有7个来自富人家庭,当时学校预算11%用来资助学生,按富兰克林的成绩,拿个奖学金没什么问题。核心原因可能还是Josiah觉得富兰克林不适合教会学校(当时哈佛就是),富兰克林对事情充满好奇,兴趣爱好广泛,对传统充满质疑,因此他不会对宗教类似职业感兴趣。此后,富兰克林进入私塾学习一年,他在写作科目表现优异,但是数学表现糟糕,所以他后来也只能成为实验派科学家,而不是像牛顿一样的理论派。
从媒体人到媒体帝国(1716-1731)
学徒富兰克林。10岁时候,富兰克林就来到父亲的蜡烛店帮忙,替代他的哥哥John(后者要去开自己的店),富兰克林对这份工作一点兴趣也没有,甚至多次表示再逼自己干活就去跳海。此后,父亲带着富兰克林来到波士顿游学,拜访各种手艺人,让富兰克林看到手艺人的魅力,这趟学习也确实培养了富兰克林一辈子对于工匠、手艺人的尊重。1718年,12岁的富兰克林来到哥哥James(刚从英国学徒回来)的打印店(Printer,没有监管,打印店跟出版社没啥区别)里当学徒,James要求富兰克林至少免费打工9年,富兰克林签字了,但显然他并不准备待那么久。James不仅要求富兰克林学会印刷,同时还要求他写诗写故事,富兰克林写了两个谋杀案的故事,质量不保证,但销量不错,至于写诗,富兰克林说自己不是成功的诗人。波士顿只有一家报纸《Boston News-Letter》,其主办人也是当地的邮局负责人(掌握了渠道)。此后,第二家报纸《Boston Gazette》发布,James成为这家报纸印刷商,两年后,当他丢掉印刷合同,他宣布创立波士顿第一家,大概也是美国第一家独立报纸周刊《New England Courant》(前面两家都有官方背景)。富兰克林成为了《Courant》上核心作者之一,而《Courant》也由于其反传统的定位出名。1677年,波士顿爆发天花流行病,700人因此去世,占波士顿12%人口,而一种接种牛痘可以预防天花的方法开始兴起,这引发当地包括James,以及很多医生的反对,《Courant》成为反对接种牛痘的集中地,富兰克林没有参与其中,但他后来成为接种牛痘的忠实支持者,然而讽刺的是,此后他4岁的儿子Francis却恰好死于天花。
自媒体KOL富兰克林。在打印店的工作让富兰克林如鱼得水,他从小就喜欢读书,波士顿当时拥有全美藏书最丰富的图书馆,其父亲Josiah在家里置办了一套书和书架,这在当时是很稀缺的。在打印店工作时间,富兰克林经常借阅样书,他最喜欢的主题是关于航行的,还看一些励志的,比如《Lives》by普罗塔克,其作品表达出普通人也可以改变历史的价值观。阅读让富兰克林了解了公民应该为社会发展做贡献,他开始组织成立各种社团目的是改善当地法律,做慈善,鼓励宗教行为等,并且就一些社会公共为题发表自己的意见,比如他在一次和其他人辩论过程中表示支持女性受教育(当时还是少数人观点)。不过,富兰克林此后逐步培养自己不参与激烈争论和辩论的品行,他说喜欢争论是很不好的习惯,他更喜欢苏格拉底式的提问探讨。此外,有了充足阅历后,富兰克林自学成才,成为了当时美国殖民地最出名的作家,他的文风通俗幽默而又不缺乏内容,他第一个笔名是Silence Dogood(匿名发布内容当时流行),其背景是一位假正经的寡妇,从她的视角道出各种故事和观点。Silence Dogood系列文章奠基了美国式幽默文风)——嘲讽的、朴实的段子和现实观察,后来Mark Twain等都继承了这个风格。Silence Dogood也表达了富兰克林的世界观:“我对无节制的权力极其反感,而对无限自由和公民权利感到嫉妒”。Dogood还比较过“真小人和伪君子谁更坏?”,答案是伪君子,尤其如果他是官方背景。1722年,由于质疑麻省官方打击盗版力度,James坐牢三周,富兰克林的言行也不得不收敛。1723年,富兰克林首次成为《Courant》的主编,他的风格比哥哥更加谨慎,他反对发布任何恶意的,负能量的作品。不过后来James回归,他还视富兰克林为学徒,但明显后者认为自己已经是流量扛把子,两兄弟之间矛盾开始积累,富兰克林开始寻求独立,他对新的商业中心纽约和费城感兴趣,1723年,17岁的富兰克林踏上去纽约的路。
富兰克林来到费城。17岁的富兰克林身高1.8米,并且身材不错,且他从不胆小,愿意交朋友,善于和他人沟通。到纽约后,富兰克林就认识了当地唯一的印刷商William Bradford,后者建议富兰克林去费城找他儿子寻一份工作。当时,富兰克林口袋里只有1荷兰元和一个铜板,他把钱送给了同行的一对母子,富兰克林后来感慨说人穷的时候反而会更慷慨,因为怕人看不起自己。当时费城人口是2000,仅次于波士顿,富兰克林在一位叫Keimer的打印店找到一份工作,很快他也成为当地手艺人中的积极组织分子,他们经常聚会阅读自己的作品,很快富兰克林发现人和人之间嫉妒情绪副作用很大(嫉妒对方作品比自己好),他认为如果能够避免其他人嫉妒你(低调谦逊),你和他人交往会容易很多。富兰克林结识了当时宾州长官Keith,后者很赏识富兰克林才华,并且特意帮富兰克林给他父亲写信,赞扬富兰克林才华,鼓励其父亲资助儿子开店,1724年,富兰克林拿着这封信回到波士顿,当时他已经离家七个月,家人以为他不在人世,见到活人后喜出望外,他父亲Josiah表示如果富兰克林21岁前能够存钱到差不多开一家店,他会资助剩余部分(这个承诺好像不咋地)。回到费城后,Keith甚至表示既然父亲不愿意资助,我来资助你。富兰克林估计开店需要100英镑,Keith说你先去英国搞定开店所需要的字体等原材料,回来就给你钱,1724年11月,富兰克林踏上去英国的船。
富兰克林的道德准则。直到富兰克林抵达英国,他才知道Keith说的不是实话,他除了承诺没有拿出任何钱和文字材料,Keith可能只是好心的鼓励者而已。富兰克林很快在英国找到一份打印店工作,和同行的Ralph一起,但很快两人反目成仇,原因是富兰克林勾引Ralph的女朋友,从经历来看富兰克林在不同时期很容易结交各种朋友,但是这种关系却很难深入到终身朋友地步,富兰克林和他家人也是如此。当然,后面我们可以看到可能这种现象仅限于男性朋友。丰富的阅读经历让富兰克林督导Locke等支持的自然神论(deism),让他开始抛弃清教徒的宗教理念,前者更强调自由思考,每个人可以通过了解和思考自然来接近上帝,而不用通过对教条主义盲目相信。他开始从道德角度拥抱上帝——上帝存在让人能够行善,帮助他人。在回美国路上,富兰克林结识了Denham,一位真正正直的人,后者去美国时候负债累累,但等他在美国赚钱后,专门回到英国把自己债务还清了。富兰克林认为自己未来应该和这种靠谱的人做朋友,或者说自己应该变成这种靠谱的人,所以他给自己未来行为准则立规矩:
在付清所有债务之前,必须保持足够节俭
说真话;不给他人不切实际的承诺,但是对人极致真诚;
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要勤勉,不要抱着一夜暴富的想法,勤勉和耐心是确定赚钱的方式;
不说其他人的坏话
这里面,第1条和第3条对富兰克林实践起来相对容易,但第2和第4条则是他后来终身去实践的东西。可以看到,当时20岁的富兰克林已经开悟了。在回国船上,富兰克林有很多思考,比如他认为不诚实的人不可能永远隐藏其不诚实的行为;比如如果俩人判断力一样,越爱钱的人往往会输掉赌博;此外,他在回国的船上还培养了科学研究的兴趣,他开始通过太阳的方位来判断时间,研究海豚和鱼的习惯。
