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我们站在非直供电的业主或者租户视角,分析了在面对物业发来的电费账单时,这类用户该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存在被违规加价的现象以及该如何通过合理途径进行申诉。
违规加价的现象目前还依然存在,也难说申诉了就会有相应的结果。
凡是在一些类似“垄断”的场景下都会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不适,但至少做到心中有数总比迷迷糊糊要好。
但这并非就要一棍子把全部转供电的物业主体都打死,相信大部分物业公司都是奉公守法,合规收费的。
试想,如果一家商业楼宇或者工业园区物业,不把重点放在承租率和服务水平,而是专门在这些三瓜俩枣的地方做文章,想必长期经营也不会太好,业界的口碑可想而知。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同样需要对自身的电费开展管理。作为电网的直供电用户,这部分电费的管理可参照“电费管理”大模块的前述文章组合,本文主要说的是其向租户收取的电费管理。
站在物业的视角,在法规要求下做事,做到应收尽收还是必要的。
所以这部分的电费管理我觉得存在于两方面,第一方面涉及合规,而第二方面涉及合理。
自我合规
物业公司作为占据信息差的有利一方,因为知道自己内部计量以及向上缴费的情况,所以必然存在“多收费”的冲动。
这种冲动虽然上有国家法规这样的红线限制着,但还是有些物业公司存在侥幸心理,本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心思,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其实只要计量透明,电价透传,该公示的公示,该解释清楚的就解释清楚,这样对于电费的及时收缴也是个好事情。
之前在电网公司的时候,营销部门就有个很大的课题就是缴费率,因为电费作为生产和生活资料,不能随意停供。
而且现在基本都是先用电后交费,所以成本已经产生了,但用户就是不支付费用的话,你说是停电还是不停电?
停电了,用户没法生产,那更没有收入来缴费了。不停电吧,有些用户还就是赖皮,所以这也是营销部门的一个两难的课题。
所以做好电费的合规管理是物业公司的责任而并非义务。
但如果说交给电网的电价直接传导给租户后,物业公司就一定合规了么?
我之前认为是这样的,直到我遇到了下面这个让人脑洞大开的案例……
阴阳合约
话说某个商业楼宇的物业公司,执行10kV单一制的电价,而且当地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暂不执行分时电价,所以这个物业就以一口价度电电价的形式向电网公司缴费。
同时这家物业公司以同样的价格向下面的租户传导电价,但收取了10%的加价,用来分摊损耗。
按道理说,这没有大的违规之处,只是在损耗的公示上没有做到位,但如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查账,也发现不了什么转供电的违规证据。
那为何还说这里有猫腻呢?
问题就在于物业公司传导的电价里。我们知道目前电价构成包含5部分,其中上网电价可以由电网代理购电或者售电公司形成。
该物业公司是市场化交易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了零售合约,不过约定的零售电价为交易电价允许的上限,就是当地燃煤标杆电价的1.2倍,假设为A。
而该售电公司当年度零售合约的中长期签约电价可能低于这个数值,假设为B,也就是说B<A。
但物业公司却“希望”以这个最高限价A来签约零售合同,同时也希望售电公司以某种形式把中间这个A-B的差价再返给物业公司。
当然有可能二者在这个价差中间达成了某种分成的操作,也就是暗地里二者签了阴阳合约!
这个事儿如果仅仅叫市场管理者来查,真的看不出任何问题,电力方方面面的知识乃至认知都很封闭,对于租户就更不清楚这里面存在的违规事实了。
我真的挺佩服这家物业负责人的脑洞,不过还是把心思用在正事儿上吧。
另一方面,这也给我们监管机构和电网公司提了个醒,对于这类非直供电用户的电费,如何加快转成直供,如何解决转供主体的资产运维和借用问题,都是在供电末端需要解决的难题。
规范计量
除了在价格上的自我合规之外,物业公司还应该投入注意力在自身的计量规范上。
很多物业公司目前都还是老式的机械表或者电子表,无法做到远程集抄,依然依靠人工抄录。
不仅会存在很多误抄、漏抄,还会存在电量“寻租”的情况,几包烟下去可能就少算些电量。
一些更新过或者新建的建筑,虽然实现了远程集抄,但也会存在些许计量问题。
远程集抄的电表,具备通讯功能。散落在各个配电房、楼层配电间的电表通过数据网关将数据发送至后台,进行集抄。
对于租户来说,收费的电量依据只是有功电量,所以集抄系统在采集数据的时候可能只去读取电表中“正向有功总”这一个数据,其它和算费无关的电气数据一概不管。
这势必对数据的准确性带来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因为没有其它数据进行冗余佐证,也很难发现一些计量故障。
比如黄师傅所见两个情况,首先是互感器反接。
大一点的租户电表可能需要接电流互感器,倘若施工时候不注意,互感器反接,哪怕是三相互感器反接某一项,都会造成“正向有功总”有数据,但实则计量缺失的现象。
比方说A和B相互感器正常,但是C相互感器反接,那么A和B相的正向有功总有数据,而C相为0。三者之和才是被集抄系统抄录的总电量。
从数据上看,确实有电量,但实则少了1相,而这种集抄系统只抄录正向有功总的话是很难察觉到这个漏抄的。
还有一个情况是电表某项失压缺相,和上述情况类似,虽然有电流值,但因为没有电压值,所以功率值是零,那怎么会有电量值。
这种现象可能在送电时并不存在,而是运行一段时间后因为当初施工质量不行而导致的电表接头松动,造成某相缺相,结果也是少抄了电量。
虽然实现了自动化,但自动化彼此之间也有区别。
一些物业的抄表系统没有其它冗余数据,没有诊断系统,就很有可能存在计量的漏抄,那么自然就遭到了电费上的损失。
电网公司营销的集采系统,抄录的数据是很全面的,拿过曲线数据的读者朋友应该很清楚。而且数据之间也会有相应的关联和定期排查,对于一些异常数据电力公司也会结合线下稽查来找寻问题。
这其实也是管理方面的问题,遇到过类似的例子,给一些物业公司提个醒儿~
在物业公司的视角,除了要合规之外,这些理应收取的合理电量也不要因为人为或者设备的问题而漏抄,毕竟电费是一个量和价的乘法,一头为零,另一边无穷大也没用。
两篇文章,我们分别站在租户和物业的视角聊了下关于转供电电费的管理话题。
一个缴费方,一个收费方,虽然看似二者泾渭分明,在整体电费大盘子下玩起了零和博弈,但实则二者也可以产生一些互动,甚至达成一些共赢。
接下来,我们继续这个电费管理话题,分享两个黄师傅遇到过的有关物业和租户联合进行电费管理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