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供电(六):用户视角下的转供电费管理

文摘   2024-10-08 12:01   辽宁  

非直供电单元下的前两篇文章,我们分别介绍了直供、转供与非直供的概念区别,并分析了当前电费传导存在的红利截留和违规加价问题。

后续三篇文章,在电费的“量价费”模型基础上,黄师傅分别就电价该如何制定,电量该如何计量和拆分以及物业直供电各部分电费该如何传导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接下来的两篇,我们把视角拉到主体角色身上,分别从非直供用户的视角和转供物业的视角,看看这部分电费有哪些可管之处。

今天先说用户视角下的转供电费管理,也就是如何管理自己的缴费。

违规加价的界定

作为用户来讲,面对非直供电费,最为首要的管理就是要清楚自己是否被物业公司违规加价。

我们提及过国家规定的且不可逾越的红线,就是物业公司当月的平均电价,用其向电网公司缴费的电费单上的总有功电量和总电费计算得出。

理论上讲,以这个平均电价传导电费的话允许增加一部分损耗费用,大部分省份都是以10%为界。

也就是说平均电价的1.1倍是理论上物业公司可收取的电价上限,如果用户实际单价超过这个数值,就必然存在违规加价的现象。

可是电网给物业的电费单据用户是很难看到的,所以也很难清楚当月的平均电价水平。

有些物业公司的做法很透明,不仅会公示自己的这部分信息,而且也会在给用户的电费账单上明确电价是如何计算的,这种行为要点赞。

但倘若一些物业公司依然想在电费上耍心思,增收费用的话,我们其实也可以大致通过一些公开信息来判断自己是否被违规加价。

我们参照的还是当地电网公司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表,就算这家物业公司是市场化交易用户,不执行表格上的具体电价,但二者相差也不大,不影响我们的判断。

大部分园区或者商业楼宇的受电电压等级是10kV,有些大工业园区可能会有更高的电压等级,但内部用户不算多。多数涉及到转供的用户还是集中在10kV的商业建筑中,且基本上还是单一制的电价。

剩余的就要看当地的分时电价政策是否要求一般工商业用电执行。那么从电力购电价格表中读出对应的分时电价,再附以整个楼宇建筑的分时电量占比,基本可以得出一个近似的平均电价。

至于分时电量占比因为各地分时电价政策中的峰平谷小时划分不同,所以找不出一个确定值,不过在这里黄师傅结合一个商业综合体的典型日负荷曲线,大致给出每个小时的电量占比,方便各位参考计算。

于是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大致的判断:

当地商业执行分时电价,则非直供电价上限为

价格参考上限

(峰电量占比×峰段代购电价+平电量占比×平段代购电价+谷电量占比×谷段代购电价)×1.1

不执行分时电价的话,则非直供电价上限为“(电网代理购电价格表对应平段电价+△)×1.1”,这个△是陕西、湖南、四川、安徽等地因为商业用户不执行分时电价而需要增加部分,需要额外处理,其它地方为0。

我们以北京地区为例,当地商业用户是要执行分时电价的,10月份对应的代理购电价格中,10kV单一制用户的平段单价是0.809568,峰段1.124622,谷段0.533896。

根据典型负荷曲线的电量小时占比和北京10月份分时时,我们可以得出谷段占比12.88%,平段占比37.21%,峰段占比49.91%,那么计算得出的平均电价为:

则1.1倍的上限为1.024435。超过这个数值,那就肯定是违规加价,所以那些1.2元,甚至1,.5元一度电的物业,都不用算这个数,直接12315投诉吧。

欲盖弥彰

有些“狡猾”的物业公司也清楚什么是违规加价,可还是痴迷于过去在电费上的收益,所以打起了擦边球。

比如实际是在收取电费,但换一个科目,按照所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来收取。

这其实也是违反规定的,物业费应该是一次性缴清的,业内都是按平方米数单价收费,就不应该随着电费再收取一笔名为物业管理费的项目。

我们看下这一个“欲盖弥彰的例子”,一家杭州的物业公司在某月给租户开具的电费发票上为了避免加价的嫌疑,使用了物业费的收费科目,两项目合计费用279.28元,对应发票上的数量其实就是总用电量,为232.73度。