富兰克林终于自己开店。富兰克林是天生的销售,他聪明、有魅力、懂人性、且很勤奋,他回到美国后和Denham正合伙开店,后者却突然生病去世,富兰克林只得回到原来Keimer的店里,职位是经理。从英国学到技术后,富兰克林成为美国第一个生产字体磨具的人,他还发明了Franklin gothic字体(如下图),这个字体到现在还经常被用在报纸标题。Keimer和富兰克林相处不融洽,前者想让借着富兰克林培养小弟,然后开掉富兰克林,而后者则和其中一个小弟Meredith联合密谋自己开店,小弟父亲提供了开店200英镑启动资金,两位合伙人的店面位于Market Street,富兰克林很快用自己的勤勉将生意运行得很好,他经常工作到晚上11点,甚至通宵,这种勤奋为小店争取了很多客户。然而,另一位合伙人则忙于酗酒,富兰克林不得不买断了他的股份,最终富兰克林成为这家打印店唯一老板。出版生涯在富兰克林一生中有磨灭不去的痕迹,直到60年后他的遗嘱中第一句话就是:I, Benjamin Franklin of Philadelphia, Printer。
Junto社团。随着生意蒸蒸日上,富兰克林开始在社交、公共事务上更加活跃,而且经常尝试兼容两者。1727年,他组织了Junto俱乐部,会员主要是当地的手艺人、小老板等。Junto讨论方式是富兰克林推崇的苏格拉底式提问,避免激烈、情绪化的争论,富兰克林强调相互尊重,要获得他人赞美,必须先尊重他人。如果他人意见你不认同,你应该先同意他说的一部分,然后再间接提出自己不同的看法,富兰克林推崇这种温柔的沟通技巧。富兰克林将Junto看作自己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核心平台,比如他们提议宾州应该增加货币的供给,这一方面能够活跃经济,也能够给富兰克林自己带来更多打印生意(打印货币)。此后,Junto建立了图书馆,并且建议用税收建立警察组织,建立火警,并且建立了宾州大学的前身。Junto的内核是勤劳的人民可以既赚钱又对社会有益,他鼓励社会公德、互相帮助、提升自己就是提升社会等,这些观念后来成为美国立国内核。
拓展媒体“帝国”。作为当时镇上仅有三家打印店,富兰克林深知要增强竞争力必须拓展上下游业务即内容和渠道分发,其竞争对手Bradford就拥有镇上唯一的报纸,成为其利润中心。他首先推出报纸,结果消息提前泄露,竞争对手Keimer(富兰克林前雇主)抢先推出镇上第二家报纸,富兰克林只能做第三家,他有另外的想法。基于他最强武器——作为当时美国最强作家,他开始撰写一系列匿名信和论文来吸引用户,帮助Bradford,打击竞争对手Keimer(拉一边打一边),富兰克林掀起了有记录以来美国第一次关于堕胎的讨论,他并不是这方面专家,但他觉得这个肯定有流量。富兰克林还再次提议宾州应该增加货币供应,他说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应该由居民生产力和购买力衡量,而不应该受制于金和银的供应量,但这一篇被Bradford拦住了,主要原因可能是其背后有Penn Family的支持(1681年,英国国王为了还债,把美国宾州、马里兰州、Delware土地授予给Penn家族)。不过由于此前他就发表过诸多类似的论文,这项提议最终被采纳了,Bradford获得了第一批印刷合同,富兰克林则获得了第二批,他再次实践了行善且获利(doing well by doing good)。
做强做大报纸《Gazette》。富兰克林的计划很快成功了,Keimer经验不善,将报纸卖给了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成为了《The Pennsylvania Gazette》老板和主编。作为一名主编,富兰克林既不像James那样带着自身强烈观点,也不像Bradford一样避免改变现状,而是抱着好奇和追求真理态度力求报纸给全社会带来正能量。像其他报纸一样,《Gazette》里面也有诸多短段子和故事,而富兰克林自己则写了很多。接下来,就是富兰克林和Bradford的战争,后者背后有殖民Penn家族支持,而富兰克林则选择主动讨好议会里面反对Penn家族的议员,竟然成为了宾州议会官方打印商(可见当时美国氛围已经比较反殖民了)。主编富兰克林反对内容审查,强调言论自由,他坚持办报纸宗旨是同时赚钱和利好社会,他不走极端,反对简单的社会负能量。为了吸引观众,富兰克林的报纸对于性和犯罪、八卦新闻相关话题并不回避,他自己还撰写了相关话题的小说,不过他背后宣扬理念则是基督教的“不要以怨报怨,而要以德报怨”。如果你要销量翻倍,就让你的报纸变成八卦新闻,富兰克林深谙这个道理,不过背后仍然有度的把握,比如实名的八卦信息他就觉得不适合,反而经常自嘲自己。到1730年代,富兰克林的出版生意蒸蒸日上,他开始发展下线代理,让他的店里伙计在其他地方开分店,他则提供内容,双方采取分成模式。
富兰克林的婚姻。1730年代,富兰克林还搞定了终身大事,他和Deborah结婚,后者和富兰克林去英国前定亲,但由于中间没有收到富兰克林信息,她选择和一个叫Rogers结婚,但后来Rogers留下一堆债务跑了,正好富兰克林此时回到美国,俩人便决定生活在一起,他们没有举办正式婚礼。富兰克林一直被称为理性大于感性,现实大于浪漫,他们的婚姻也是如此,终其一生。Deborah认为妻子最大的职责就是支持丈夫,她也确实一生都在实践这种想法。实际上,富兰克林夫妇更像合作伙伴关系,他们相敬如宾,富兰克林第一个儿子Francis出生于1732年,却在4岁时候不幸死于天花,富兰克林一直支持接种牛痘,但是在自己儿子身上却拖延了(小时候身体就不好)。30岁中年丧子,富兰克林36年后回忆仍然觉得很痛。后来他们育有一女Sally(1743年出生,富兰克林有17个兄弟姐妹,他自己包括私生子只有2个孩子,不过后面你会发现富兰克林有点像墨子,把自己博爱延申到了其他人),后来富兰克林多年漂泊在外,Deborah则从未踏出费城一步,甚至到她死的时候,富兰克林都远在欧洲。另外,富兰克林突然搞出个私生子William(大概在1730年出生),其母亲也不知道是谁,曾经有人猜是Deborah,但作者认为概率不高,可能是某位没什么地位的女性。实际上,私生子这个习惯传承了后面富兰克林家族后面3代。
富兰克林的宗教信仰和道德准则。正如前文所言,富兰克林抛弃了清教徒信仰——获得拯救唯一方式是上帝的宽限而不是靠努力工作;此外,他对于纯粹Deism也有点不尽然——只要通过了解自然和思考就能了解造物主(上帝)的全部,他认为后者在道德上有缺陷。富兰克林后来在一系列文章中阐述了自己宗教信仰,即一个善良的、崇尚美德和强调实用的Deism,相当于把两派点综合了一下,后来他多次表示自己对上帝的信仰(从道德维度),并且强调向上帝祈祷以求他的保佑,但是他不求具体的事物,他仍然觉得现实生活需要靠努力和信念。与前文四大行为准则类似,富兰克林又总结了13大美德,并且尝试实践终身:
节制:吃不要吃撑,喝不要喝醉
