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制和两部制的用户选择

文摘   2024-08-05 12:00   吉林  

凡有可选,就有可比。

在之前的有关“电费改类”的文章中,我们对一些有选择权的用户,从基本电费的转化,分时/一口价的比对以及市场化交易和电网代理购电的选择三个方面做了充分的说明。

今天轮到了最后一个通用的“改类”选项,那就是单一制和两部制之间的选择。

根据国家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文件中规定,变压器容量在100~315kVA之间的工商业用户,可自由选择执行单一制还是两部制电价,选择后维持一年不得变更。

而之前一直是按单一制缴费的,且变压器容量≥315kVA的存量用户,可以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但选择后不得改回。

那么对于这个单方向的选择,我们还是要依靠具体的数据,来测算一下在相同电量条件下,用户选择哪个缴费方式比较划算。

那么对于某个用户,执行单一制和两部制在电费方面会有哪些区别呢?

总结一下,必然存在和可能存在都有两方面。

必然存在的缴费区别

输配电价

对于某地区的一个用户,其供电电压等级是一定的,所以执行单一制时的输配电价和执行两部制时的输配电价会有差距。

一般来说,因为单一制无法通过基本电费来回收输配电设备成本,故而其输配电度电价是要高于对应的两部制输配电度电价的。

同电压等级

两部制输配电价≤单一制输配电价

从单一制调整为两部制后,到户电价中的输配电价将随之调整,而其它上网电价、上网线损费、系统运行费和附加基金都维持不变。

所以这部分价差对于这个改类行为算是利好,对应同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差即为每度电可以降低的电度电费。

那么,理所应当,这个差值越大越好。

纵观第三监管周期,遍历各省最常见的用户电压等级10kV,输配电价差较大的几个省区如图所示。

像甘肃、北京以及东北电网区域所辖的辽吉黑和蒙东等地,差价颇大,均高于1毛钱。

而其它省份有的价差很低,甚至已经趋同,那么自然这类业务也只会聚焦于那些价差较大的地方。

当然,如果当地输配电价要执行分时电价浮动的话,那么还要根据分时电量来乘以对应的分时电价,进而在各分时时段的输配电价方面,会有

当地输配电价参与分时电价浮动

峰段的输配电价差>平段输配电价差>谷段输配电价差

除了输配电价差外,我们还要考虑另外一个因素。

容需量电价

单一制改成两部制,最大的区别还不是输配电价间的差距,而是两部制要缴纳基本电费。

因为可以做这些改类业务的单一制用户为之前的一般工商业用户,类型多为商业体、写字楼、购物中心、酒店等等。

其供配电设备有别于大工业企业,多数都存在“大马拉小车”的状态,即变压器容量超配,毕竟当初执行单一制电价,无需缴纳基本电费。

也就是说,这些用户如果真要缴纳基本电费的话,那么多数应该是选择按照实际最大需量来缴纳,而不是选择按容量去缴费。

所以增加的基本电费就要和当地对应电压等级的需量电价挂钩,当然也和用户自身的月实际最大需量有关。

量需比

电量电费和实际用电量以及对应的电价有关,基本电费和实际最大需量以及对应需量价格有关。

从单一制改成两部制后,电量电费中,在电量不变的前提下,因为电价中的输配电价价格变低,所以整体电量电费会降低。

但基本电费会“无中生有”,依据实际最大需量×价格计算。

这又涉及到4个参数,分别是当月总电量、当月实际最大需量,当地同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差和需量电价。

后两者是固定的,前两者抄表可知道。

做单一制改两部制的初衷是为了省电费,那么自然要求改成两部制之后的电费是要低于同条件下的单一制电费的。

抛开那些不变的部分,我们单看这两部分的改变,一个因为更换输配电价而降低的电量电费,一个新出现的基本电费。

只要前者下降的总量能够覆盖掉新增的基本电费,那么这个操作就是可以省钱的。

于是应该有,

月总电量×输配电价差>月实际最大需量×需量电价

也就是说当如下公式成立时,这个改类可以节约费用。

“>”号右边项在一个监管周期内是定值,而左边项我起了个新名字,叫做当月的量需比,意为这个用户当月的总用电量和实际最大需量之间的比值。

显然这个比值最大不能超过当月天数*24。

这个右边项目有点类似于“容改需”业务里那个62.5%的需容比阈值,不过每个省份都不一样。

统计一下,那些输配电价差较大且需量电价相对较低的地区,这个量需比的阈值也低,那么自然操作起来的空间也就越大,可以节约的费用也就越多。

全国大核查

把第三监管周期全国省份的10kV单一制用户可以遵照的量需比阈值做一个梳理。

排在前四位的甘肃、蒙东、北京和黑龙江被我划归到了极大概率区。

这几个地方的商业用户,单一制改成两部制之后的节约电费的概率很大,而且金额也不低,综合下来测算也有几分钱的水平。

稍微靠后一些的省份,也被我划归成中概率,不过要一事一议,结合最大需量和电量来测算是最为稳妥的,因为当地的价格并不像前面那4个地方那么确定。

其它的区位基本等于没戏,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以测算下,万一有个功率很平稳的“幺蛾子”呢。

至于那些已经超过720(30*24)的地方,断然无可能,保持继续按照单一制交电费吧,能挺一天是一天。

不过还要强调一点,量需比没有考虑输配电价参与分时电价浮动的情况,如果当地该部分价格参与浮动,还要综合看一下具体分时电量的划分情况。

可能存在的缴费区别

上述输配电价差引发的电量电费下降和新增的基本电费是单一制缴费方式改为两部制之后必然会发生的。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可能会被影响的电费部分。

第一个就是单一制和两部制不同的分时浮动系数。

上网电价是不会随着单一制和两部制的转化而改变的,但配套的分时电价浮动系数可能会不同。

像北京地区的用户,两部制和单一制用户执行的分时电价浮动系数不同,进而也会造成该部分费用在两种缴费方式下有所不同,需要详细测算。

第二个不同点在于是否要调整功率因数标准。

大部分单一制用户是一般工商业企业,执行的是0.85的标准,拿到满额减免是1.1%。而两部制用户多为大工业用户,执行的是0.9的标准,拿到的满额减免是0.75%。

电量不变,那么同样的月功率因数对应的奖惩标准肯定是单一制>两部制

对应的调整电费因为电量电费和基本电费的变动而有所不同,减免额度也可能因为执行标准的改变而有所下降。

单一制参与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单一奖惩% VS 两部制参与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两部奖惩%

后者X号的两边较前者均要小。虽然力调电费相较于电量电费和基本电费九牛一毛,但这个可能的变动还是要提一下的。

其余电费组成部分不会因为这个缴费方式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所以总结下来,必然调减的各时段输配电费和新增基本电费,以及可能存在变化的各时段上网电费和力调电费,要真正测算一下两边的电费变化,我们就看这四部分的变化。

算法讲完,下一篇我们拿一个比较常规的省份案例,来看看对照真实电量和电费数据,该如何进行一次单一制和两部制之间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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