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摘   2024-11-20 17:50   山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9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3年11月23日,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整体情况

  (一)深入传达学习,增强整改自觉。采取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党组会学习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扛牢主体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局党组坚持扛牢主体责任,落实巡察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巡察整改日常工作。设立了就业帮扶、技能帮扶、社保帮扶、人才人事帮扶和驻村帮扶五个专项小组,将所有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工作目标。召开党组会、整改部署会,研究整改任务清单和重点难点问题,推进落实整改任务。整改期间,共召开6次党组会、5次部署会、1次民主生活会,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逐条整改到位。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对3个方面6个具体事项建立了整改台账,定期调度整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对整改进行督查,对问题整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落实,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每条意见都有着落、有回音、有成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9月以来,局党组利用乡村振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先后7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同时,2023年12月15日,局党组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再次原原本本、逐词逐句对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论述进行集中学习,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通过系列学习,局党组班子成员对乡村振兴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系统学习研究,确保了各项政策规定在全局系统落实到位。
  (二)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的学习研究。2023年9月以来,党组会先后3次听取驻村工作、巡察整改、考核准备等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局党组成员利用“四下基层”活动,深入基层乡村,宣讲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政策法规,其他局领导同步深入各县区开展相关活动。与此同时,全局系统27名正科级以上干部与73户脱贫户开展结对帮扶,每季度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和政策宣传。
  (三)健全制度落实社保待遇发放。联合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建立了《阳泉市困难群体人员数据互联互通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县(区)部门间形成数据互联互通和数据推送的长效机制。督促各县(区)按时足额兑现养老保险待遇。2023年度,为全市34096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体,以及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为21368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足额发放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截至目前,我市相关待遇领取率已达到100%。
  (四)推进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村振兴发〔2023〕44号)精神,从2023年起,由乡村振兴部门开展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从个人申请到最终发放的全链条服务,全市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配合乡村振兴部门完成相关工作。通过进一步明确和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发放的经办流程,2023年全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实现100%发放。同时,通过2023年全面建成的855个就近办服务站点,进一步拓宽政策宣传渠道,织密政策宣传服务网络,提升政策知晓度。
  (五)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和责任担当。一是加强市县联动,助力脱贫劳动力就业。2023年市、县举办“乡村振兴专项招聘会”4场,共有197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信息8689个,到场脱贫劳动力人数5000余人,达成意向人数1563人。二是开展调研督导,推进政策落实。2023年12月,市人社局督导组深入我市重点扶贫县盂县各个乡镇督导人社扶贫工作,足迹遍布24个村、80余户脱贫家庭,对脱贫户讲政策、做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县区落实整改,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六)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完成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任务。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务工实现就业1064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149人)的104.85%。二是做好困难群体帮扶工作。2023年,根据乡村振兴部门下达的就业帮扶脱贫劳动力目标任务,通过进一步摸排,对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人员帮助实现就业,就业率为100%。对肢体残疾、孤儿等就业困难人员,县区做了“一对一”政策讲解、职业辅导、三次岗位推荐服务,落实“1131”就业帮扶。三是做好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进一步明确和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发放的经办流程,积极配合乡村振兴部门完成相关工作,由乡村振兴部门开展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从个人申请到最终发放的全链条服务。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落实部门帮扶职能作用。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研究,确保党的决策部署要求在人社系统落实落地,推动人社领域各项帮扶工作扎实开展。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健全帮扶机制,确保所有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政策宣传,定期深入困难群众家里开展走访慰问,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二)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就业优先的战略,加大对脱贫劳动力的就业扶持力度,积极开办针对脱贫劳动力的专项招聘会,努力提升脱贫劳动力的就业率,进一步优化审核机制,提升务工补贴发放的效率。落实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机制,指导各县(区)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各类数据归集到人社部门。指导各县(区)做好对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比对工作,并计算困难群体代缴保费并筹集代缴人员社保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待遇。从不足中找差距,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和措施,提升就近办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群众服务满意度。
  (三)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督导督查。不定期地到县区、乡镇、村详细了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现场帮助解决,同时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让更多的脱贫劳动力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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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0月25日


编辑/史铁军
校对/王 鹏
责编/高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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