安静:只说对自己或者他人有益的话,避免争论
秩序:让生活和工作井井有条
决心:坚定执行你应该做的
节约:不要浪费,只买对自己或他人有用的东西
勤勉:不浪费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活动
真诚:不要欺骗,不要邪恶思想,说话要言之有据
公正:不要忽视你的职责,当裁判时候不要犯错误
温和:不要走极端,克制极端报复行为(以德报怨)
干净:在身体、衣服、生活上保持干净整洁
安宁:不要为小事而烦恼
贞洁:两性关系只是为了健康和生育,不要破坏其他人的生活和声誉
谦虚:这一点是后加的,富兰克林一直被他人提醒不要骄傲
这些准则都属于知易行难,富兰克林决定一条条实践,比如第一周实践节制,当他觉得这条实践差不多,第二周就会进行到下一条。这也1年52周,正好实践4个周期(每个周期13周)。他觉得最难的就是秩序这条,他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他工作很忙,很难让所有事情秩序井然。谦虚也很难,他说即使我有时候觉得我已经完全掌握了谦虚,但我仍然会为我掌握了谦虚而骄傲。富兰克林的宗教信仰和道德准则并不是基于完善理论分析或者形而上思考,而是来自现实经验或实用主义。
穷理查年鉴。1732年推出的《Poor Richard Almanack》,其一方面是赚钱,一方面则是弘扬美德(行善且获利)。当时年鉴产品是打印店最畅销的书,甚至比圣经销量都高(因为其包含日历、天气等一系列有用信息,年鉴每年都得买),当时费城流行的年鉴有6个版本。富兰克林准备创作自己的年鉴,Poor Richard这个名称是模仿其哥哥James推出的Poor Robin,并且搭配了自己信奉的很多人生哲理名句,比如勤勉和节约是通往财富的必经之路等,富兰克林也会改编一些当时的名言警句,保持意义同时增加一些幽默感。穷查理年鉴每年销量达到1万册,超过了其他竞争对手,这进一步让富兰克林获利。
公民富兰克林(1731—1748)
富兰克林开拓公益事业。富兰克林对公共服务很有兴趣,随着他的事业崛起,他开始基于Junto为社区和城市做更多事,比如建设图书馆,开设火警,类似警察组织,后来还有医院、大学,甚至军队,他相信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可以融合。以图书馆为例,其成立于1731年,富兰克林27岁(虚岁),为了吸引更多人捐款,富兰克林甚至不能以自己为中心(会引起其他人嫉妒),所以他尽可能低调,讲功劳归功于他人,结果捐款踊跃。他觉得公道最终会知道到谁功劳最大。首批45本书中,9本聚焦科学,8本聚焦历史,8本聚焦政治,其他都是参考书籍,没有小说、剧本、诗集等,这也反映了富兰克林的实用主义。The Library Company(富兰克林成立图书馆)至今仍然运行,收藏了50万本图书和16万手稿,是美国历史最久远的图书馆之一。除了图书馆,Union Fire Company(火警)于1736成立,富兰克林亲自设计了运行准则和赔偿细则。富兰克林还尝试改善低效警察体系,他提议用房产税来资助警察,警察组织需要议会批准,直到1752年才成立。1732年,富兰克林还成为共济会的成员(Freemasons),说明他的社会地位又更进了一步。此外,富兰克林还和传教士怀特菲尔德成为好朋友,后者成为当时美国最有影响力传教士,而富兰克林则成为他书籍主要打印商,销量达到几千本,1739-1741年富兰克林打印店一半产量是怀特菲尔德的书。当然,富兰克林并没有被怀特菲尔德转化,他不过是觉得传教对社会无害(或者对普罗大众有益)且他可以赚钱罢了。
升级版出版战争。打败了Keimer后,富兰克林下一个竞争对手自然是Bradford,后者有官方背景(Penn家族)。实际上,富兰克林官方背景也越来越强,他开始支持反对殖民的议员Hamilton,后者1736赢得议会选举,并且任命富兰克林为议会的书记员(clerk)。在两者竞争中,富兰克林有一大劣势,就是Bradford把控了当地邮局快递系统,后者拒绝快递富兰克林的报纸,富兰克林只能贿赂派送员。之后富兰克林找到Bradford做假账,于是取而代之成为邮局负责人,他的报纸销量大增,然而富兰克林还是同意了快递Bradford的报纸。以德报怨了两年后,富兰克林开始拒绝快递Bradford报纸,后者不得不也开始贿赂快递员。这个状态也没有维持很久,当富兰克林开始准备办杂志时候,一位员工背叛到Bradford那边,后者抢先推出一本竞品,富兰克林怒了,完全禁止了Bradford报纸的派送(以直报怨)。不过Bradford的杂志三个月后就倒闭了,可见当时杂志模式还行不通,但这件事让富兰克林对于邮局系统的兴趣更大了。
组织军队。富兰克林是美国第一批看到在美国割裂的英国殖民地联合起来可能性的人,原因之一可能是他的视野比一般只关注本地的人要宽很多。1743年,富兰克林建议成立一个聚焦知识分子的Junto协会,后来命名为美国哲学学会,聚集了例如Cadwallader Colden等学者,他们成为终身朋友,并且互相激励对方科学研究(可能也为后面科学家富兰克林奠定了基础)。1747年,富兰克林建议宾州成立独立于殖民政府的军队,当时背景是英法战争又开始爆发,甚至威胁到费城的社会稳定,但是殖民政府不作为,所以富兰克林想联合中产阶级组建独立的军队,军队长官独立选举,不需要殖民政府任命。很快军队就集结了1万人,富兰克林募集了3000英镑军费,从纽约购买了军械。1748年,危机解除,军队解散,富兰克林没有任何留恋权力的动作。
科学家富兰克林(1744-1751)
富兰克林退休。富兰克林商业版图已经建立横跨打印、出版、报纸、年鉴图书、邮局系统的,他成功出版了多本图书(包括美国第一本小说《Pamela》),他还发展了诸多下线代理,收入源源不断,他拿这些钱开始做公益事业。富兰克林感慨道:“第一个100英镑最难赚,后面就容易了。”1748年,富兰克林42岁那年,他决定从商业社会中退休,一方面因为他有别的追求,另一方面他将自己生意交给一位徒弟David Hall,后者每年会给富兰克林650英镑分成,当时一个普通伙计年薪是25英镑,所以这笔钱已经足够富兰克林生活了,他对于赚更多也没什么兴趣,他觉得应该花时间阅读、研究科学、交朋友等,此后,富兰克林将先后在科学、政治、外交、治国才能发挥自己的能力。
科学家富兰克林。实际上,1740年代是富兰克林做科学研究的集中时期,而1748年他退休则将自己科学研究推向顶点。富兰克林没有接受过什么专业的训练,他将自己的科研生涯称之为“科学娱乐”,他的科学研究没什么目的,即使是他最终于的发明他也不申请专利,他乐于分享。富兰克林首先研究了深色材料更强吸热特性,实验证明结论正确后,他说夏天不适合穿黑色衣服。之后,他又发明一种产热效率更高,但是产烟很小的火炉,其还能节约能源,1745年这款炉子推出,售价5英镑。宾州州长主动给富兰克林授予专利,富兰克林拒绝了,他说我们享受很多前人发明的好处,我们也应该很高兴自己的发明能够帮助其他人。富兰克林还发现了大气环流现象。不过,富兰克林最著名的科学发明还是对电的研究,当时对电的研究还很原始,他通过实验证明了电流可以互相传递,他发现了正负电荷,他还发明了电池,他的实验吸引很多朋友前来观看(就像看短视频一样),不过当时他的发现唯一用处是让人敬畏。
