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大纲|指尖上的会计
课程讲师:袁国辉
费用报销约占会计核算工作量的70%左右,费用报销工作做好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就有基本的保证了。如果想把费用报销工作做得合规,会计人员需要关注两个层面:一是账务合规,二是税务合规。在大多数会计人眼里,费用报销是个简单重复的事项,在企业里面这类工作一般都交给会计新人做。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大家觉得费用报销工作简单,是因为自己所在企业涉及的费用名目不多,总重复做这些费用名目的报销工作,很容易掌握其中的规律。如果企业业务场景多变且不规范,如果会计人所处的企业是一个国际化大企业,真要把费用报销工作吃透,并没有那么容易。本课程拟为大家讲解费用报销规范与实操,课程标准时长:1天。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如何把费用报销做规范
(一)未得到应有重视的重要工作
(二)费用报销难不难做
(三)不轻视费用报销工作的理由
(四)会计先做账&出纳先打款
(五)费用报销的签批流程
(六)费用报销的账务合规
(七)费用报销的税务合规
(八)费用报销如何做到高效
第二部分 如何设计费用明细科目
(一)设置费用明细科目应遵循的原则
(二)二级费用科目设置的内容
(三)二级费用科目设置常见的问题
(四)费用科目的编码含义
(五)费用明细科目层级不要太多
(六)二级科目设置要有模板化思维
(七)给费用明细科目“其他”瘦身
第三部分 费用报销时审核发票的要领
(一)如何理解“以票控税”
(二)发票审核的“靶向”
(三)“真”的假发票与假的“真”发票
(四)替票绝不可取
(五)定额发票要考虑业务合理性
(六)总、分公司发票能串用吗
(七)哪些发票不能报销
(八)对发票敏感字眼的审核
(九)如何审核电子发票
(十)未取得发票,如何做费用报销?
第四部分 常见费用的报销规范
(一)员工差旅费如何报销
(二)业务招待费如何报销
(三)会议费如何报销
(四)礼品费如何报销
(五)员工置装费如何报销
(六)私车公用的费用如何报销
(七)劳务费的报销要领
(八)员工福利费的报销要领
第五部分 特殊场景下的费用报销
(一)私费公报的应对之策
(二)买狼狗的费用如何报销
(三)买名贵花草的费用如何报销
(四)发票遗失或损毁后如何报销
(五)老板买的财神如何报销
(六)给服务生的小费如何报销
(七)员工读MBA的学费如何报销
(八)通信补贴算福利费还是通信费
(九)拆借资金的利息如何报销
(十)带金销售的支出如何报销
第六部分 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处置
(一)警惕隐藏在其他应收款里的潜亏
(二)其他应收款为何居高不下
(三)“家财务”的风险
(四)如何规范其他应收账款管理
(五)其他应收款如何平账
第七部分 需作纳税调整的费用类型
(一)发票跨年,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二)汇算清缴的三个步骤
(三)纳税调整都调什么?
(四)成本费用需调整的情形分类
(五)不许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
(六)可部分税前扣除的费用项目
(七)可税前加计扣除的成本费用
(八)可延后扣除的成本费用
第八部分 向H公司学习如何做费用报销
(一)H公司员工费用报销的特点
(二)H公司员工费用报销流程
(三)SSE的缘起
(四)H公司员工费用报销的导向
(五)开发费用报销咨询平台
(六)报销与审批的时限要求
(七)发票遗失后如何报销
(八)如何保证费用报销的质量
(九)H公司费用报销模式的创新点
课程收益:
(1)财务总监、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2)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税务主管
(3)税务会计、总账会计、费用会计
(4)出纳
(5)企业相关业务人员
(1)投影仪、高清数据线、音频线
(2)手持话筒、固定话筒
(3)翻页笔
(4)奖励学员的小礼品(非必需)
讲师简介:
袁老师不仅具备丰富的财务实践经验,也具备较深厚的财务理论功底,是国内知名的财税培训讲师。袁老师授课条理清晰、风趣幽默、理论与实务融会贯通。尤擅从企业业务痛点和场景出发,通过财务工具创新应用,帮助企业从业务端、流程端识别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实现风险管控与降本增效。
袁老师曾为以下知名企业财务人员授课,企业包括:招商局、国家电网、核工业集团、兵器集团、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潞安化工集团、河北电力、中铁六局、中国邮政浙江分公司、中国邮政河南分公司、云南农垦集团、云南中烟集团、河北电力集团、中国移动成都研究院、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浪潮集团、雷沃重工、歌尔集团、金正大、新凤祥集团、南山集团、创维集团、京煤集团、北京环卫集团、洛钼集团、富奥集团、伊利集团、太原钢铁、振东制药、好莱客、内蒙一机集团、北奔重型汽车集团、平煤集团、河北电力等。
特别说明:
本课程适合开设公开课、内训课,课程大纲可根据受训学员的需求做相应调整,授课时长亦可根据需要伸缩调整。此外,袁老师也为企业提供财税咨询与顾问服务,可帮企业设计接地气的财税解决方案。欢迎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培训机构、培训中介在评论区留言联系。
(本大纲更新截至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