二者相除正好就是1.2元/度,当然这只是我们的推算。

每月物业通知租户缴费时还要附上一个缴费通知单吧,毕竟要写明计量度数和收费单价,但“粗心”的物业公司在通知单上却依然明确写明单价是1.2元/度的价格。

这种在发票上欲盖弥彰但在别处却原形毕露的现象也让我们知道了,违规违法你是藏不住的,哪怕你下个月把电费单上的单价改了,也掩盖不了这次“疏忽”所提供的信息线索。

如何申诉

如果确认自己遭到了违规加价,作为租户该怎么办呢?尽力维权是必要的,与物业交涉,争取合法权益。

但这也存在实际上的难处,毕竟如果一个守信的物业公司也不会存在这样知法犯法的现象,你又怎能叫醒一个闭眼装睡的人呢。

而且多数租户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也不想因为这件事得罪物业反而遭到其它方面的报复,于是选择忍让。

但黄师傅也见过一些硬气的租户,分享一家售电公司租用的写字楼房间的故事。

公司被物业通知交电费的时候要按1.2元的收费标准,用户要物业拿缴费依据,物业也自知理亏,含糊不语。

而用户要求可以按照平均电价加合理损耗的方式交电费,但物业公司不允,声称不缴费就停止供电。

但用户也强硬到停供我就打电话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物业服务质量,注意并不是投诉违规加价,而是投诉我交了物业费,但你没有给我提供相应可靠的物业服务。

倘若物业公司说用户不交电费所以才停电,那么就可以直接抛出物业公司违规加价的事,引入正题。

于是最后二者到了一个难解局面,用户就是不缴费,物业也不敢停电,那么物业不能按照这户的要求来收费么?

卖不出去的牛奶宁可倒掉也不要低价卖掉,开了这样一个口子,其它租户也知道了电费居然还可以“区别定价”,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理念下,物业公司这个认为自己可深瞒的违规加价行为也终将不得不自我整改或者遭受更为严厉的监管惩罚。

但这毕竟需要一个“出头鸟”,而且是枪都不敢瞄准的出头鸟。

除此之外,依然有一些匿名的渠道可以直接申诉这类事情,比如12315消费者投诉,可以就某个物业公司违规加价的行为进行投诉,也可以登录当地政府网站,通过信箱进行投诉。

而且为了配合此项整改,不涉及此事的电网公司,也在自己的APP上提供了转供电码的信息查询,用户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电费情况并上传电费单据,即可得知当月的转供电费是否存在违规加价的现象。

具体虽然不会返回一个数值,但通过绿码,黄码和红码的形式可知,而且这次查询结果也会同步给市场监督管理局。

例如黄师傅在杭州市经常会光顾的一家付费自习室,某天发现了物业公司留存在前台上的一张电费单(2023年8月),“好事儿”的我看到这个1.1元的单价就知道一定违规了。

因为浙江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不执行分时电价,那么10kV的单一制用户均价不会超过8毛钱,就算叠加损耗也不过9毛封顶,1.1元已经是多出上限很多了。

于是登录网上国网APP,找到转供电费码,录入一些基础信息,上传电费单后,得到了一个大大的红码,表明月转供电加价幅度>10%。

虽然不知晓这些申诉最后的效果几何,但至少这是一种方式吧,更重要的还是物业公司的自觉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让这些违规的现象不敢发生也不再发生。

小结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被违规加价了,以及如何进行申诉,黄师傅分享了自己的一些经验。

不过也难免存在力有不逮之处,毕竟这些方式也很难保证每一个被违规收费的用户都能得到合理的权益。

也是呼吁各个物业公司可以奉公守法,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单位能够强化稽查力度。

也有很多租房的居民用户向黄师傅反应电费问题。国家的文件目前看还只是针对工商业用户,而房东把房间一拆为多,单独挂表,增收电费的现象确实很多。

目前看也只能归属于道德问题,暂时找不到好的处理依据,就看房东的人品了。

这是站在用户视角下的转供电费管理,旨在交合理的费用。

下一篇,我们切换到物业的视角,分享一些黄师傅遇到的趣事,也给一些物业公司作为参考,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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