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已于10月25日印发《浙江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试行)》,这是全国首个印发实施的省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3年前,《浙江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试行)》首次公开征求意见,成为全国首个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试行文件。
浙江省在探索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地方性法规政策上,总是走在全国前列。今年9月,《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发布,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成为全国首个发布实施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浙江省辖下地级市宁波市,2021年既已发布实施《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仅落后于大连市。
在《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中,有专章涉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明确实行国土空间用途分区管制制度,但是条文内容较粗未细化具体管制规则。
此次发布的浙江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包括总则、空间控制线用途管制规则、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规则、生态保护区用途管制规则、生态控制区用途管制规则、城镇发展区用途管制规则、乡村发展区用途管制规则、海洋发展区用途管制规则、其他保护利用区用途管制规则、实施监管保障等10章内容。
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介绍,其一,浙江省将通过国土空间控制线和用途管制分区,建立全省统一的全域全类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在国土空间控制线和国土空间用途分区内,明确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用途准入和退出等管制要求。其二,浙江省将通过总量管控、计划管理、边界管护、功能管制、效能管控等五个管制维度,明确全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机制。其三,浙江省将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
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以及各类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建设等活动,将遵循浙江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自然资源部今年明确,全国要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因此,预计将有更多省份出台此类管制规则。
以下为浙江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