证明闪电就是电。1749年富兰克林注意到闪电和电的相似性,比如都产生光,光的颜色类似,都可以通过金属传导等。自古以来,闪电在传统宗教体系里面一直有神圣地位,甚至被人们理解为上帝传递意思的一种方式。此外,雷击也是造成人死亡一种方式。富兰克林推测天上的云会因为雷电累积电荷,而当云经过高树、建筑时候就会释放电荷,他因此推出雷雨天在树下躲雨很危险。1750年,富兰克林关于闪电的论文在英国发表,1752年被翻译成法语,影响力很大,法国国王路易XV要求实验室验证,他们做了一个巨型金属哨亭+金属杆,要求一个人在哨亭里面,果然吸引到了雷电,此后这个实验被重复了6遍,完全证实了富兰克林的推断。法国实验消息还没传到美国,富兰克林也进行了自己的实验,他采用的是风筝去吸引雷电,果然也吸引了电。这个实验的后果就是富兰克林进一步发明了避雷针,更全面的论文于1767年发表。这项发现一方面颠覆了一些宗教传统,证明雷电和下雨一样不过是自然现象,另一方面就是让富兰克林成为名人,1753年哈佛和耶鲁大学都给他颁发了名誉学位,伦敦皇家社会首次将Copley Medal授予了本土之外的人富兰克林。他不仅成为在欧洲知名度最高的美国科学家,甚至成为一名平民英雄。富兰克林的科学研究专注于How,而不是Why,他认为人类生活只需要知道到法则本身就可以,而不需要知道法则背后的原理。
政治家富兰克林(1749-1756)
组建宾夕法尼亚大学。1749年,富兰克林发表一篇文章主题是:“提议建立一所宾州大学”,文章中,富兰克林一如既往详细描写了为什么需要一所大学,应该教什么,如何融资。这所大学并不像美国当时已经存在四所归属教会大学哈佛、耶鲁、普林斯顿、威廉迈瑞,这所大学核心是教实用知识。富兰克林很快募集了2000英镑,并且找到一处怀特菲尔德传教时候留下来旧建筑作为教学用地。1751年,大学开学成为美国第一所非教会大学,1791年其更名为宾夕法尼亚大学。富兰克林接下来力求设立一家医院,他认为每个人都有帮助弱小的责任,他找到议会说如果议会能出2000英镑,公众将匹配2000英镑,其促成了政府和民间合作的案例,富兰克林提倡小政府,但其也有为社会福利做事情的职责。富兰克林也反对无底线的社会福利,他认为会让人变懒。他尤其反对既得利益的权威,他主张每个人凭借自己的努力都能取得成功,比如宾州大学的宗旨富兰克林认为不是筛选下一批社会精英,而是鼓励和启明每一个有潜力的年轻人。富兰克林做了个计算,他认为按当时美国人口出生率,100年后美国本土人口将超过英国,他认为人口增长会带来生产力提升,从而改善每个人的生活。相反,他认为影响美国人不生育的原因很可能是变得越来越富有,因为富人对待生育往往更加谨慎(思维超前)。富兰克林明确反对英国拒绝美国本土发展制造业的禁令,他认为这个决定不明智。对奴隶制度,富兰克林从理性角度分析发现拥有奴隶坏处大于好处,比如白人自己会变得更懒,小孩会变得更加骄傲自满等。1750年代,富兰克林成为少数支持黑人小孩接受教育。
联邦制雏形。1751年,富兰克林正式成为宾州议会的议员,开启了自己的政治生涯。他主导议会通过更换每户家庭前路灯的议案,并且亲自设计灯泡。当时议员里的议员大多数都是Quakers(贵格会)成员,他们追求和平,提倡简约,并且和殖民主过不去。富兰克林也越来越反对殖民制度和殖民地主,他开始建议不同殖民地(当时美国有13块殖民地)联合起来对抗殖民地主。此后,富兰克林成为美国邮局系统最高长官(两位长官之一,他还有媒体生意呢),他人们自己兄弟为地方邮局长官,并且开始改造快递系统,让纽约到费城快递时间缩短到仅需1天。直到1774年,富兰克林由于参与反对英国活动被开除,他在这个位置上的年薪是700英镑(他媒体生意每年给他分成是650)。1753年法国侵略危险再次侵袭美国,1754年英国也不得不允许殖民地联合在Albany召开会议(此前他们反对殖民地联合,怕颠覆了自己),富兰克林成为宾州四位代表之一,并且被选为七位核心小组成员之一,他们还联合印第安人。这次会议开创一个联邦制概念的雏形,成立中央政府处理国防和军事事务,但是每个地区仍保有自己的议会和行政权力,富兰克林是核心参与者,这个概念成为美国立国雏形,这项提议后来被殖民地和英国否定了,后者认为给予殖民地太多民主权力。富兰克林后来回忆说,如果这项提议被通过,说不定就没有后来革命的事情,美国可能会和平演变成为一个支持英国皇家的国家。不过在本书作者看来,富兰克林可能太天真了,美国和英国冲突在所难免,而此后20年,富兰克林将不断在冲突和和平中寻找平衡。此外,这段时间富兰克林开始结交很多女性朋友(如前文所言,富兰克林持久的男性朋友很少),比如Catherine Ray,他会在信中将他们关系给明确说给妻子听,他表示享受和他们交朋友的精神反馈。
遭遇殖民家族反对。1755年会议结束后,富兰克林继续回到费城执掌议会,他尽量避免和殖民官员直接冲突。为了应对战争,英国派来一位Braddock将军,富兰克林则负责给其提供后勤,用自己信誉担保向当地农民借了259匹马和150辆马车。结果Braddock轻敌大败,他自己和三分之二的士兵被杀,幸存的士兵里面就包括乔治华盛顿(美国开国国父之一)。议会马上批准新的5万英镑预算用来防御,这笔预算来自征税,议会坚持殖民地主也要交税,这遭遇了殖民主的抵制(士族不交税也是中国封建社会顽疾),最终殖民主们妥协同意资助5000英镑,但这个矛盾仍然没有解决。富兰克林的方案是重新组织军队(像上次一样),但是军队由政府节制,此时50岁的富兰克林已经成为殖民地毫无争议最有影响力的领导。富兰克林想低调谦逊,但他内心对公众关注的喜爱仍然让他无法低调,这种巨大影响力很快就招致了嫉妒,殖民主Penn家族开始感受富兰克林的威胁,他们认为富兰克林会夺走他们的领地。为了避嫌,富兰克林宣布放弃他的议员权力,其一度想离开费城(各种传言压力)到Connecticut或者Ohio。富兰克林开始以邮局负责人身份周游美国各州,而随着议会和殖民家族冲突愈演愈烈(核心矛盾是殖民家族税务问题),宾州议会决定任命富兰克林为代表去伦敦谈判,其目的是让殖民主向议会妥协。
外交家富兰克林(1757-1762)
飘洋过海到英国。1757年,富兰克林飘洋过海来到英国伦敦,他已经51岁,离上次来英国已经过去了33年,他这次身份是宾州代表,负责和英国政府进行外交谈判。他本来准备只待五个月,结果待了五年,且经历短暂回国后,他又在英国待了十年。实际上,在富兰克林此后30年人生,大部分时间都在英国和法国度过。他在伦敦和一位女性Polly成为挚友,并且尝试说服自己妻子Debrah来英国,后者不为所动。1750年代,伦敦人口是75万,仅次于当时北京90万是欧洲第一,世界第二大城市,当时资产阶级为代表的中产阶级崛起。当时费城只有2.3万人,这么比后者就是个小村庄。富兰克林喜欢和善良、上进的人交朋友,反而对权贵敬而远之,不过由于富兰克林雷电实验名气太大,他还是很快结交了诸多朋友和名流。对于富兰克林的出访,Penn 家族的评价是:“他的名气在上层社会中没用,而这些人才是有权力解决我们争端的人”。这个评价比较中肯,富兰克林最开始天真以为美国人也有人权,不是二等公民,他认为宾州议会权力和英国国会对等,结果他发现自己完全搞错了,Penn家族(他们主要在伦敦,不在美国)甚至直接表示决绝任何后续接触,富兰克林第一轮谈判无疾而终。他开始周游英国,并且思考儿子William的婚事,忠告儿子要保持节约的习惯等。
