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不荣耀 向校园欺凌说“不”——哈尔滨市田家炳高级实验中学校(哈14中)法治副校长校园宣讲

教育   2024-12-13 20:15   黑龙江  


黑暗不荣耀 

向校园欺凌说“不”

哈十四中学法治副校长校园宣讲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弘扬校园正能量,防范学生被侵害事件的发生,12月11日,我校开展了“黑暗不荣耀 向校园欺凌说‘不’”校园宣讲教育活动,特邀法治副校长、工农派出所李雷涛所长进行此次讲座。

       校长姜珠、副校长孟祥英、新疆部负责人陈健、政教处李宏伟老师、安全干事杜永鑫、田力武老师和高二年级的部分同学和班主任聆听了此次宣讲。

       李雷涛所长通过播放几段触目惊心的校园欺凌视频,拉开了本次普法教育活动的序幕。视频播放结束后,李所长以专业且通俗易懂的方式,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在法律层面的定性,并结合实际发生的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了应对校园欺凌的有效解决办法。此外,李所长还敏锐地关注到网络诈骗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向同学们讲解了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以及如何防范和打击网络诈骗,进一步拓宽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视野。李所长的讲解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以及掌握自我保护方法的重要性。同学们全神贯注地倾听,纷纷踊跃参与互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法律知识的种子在同学们的心中悄然种下。


校园欺凌


       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对另一方进行欺压、侮辱,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常见形式包括肢体欺凌、言语欺凌、财物欺凌、关系欺凌和网络欺凌。其中言语欺凌如起外号、编故事、造谣等,即使是“开玩笑”,若侵害他人名誉权也属于欺凌行为。


校园欺凌的角色包括


      1、欺凌者。即实施欺凌行为的人,其类型有宣泄压力型、同伴归属型、故意玩乐型、财物型欺凌、引起注意型等。研究表明,从小遭受父母体罚或目睹父母间暴力行为的人,更易成为欺凌者,且欺凌行为会对其自身造成伤害,如成年后易出现行为问题、犯罪行为等,欺凌者也可能曾是受害者,若不加以惩戒和教育,可能发展为反社会性人格障碍。

      2、被欺凌者。即遭受欺凌的学生,会受到生理、心理、人际关系、学习生活和行为等多方面的伤害,如产生生理疾病、心理疾病,人际关系出现问题,学习生活受影响,出现行为问题等。

      3、旁观者。分为跟随者、强化者、助人者和围观者。旁观者的态度和行为对欺凌氛围和事件走向影响重大,当有旁观者制止时,很多欺凌事件会很快结束,且能帮助受欺凌者恢复。


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应对方法


       欺凌者需用思考代替直觉,合理调节情绪,降低对他人控制欲;思考欺凌原因,若有歉意可写信表达。

       被欺凌者若正经历欺凌,要客观判断,坚定说“不”,积极求助;若曾遭遇欺凌,要承认被霸凌事实,重新认识自我价值,关注个人成长,可向外界寻求支持。

       旁观者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保持独立判断力,拒绝加入欺凌队伍;事件发生时帮助转移话题或驱散人群;事后给受害者提供支持;请老师、家长等成年人帮忙;鼓励被欺凌同学与他人交谈。

       此次宣讲活动李所长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案例,帮助学生们积极预防、应对校园欺凌的行为,令学生们受益匪浅,为学生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法治天空!

远离校园欺凌

守护校园安全

让我们正确认识校园欺凌

学会用正确的方式保护好自己

共同创建阳光、快乐、和谐的校园生活!


以人为本

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

为了教师的终身发展

撰稿 初审|杨毅

摄影|管昕|编辑|邸明琳

复审|王景春|终审|孟祥英

感谢您的关注~

哈市田家炳高级实验中学哈14中
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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