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的燃煤标杆电价为0.3515元/度,则其市场化交易价格上限为0.4218元/度。
代理购电价格
代理购电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代理购电预测偏差两部分组成。
2024年1月至9月,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如图所示,较接近于交易价格上限。
输配电价
第三监管周期,贵州工商业用户输配电价如图所示,上网环节综合线损率为4.73%。
上网线损费折价
上网环节线损费折价与上网电价趋势如图所示,二者符合线损折价通用计算公式。
系统运行费
贵州省工商业用户所承担的系统运行费在代理价格购电表中体现为3项,分别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等相关损益折价”,“辅助服务费折价”和“抽水蓄能容量电费折价”。
后二者在贵州省尚无分摊费用,故自公布系统运行费以来一直为零。
而前者虽然在其它多数省份已经更名为交叉补贴新增损益,但贵州省一直保留原损益名称,同时在《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497号》一文中,对此项损益内部明细项做了详细的区分和解释,具体包含了交叉补贴新增损益,代购线损电量新增损益,趸售用电新增损益等7项。
而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执行,合于系统运行费中。贵州省内工商业企业也需要分摊此费用,虽未在电网代理购电价格表中明示,但可推测其依然包含在“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等相关损益折价”大项中,故贵州省系统运行费非零的细项应有8项。
代征代缴基金
基金及附加包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125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47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0.05分钱,一共4项,合计为0.025325元/度。
分时电价
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依据文件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481号)》。
执行用户范围为省内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电气化铁路,公共交通,学校,医院以及与民生有关的服务性用电可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分时时段及浮动系数如图,暂无尖峰及深谷电价。
电价构成中,只有代征代缴基金不参与分时电价的浮动计算,其余都要参与。
居民电价
贵州省居民用户执行阶梯电价,有“一户多人口政策”,暂无分时电价。
阶梯电价方面,按年度累积执行,一档电量0~3000度,二档电量3001~4700度,三档电量4701度及以上。
单户家庭居住人口≥6人符合“一户多人口”政策要求,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低压用户的合表电价为0.482元/度。
年用电量在4843度以上的家庭用户,选择执行一户多人口政策缴纳电费更为划算,但要满足居住人口数量不小于6人这个硬性要求。
以上是贵州省工商业用户和居民用户的电价解析,本期电价巡礼结束,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