和Penn家族的官司。1758年,Penn家族终于回复了议会,信中提到,宾州议会对于殖民官员只有建议和同意权(没有绝对自主权),但是对于税务问题,他们表示公开可谈,但是要合情合理(说法模糊),他们还表示后续谈判必须换代表(意思不和富兰克林谈判了)。富兰克林的方案则是将宾州从Penn家族手里拿走,直接归英国国王统治,他开始直接提笔讨伐Penn家族三大罪状:其一是抨击他们印第安人的政策;其二一桩议会和家族的案件;其三是殖民家族任命的州长渎职。富兰克林取得了部分胜利,在税务问题上,Penn家族同意对正常土地收取正常税率。按道理,富兰克林可以功成回国了,但他没有这个意思,1759年他和儿子来到苏格兰,拜见了国富论作者亚当斯密,哲学家休谟等名人,富兰克林和休谟互相欣赏,后者说美国第一位哲学家,期间还在St Andrews大学拿了个荣誉博士学位,此后甚至他自己都称自己为Dr Franklin(虚荣心不低)。1760年,儿子William效仿老子也生下一个私生子Temple,富兰克林的私生孙子成为了他的宝贝。富兰克林名气使得不管他到哪都会受到热烈的欢迎,比如到布鲁塞尔就见了王子。1761年,他回到英国参加英国国王
乔治三世的庆典活动,可见当时富兰克林仍然是一位皇家支持者,他建议英国保留英法战争打下来的加拿大,可以巩固美国防线。
回美国,以及父子矛盾。1762年,富兰克林终于准备回家了,促使他做决定原因之一是他儿子William准备结婚了,对象是英国一位上层家族的女儿,William还被任命为新泽西州州长。富兰克林对此不太满意,他本想自己儿子娶另外一位他的女性朋友,8月24日富兰克林登船前往美国,而其儿子婚礼是9月4号,这也给后来父子矛盾埋下了根基,父子甚至后来因为政见差异几乎反目成仇。1763年,富兰克林回到美国后,开始巡视他执掌的邮局系统,他继续改进系统,比如从波士顿到费城的邮件可以6天拿到回执,而纽约到费城则可以24小时,开拓到了到加拿大蒙特利尔的快递线路。
继续对抗殖民主。宾州新州长John Penn来自Penn家族,当时出现了很多对印第安人种族杀害恶行事件,责任方是Paxton Boys,这次富兰克林主导议会和宾州州长意见相同,应该追究行凶者责任。但是富兰克林们认为应该组织力量攻击他们,而Penn则认为应该谈判解决问题。随着事件降温,Penn家族竟然开始和Paxton等反对议会力量联合,这使得富兰克林忍无可忍,他说这种做法让他所有的信誉损失,任何对殖民政府的希望都结束了。1764年,他主导议会通过26条决议,包括呼吁终止殖民政府统治。他开始继续呼吁让宾州直接由英国国王统治,但这项提议没多少人支持,因为后者来统治可能也好不了多少。在选举中,由于殖民派从中作梗,富兰克林在14名候选排名13,但是他的同党仍然控制着议会,他们选举富兰克林继续作为代表前往英国起诉殖民家族。富兰克林将再次来到伦敦,一方面他想念伦敦,一方面是他在费城感到压抑。此外,富兰克林此时开始孕育自己的“美国梦”,他认为殖民地之间应该联合起来,如果英国要美国人交税,首先英国给与美国人同等公民待遇。
Stamp Act丑闻。富兰克林再次踏上征程时候,他的计划是几个月后就会回国,他给Deborah写信提到:希望几个月后就能完成自己任务,然后退休和家庭团聚。然而,美好的愿望终归只是愿望,富兰克林这次将在英国待10年,直到妻子去世,他们也没有再见面。这次来英国富兰克林也有自己的算盘,他想保住自己邮政负责人的位置,甚至想从英国皇室那里讨一块封地,自己也摇身变成Penn 家族(也挺现实,谁不想呢),很快就被证明这个想法不切实际,他最终会回到帮助美国独立的轨道上来,此外他还带着自己的私生孙子Temple一起。富兰克林很快将会陷入他人生中最大的疏忽,或者政治丑闻Stamp Act——英国国会通过一项议案将在美国征收邮票税,目的是抵消军费开支,此前英国政府只征收美国的关税(external tax),但这次开启了征收Internal tax先河,然而富兰克林尝试充当和事佬,而不是坚决抵制,富兰克林建议应该英国国王下令征税,而不是国会(国会没有这个权力),或者由美国议会发行国债来解决军费问题。然而,他低估了美国国内对这件事的抵触情绪,他写信回国说自己已经尽力抵制征税但是无能为力,与其激烈冲突还不如妥协解决。这封信后来被公开,富兰克林遭遇人生最大的公关危机,美国国内掀起大规模反对富兰克林浪潮,甚至一帮暴徒冲到了他家里准备施暴,还好他的支持者帮助防御,妻子Deborah带着女儿去新泽西州逃难,这次事件还在多个州引发了动乱,多个殖民地再次联合起来拒绝了英国国会征税计划,而富兰克林远在英国还没感受到美国国内庞大的反对浪潮,不过也可能因为他打心底里就不是个革命派,不提倡激烈方式解决问题。
完全挽回声誉。不久,富兰克林开始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他开始写文章挽回自己的声誉,他一方面提议美国抵制英国进口产品,或者抵制需要邮票的行为(他自己是邮局领导);另一方面他对英国官员表示如果一意孤行推行加税,可能会带来不可挽回的局面,他建议美国议员加入英国国会,否则美国将成立自己独立议会。1766年,富兰克林在英国国会听证,他强调了external和internal税务的区别,他表现得决绝且理性,为美国人民争取利益,完全扭转了此前的公关危机,并且除了成为宾州代表外,乔治亚州、麻省、新泽西州都委托他代表,简直成为美国(还没成立)全权英国大使,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此时,富兰克林的女儿Sally和一位叫Bache的商人订婚,富兰克林对后者德行不满意,一开始反对俩人的婚事。但是由于其远在英国,俩人还是结婚了,1769年生下富兰克林的外孙Benjamin Franklin Bache,富兰克林叮嘱他们一定要接种牛痘。
革命者富兰克林(1770-1775)
没有中间方案。富兰克林仍然没有意识美国国内此时反殖民情绪高度,尤其是在波士顿,Samuel Adams领导的麻省议会发出一封对其他殖民地的公开信,提议抵制英国国会的Townshend 关税(连external 税也开始抵制了),英国派军队前期示威,此时富兰克林的态度仍然是提议双方克制,但此时他已经越来越意识到可能没有中间方案,要么英国国会拥有完全权力,要么他什么权力都没有,但他仍然没有下定决心,他仍然抱有希望自己能够在英国政府谋差事,比如去殖民地当个官(当地主),不过随着这个梦想彻底破裂,以及英国政府对殖民地需求继续抵制,富兰克林彻底放弃了和平演变路线,他开始支持革命路线:他提出清君侧思想,美国并没有反叛英国国王的想法,但是那些奸臣太可恶,一心要打压美国人民,所以我们要革命。所以美国供给的是国会奸臣,而不是国王(富兰克林仍然“天真”以为国王是好人)。英国国会开始追求妥协计划,比如只保留茶税,以示国会仍有征税权力,取消其他税收。但是,富兰克林现在没有和谈的心了。1770年,波士顿爆发惨案,英国士兵杀害了5名美国人,富兰克林提议进一步抵制英国商品,但目前他还不支持完全和英国撕破脸,甚至直接开战。
