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发布稿)
上海市:我国直辖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发布稿)
重庆市:城市性质:直辖市之一,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功能定位: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和对外开放门户、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发布稿)
天津市:城市性质:直辖市之一,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功能定位: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发布稿)
江苏省: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宜居宜业的高承载发展区、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样板区。(发布稿)
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美丽中国建设的典范区、开放包容智慧的宜居家园。(发布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祖国西北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公示稿)
海南省: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发布稿)
江西省: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全国粮食和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空间支撑、文化与自然魅力彰显的宜居家园。(发布稿)
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世界级文化生态魅力区。(发布稿)
山东省:面向东北亚、“一带一路”的双向开放新高地,践行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引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岱青海蓝、魅力宜居的齐鲁美丽家园。(发布稿)
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创新创业创造示范区。(公示稿)
安徽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发布稿)
湖南省: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公示稿)
河北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全国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发布稿)
吉林省:国家生态经济实践探索区、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排头兵、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公示稿)
内蒙古自治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发布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发布稿)
贵州省: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发布稿)
浙江省: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发布稿)
青海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重要生态源保护区、维护国土安全和支撑“一带一路”的战略保障区、高原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示范区、民族团结和谐美丽家园。(发布稿)
黑龙江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核心区、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区、沿边开放开发合作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发布稿)
云南省: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发布稿)
四川省:内陆开放、带动全国的高质量发展新支柱,稳定后方、服务全国的战略安全保障区,率先示范、引领全国的生态文明新标杆。(发布稿)
甘肃省: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向西开放的枢纽通道、中华文化传承的创新高地。(发布稿)
陕西省: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引领西北地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国家(西部)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中华文明和中国革命精神标识地。(发布稿)
河南省: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支点、经济发展新增长极、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创新先行区、内陆开放新高地、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区、中华文化传承创新区。(发布稿)
辽宁省:支撑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基地、东北全面振兴核心区、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示范区、东北亚陆海开放合作枢纽门户。(发布稿)
西藏自治区:安全稳定的神圣国土、绿色美丽的生态文明高地、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发布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维护国家地缘安全的战略屏障。(发布稿)
湖北省:全国重要增长极、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内陆开放新高地、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