富兰克林自传。1771年,富兰克林来到英国北部考察当时刚兴起的工业革命,他还吐槽伦敦空气质量太差,他建议美国应该建立独立自主的丝绸、纺织、金属制造业,英国不可能支撑美国庞大纺织衣服需求了。富兰克林去爱尔兰考察,他发现英格兰严格管控爱尔兰贸易,导致爱尔兰国内贫富差距很大,富兰克林为美国中产阶级为主体而自豪。不过爱尔兰议员Jackson同时也是英格兰议会议员,这点让富兰克林满意。他拜访了自己在英国本土还仅剩一些亲戚,开启了回忆模式,正在此时开始写自传,他用Dear Son开头,借用给儿子写信方式开启了自己的自传。这种方式一方面拉近和读者的距离,另一方面他也想挽回一下自己的儿子William,40岁当时在任新泽西州长,越来越站在殖民者阵营,富兰克林感受到未来他们分歧加剧可能性。基于富兰克林优秀文笔、传奇人生、顶级影响力,他的自传注定畅销且长销,其还开创了传记这个品类。不过,富兰克林首先只书写了传记前四章,13年后,他将继续后续章节。
继续探索科学和社会学。富兰克林基于油密度小于水的道理算出了分子大小(用面积除以高度),他是第一个。此外,他发现引起感冒的不是寒气而是传染,所以他一生都有开窗透气睡觉的习惯;他认为锻炼是增加抵抗力方法,并且认为锻炼效果不取决于时间而是身体发热程度;他发现铅中毒,他发现打印店用热铅字体容易引起麻醉和身体僵硬,他主张禁止使用含铅材料;他发现河流深浅对于船舶速度影响,即浅河船只行进速度更慢;他对海洋为什么是咸水提出假设,他认为全球水本来都是咸水,而淡水是过滤后结果。这个猜想是错的;他还发明了玻璃琴乐器。社会学方面,他再次强调太多社会福利会导致人的懒惰,鼓励努力工作的政策是好的,因为他能够带来全社会福利增加。那些经济成功的人应该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而道德低下的人则不应该获得帮助。不过他也会犯错误,比如他说美国只有百分之一家庭有奴隶(真实数据应该是1/9),他还说奴隶在美国待遇不错,而英国很多工厂工人待遇和奴隶差不多。
波士顿倾茶事件,父子决裂。1773年,英国国会表示延续对茶叶征税,且给东印度公司垄断贸易权力,富兰克林呼吁各方保持克制,但是波士顿的激进派将价值1万英镑的茶倒入海中。新闻三周后到英国,富兰克林马上变成不受欢迎的人,甚至有消息说他可能要进监狱,之后他被免去邮局负责人的位置,富兰克林和平接受,并且写信给自己妹妹(估计也在邮局系统工作)说我们已经享受大半辈子,应该知足了。1774年,富兰克林实际上处于无事可做的状态,但他仍然没打算回美国。与此同时,儿子William公开表示自己不辞职,表示其父亲态度不会影响他对英国皇室的忠诚。富兰克林写信给他督促他辞职,但儿子无动于衷,反而劝父亲独立不是好办法。富兰克林父子正式决裂,富兰克林要儿子还钱。1774年另外一个悲伤的消息就是富兰克林的妻子Deborah去世了,当然此时他正在伦敦和一位时尚的女子调情。
富兰克林对英国政府提出和谈17条:包括麻省支付所有茶损失;对茶征税取消;重新调整对殖民地统治结构;所有殖民地贸易税要用在本地发展;派军队必须通过本地议会批准;所有征税权力留在本地议会。美国国内第一次大会也在费城达成共识,重申美国对英国国王忠诚,而不是国会,且如果国会不撤销其相关动作,抵制英国产品将继续。英国国会官员看过富兰克林提议后,根本不可能同意。到1775年,富兰克林的耐心也没有了。
和英国决裂。1775年4月当富兰克林还在回国路程中时,英国派军前往波士顿镇压tea Party革命,开枪打死了8名美国人。结果被美国人反杀,杀死了至少250名英国官兵。5月富兰克林落地费城受到了热烈欢迎,当时各州代表正好聚集此地召开第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包括乔治华盛顿,他拥有最丰富带兵经验。当时聚会议员中,富兰克林已经70岁,年龄最大,其他包括Thomas Jefferson,John Adams等都不到30岁(革命是年轻人的生意,这也凸显了富兰克林的突破性,他一老头也参活进来)。不过,当时关于是保皇还是完全独立并没有共识,这种共识达成还需要1年,激进派肯定想完全独立,富兰克林则一直不表态,甚至引来猜疑说他是保皇党。富兰克林还想最后说服儿子加入革命,5月他们父子孙三代团聚,但是William还是顽固不化,双方不欢而散。很难说清楚富兰克林什么时候变成了彻底的革命派,但1775年7月,他已经准备公开说出对独立的支持。富兰克林表示美国不应该基于僵化的英国制度——人的命运由出生决定而不是美德或者努力,相反,基于勤勉的中产阶级能够建设强大的国家,富兰克林相信自由和包容是文明国家的基础。富兰克林公开给自己英国朋友Strahan写了一封信(没有真的寄出,PR作用),直接跟他宣战,你现在是我的敌人了。两天后,他又真的写了一封更理性的信说除了独立没有其他路子了,我们和而不同,富兰克林成为当时名气最大的独立支持者。
富兰克林参与建国(1775-1790)
提出建国纲领。要建立国家需要各项准备工作,富兰克林早就畅想过某种联邦制度,所以开始大展身手。7月他提交给国会一封方案,奠定了当今美国联邦制度的内核:他基于1643年英格兰的联邦宣言,提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权,富兰克林建议方案中,联邦政府拥有比后来实际甚至更大的权力。他提议新的国家命名为The United Colonies of North America,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联邦各州在议会的代表是按人口比例,还是各州平均名额?富兰克林提议按人口比例(这个话题讨论没完),他提议由12个人组成委员会,3年任期来治理国家,且如果英国同意了所有美国请求,且给出补偿,联邦可以自行解除,否则将永远存在。富兰克林还自然成为美国第一任邮局负责人,他的年薪是1000英镑,但他准备将这些钱(不少)捐给受伤的士兵。他还参与了美元纸币的设计,他甚至自己设计了很多防伪细节图案。他还参与了诸多比如武器设计,这些工作都无微不至,甚至包括军队内部赏罚规定。他提出美国版的“论持久战”,他说英国此前杀害每个美国人成本是2万英镑,此时此刻美国有6万个婴儿出生,英国将为最终为他们的屠杀付出惨痛的代价(算经济账)。他提出每年120万美元军费可以靠节衣缩食获得,如果50万家庭每个星期少花1先令就可以。
独立宣言。1776年,70岁的富兰克林又前往加拿大,当时英美在加拿大交战,富兰克林已经感受到身体虚弱,他写信给乔治华盛顿说自己身体健康已经差到未来可能要远离国会的工作了,我现在除了知道独立宣言在准备,其他都不清楚。直到此时,很多殖民地的领导们还认为美国独立目的不是反对英国国王,而美国如果要真正独立就要完全打消这种想法,所以他们需要通过公开文章来进行宣传。《Common Sense》提出国王也没有什么特别,更重要的是生活千千万万普通人。这篇文章小册子销量达到12万,其作者不是富兰克林,但是他给作者提出几点小建议。美国宣布驱赶所有英国任命的官员,这其中就包括新泽西州州长William,富兰克林在过程中没有为儿子说话。富兰克林此时正在参与起草《独立宣言》,Thomas Jefferson是核心起草人,当时33岁。《独立宣言》必须攻击英国国王,这也才能在意识形态上完全和英国分离。 Jefferson还借鉴了Locke的自然人权理论。富兰克林对《独立宣言》进行几处修改,其中最重要一处原文是:“我们对这些事实(人权)认知是神圣不可侵犯”,富兰克林将神圣不可侵犯改为自证的(self-evident),前者带有宗教信仰意味,而后者则是理性的分析命题(自证的)。此后,国会对宣言内容进行了多轮具体讨论,并且篇幅上缩减了至少一半,形成共识过程依然痛苦,富兰克林调侃这个过程就是除了主语其他部分都不合适。
去法国找帮手。与英国和谈失败后,富兰克林得到另外一个重任,去法国巴黎拉拢法国对抗英国,虽然富兰克林只去过法国两次,但是他在法国有极高的知名度,富兰克林也愿意前去——相比于待在美国国内(战乱),法国相对更安全。当然,这肯定不是主因,不然一个70岁的老人飘洋过海,路上可能凶险也是很大的。富兰克林带着两个孙子Temple(17岁)和Benny(7岁,外孙)一起到法国,他不想万一自己去世身边都没有人照顾。富兰克林本想低调,结果1776年他落地法国后便引起骚动,甚至连他戴的帽子(如下图)都成为流行,法国巴黎真不愧是时尚之都。富兰克林引起骚动甚至连法国国王都不爽,法国人甚至说富兰克林是法国人(真韩国)。富兰克林此行目的很简单,法国与英国是世仇,美国需要法国的帮助,法国肯定也不想美国再次被打趴下,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无间道大剧开始。然而,此时客观现实是法国状况也不是很好,而且对法国国王来讲,美国这种独立方式是他不愿意支持的。
法美联盟。富兰克林到了法国后,他的会客厅成为名流聚集地,富兰克林也很享受这种状态,表示自己从未如此年轻过。他不知不觉又吸引了人的嫉妒,来自弗吉尼亚州的Arthur Lee就抨击富兰克林对法国态度太软弱。当然,后来John Adams(美国第二任总统,当时还年轻)日记中多次抨击富兰克林,不得不说是嫉妒心作祟。有意思的是,富兰克林有个贴身秘书Bancroft竟然是英国政府的间谍,这个人除了从事政治,第二职业是炒股票(当时信息不流通,靠信息就能赚钱),他经常把富兰克林在法国消息用隐秘墨水发往英国赚两道钱,其一是英国政府佣金,其二则是投机股票赚钱。富兰克林或许知道这件事(很多人写信跟他说过Bancroft是间谍),他的回复是自己做事光明正大,不怕间谍(或者说他也可以利用间谍,政治家的范儿)。法国最初的回复是,可以支持美国,但是私下支持(给了贷款+允许美国使用法国的港口),全面支持需要取得西班牙的同意(同盟关系)。富兰克林认为外交事物必须实用主义和理想主义相结合,前者突出实力,有了实力才能谈判,比如法国也在看美国在战场上表现出牌,如果美国是个扶不起的阿斗,那他也不会浪费精力;后者则是突出道义,只有以理服人,以德服人才能获得别人真心的支持。相对于Adams等完全实用派,富兰克林在业余时间采用社交、发表文章等方式不遗余力宣传美国思想,增强美国的软实力(富兰克林很懂法国,他知道在美国一个无所事事是可耻的,但是在法国一个人显得很忙却显得很粗俗。终于明白为何巴黎是时尚之都,奢侈品老家在这了,懒也有懒的好处)。不过最终事情转机还是前者直接决定,1777年,英国发起供给占领了富兰克林老家费城,包括富兰克林房子也被占领。此外,如果北路英军和南路汇合,美军很可能被孤立各个歼灭,形势危在旦夕。美国另一位代表Arthur Lee想用这种绝境逼宫法国,说如果再不派军队支持美国,我们就要完蛋了,法国也好不到哪里去。富兰克林不支持这种逼宫,他说会逼着法国站在美国对立面。戏剧性的是,南路英军被美军击败的消息传来,英国也开始拉拢富兰克林和谈,富兰克林放出消息说法国如果再没有动作,美国就要和英国和谈了(真的和英国代表见面了,三方博弈,也利用了间谍),法美联盟正式达成,法国承认美国独立,而美国坚持没有给法国什么独家贸易协定。消息传到美国,美国国会马上从和英国和谈的情绪中转移出来,决定和法国联盟继续打。富兰克林的名气再次达到高峰,法国人感叹富兰克林出生普通,如果他生在法国,不可能有如此成就。1778年,富兰克林还认识了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两位哲学家探讨了上帝和自由,后者一个月后就去世了。另外,他开始学习法语,尤其受到他的女性朋友的喜欢,但却招致John Adams的抱怨,他说富兰克林法语根本不会语法,看起来说的很好,实际上却不怎么地。富兰克林说如果巴黎人早睡七个小时,将节省9700万livres(金法郎,主要节省蜡烛),但这个想法有点太美国,巴黎人可能宁死也要社交。
和英国和谈。1778年5月英国从费城撤退,富兰克林女儿Sally写信说他们重新恢复了费城的老房子。在回信中,富兰克林反对女儿对奢侈品喜好,并且寄给了她一些实用的商品。1779年,Sally组织费城女性捐款买布,义务劳工给军队做衣服。此外,Adams和富兰克林越来越不能合作,富兰克林在法国帮助下成为了全权驻法国代表,他俩的关系也陷入了冰点,Adams后来又去英国和谈去了。富兰克林后来也想把和英国和谈的责任包揽过来,他主张没有正确的战争或者错误的和平,他写信给英国朋友说跟他和谈是更有效的渠道。最终,富兰克林被国会任命为5位和英国和谈的代表之一,另外一位代表是John Adams。富兰克林深知和法国谈判是在战场上取胜后落地的,英国的和谈也需要战场消息配合。1781年,美国在Yorktown战胜消息传来,英国Lord North政府下台,新一任政府开始和富兰克林进行谈判。当时情况比较复杂,富兰克林对法国的说法是自己只有在法国在场情况下才会和英国谈判,但是英国却想单独谈判。此外,英国新政府有两个敌对的外交部长,分别派了代表到了法国。
富兰克林和平方案。两大部分,首先是英国必须同意的,包括完全同意美国独立,撤出所有英国军队,保证国境安全,美国享受加拿大边界捕鱼权利;四条可选的包括:赔偿美国战争损失,承认英国错误,自由贸易协定,将加拿大送给美国。富兰克林当时已经受肾结石困扰,谈判帮手Jay最后递给英国的协议外加了一条英国和美国享有在密西西比河自由航行权利(英国高兴)。当时正好英国又在战场上获得一场胜利,谈判节奏有点拖累(战场进展就是谈判进展)。最终,在Jay,Adams,富兰克林等参与下,英国同意了四条必选条件,但是不同意四条可选条件。谈判还有一个核心争议,富兰克林坚持不同意支付原有殖民地官员的薪酬(这里面也包括他儿子William),英国最终不得不妥协说这些官员的薪酬交由美国自己决定(那就是没有)。1782年,英美和谈落地,英国正式同意美国主权独立。当然,英美独立和谈,法国开始默许,之后马上跳出来说违规(就是想要点额外的利益),富兰克林出来和稀泥,说我们和谈没有任何伤害法国利益行为等,法国最后也没啥办法,甚至还给美国又提供了个贷款。富兰克林至此参与了美国建国三大关键事件:独立宣言起草,和法国联盟,和英国和谈。
富兰克林建国思想。Sally写信说以华盛顿将军为代表的建国功臣开始建立辛辛那提秩序,想把自己的爵位传给后代。富兰克林表示坚决反对,他坚持美国应该基于中产阶级建国,不如学中国人,将荣誉献给父母(中国好像也不完全这样),而不是自己的后代,后代应该通过努力获取成功。富兰克林反对鹰成为美国象征,他认为鹰代表恶,这不符合美国的价值观,美国应该更像火鸡,代表勇敢(最后还是鹰,说明骨子里有一股不善)。美国是个新社会,当时几乎没有什么有产阶级,大家都是白手起家,这样的社会天然适合建设一个全新的社会制度(基于中产阶级),当时其他历史悠久社会都没有这个基础。他反对奢侈,提议征收高昂的奢侈税,鼓励品德优良,他兼具保守主义(比如不鼓励激进的福利措施,导致懒惰)和平等主义(比如不鼓励后代继承前代的荣誉)。富兰克林甚至建议公务员不要拿工资,他的本意是这样可以防止腐败,但这条可操作性较差,后来Adams等人反对说这样会更让穷人没法参政(因为只有富人才可以不拿工资工作)。1784年,业余时间富兰克林一方面继续完成了40%自传,还顺便发明了多焦点眼镜(bifocal glass),可以同时兼容看近处和远处的事物。此外,Thomas Jefferson最后到达法国参与和谈,他和富兰克林志同道合,也同意理想主义和实用主义相结合,Thomas Jefferson实际上是年迈的富兰克林(当时已经78岁)继任者,Jefferson很谦虚,他说没人能够替代富兰克林,他只是接任而已。
回到美国。1785年,79岁的富兰克林本想在巴黎终老,但最终还是决定回美国,他开始和巴黎好友做最后的告别,之后他试着乘船到英格兰,看看身体还能不能经得起长途跋涉的折腾,结果发现他是船上唯一没有生病的人,他顺便在英国见了儿子William最后一面,但是也没说什么,双方对处理财产形成一些共识。回国的船上,富兰克林将自己多年科学研究整理成册(40页),图文并茂,理论和实验并重。当年9月富兰克林回到费城Market Street的家中,他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他很欣慰自己的名气还在。不过,富兰克林想给自己的孙子Temple谋一份公务员职位一直没有成功,帮助外孙Benny开了一家打印店(重复自己路子),并且准备设计建造一栋新房子(他认为房地产是好投资)。
参与制定美国宪法。1786年,美国越来越需要一部统一宪法。美国国会经费经常短缺,美国13个州开始越来越像一盘散沙,新泽西州甚至对纽约的商品征收关税,其他新成立的州也不知道和其他州怎么处理贸易关系。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还公开产生了矛盾,组织一个多州联合大会,结果只有5个州来参会,啥也没谈成。富兰克林当时是宾州代表,他在给Jefferson的信中说道:“我们没有足够的智慧完全自治,国会必须改革。”富兰克林当时81岁,是当时资格最老的议员,如果他有意愿,他可以取代乔治华盛顿成为国会主席,但是他决定退后推举华盛顿,后者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富兰克林当时其实有三大优势:1.相对于其他代表,他对民主更无底线支持;当时有议员说民主给我们带来灾难,富兰克林不以为然,他甚至支持直接选举;2.他见多识广,去过欧洲大多数国家和美国十三个州;3.他最有智慧,最有威信,最包容,能够平衡。最后一点至关重要,一个核心问题是议会代表应该是各州按人口比例分配,还是各州平均分配?前者可能导致多数人暴政,而后者则带来明显民主偏差。这个问题僵持很久,富兰克林在争议中从中斡旋,极力促成各方妥协。富兰克林一直以来坚持单一议会制度,为了解决这个分歧有人提议组成参议院和众议院,前者名额按州平均分配,后者则按人口比例分配,这是一个折中方案,但最初这个方案被代表们投票拒绝了。但富兰克林坚信平衡最后能达成,他基于这个方案做了一些改进,比如众议院核心处理税务和预算(人多的州税收也多),而参议院则聚焦官员任命和主权问题。凭借庞大的人格魅力,富兰克林的方案最终获得了通过。富兰克林还建议国会拥有弹劾总统的权力,此前由于国会没有这个权力,官员经常只能被暗杀。他还建议法官直接民选,公务员不拿工资等(前文说过),这些最后都没通过。有人说富兰克林这种左右逢源的方式是墙头草,两边派,他的回应是我越老反而觉得对自己的判断没那么坚持,对别人判断更加尊敬。富兰克林对共和的结果的评判采用双重否定的句式:我不确定这不是最好的方案,我不确定我不应该通过它。相对于普通人越老越固执己见,富兰克林真的是随心所欲不逾矩。
终章(-1790)
82岁的富兰克林仍然担任宾州的州长,他已经健康工作了50年,他终于最后完结了自传,当年乔治华盛顿就任美国总统,而富兰克林知道自己时日无多,而法国爆发了大革命,富兰克林认为法国革命也能够带来一个民主的社会,但他的看法显然过于乐观了。他最后仍然为黑人奴隶说话,他认为奴隶应该获得自由。1785年,麻省一个小镇改名富兰克林,写信给富兰克林要他捐一个教堂,他选择捐献了一座图书馆。他信仰上帝能够带来人间的善,但他认为人应该靠自己的努力而成功。他的最后一封信是写给Thomas Jefferson的,信的内容包括和谈如何确立美国的西边国土边界等实际问题。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去世,享年84岁。接近2000名当地民众聚集集到费城送他最后一程。
后世对富兰克林的评价。富兰克林去世,包括John Adams都展现了尊敬的态度。富兰克林成为美国中产阶级典型代表(靠努力成功)。后世对富兰克林有褒有贬,比如感性派就觉得富兰克林太过实际,没有感情(比如对家人一般),没有英雄主义,也有人批评富兰克林思想没有深度,批评的声音尤其来自非中产阶级。甚至有人说富兰克林的思想只对赚钱有用,这个显然不符合实际,富兰克林本人42岁就从纯粹商界退休了,他绝对不是个视财如命的人。但是富兰克林的精神依然激励了后来众多成功企业家,比如Thomas Mellon(银行家),成功学鼻祖卡耐基,以及Stephen Covey著名著作《高效能人士七大习惯》就应用富兰克林的思考体系。当然更近一点,芒格的书籍穷查理年鉴就是借鉴穷理查年鉴,他对富兰克林推崇备至。
美国现在还是当初的自己吗?富兰克林认为赚钱可以和美德结合,这个想法在比尔盖茨、巴菲特等杰出企业家+慈善家这里还能看到影子,但是恐怕美国主体已经从300年前的海盗变成了海军,当年资产阶级是中产阶级,小有成就且不至于被金钱绑架,但现在彻底变成资本家后,初心还在不在实在难说。记得之前看过一个数据,美国70年代以来经济增长果实绝大头都被富人拿走了,而不是普通老百姓。当然,富兰克林深知赚钱有时候就意味着问题,不然他也不会坚持公务员应该不拿工资。从外交角度来看,富兰克林主张实用主义和理想主义并行(王霸之术),当下的美国所谓自由民主的理想主义大概是不得不放弃了,也只剩霸了。周期无处不在,美国,很可能已经活成了当年英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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