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整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市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1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专题部署会,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先后4次党组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逐项梳理分解,列清列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带头推进整改。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三)注重常态长效,推动整改落实。坚持“既改当下、又立长久”,一方面针对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另一方面,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从形成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出发,建章立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强化学习深度。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国家、省、市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7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研究部署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村镇建设工作。同时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巩固“动态清零”成效,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比例达100%,覆盖自然村比例达96%。 (二)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局党组引领学、会议集中学、日常跟进学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和研讨,将理论知识入脑入心,化为行动。6月28日,在平定县娘子关镇娘子关村、磨河滩村就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开展现场研学;8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村镇建设安全工作交流研讨会,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围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 (三)加强部门联动。一是严格落实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等制度文件,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建立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进行数据互通共享,畅通沟通渠道。二是强化资金信息互通,与农业农村部门共享农村危房改造、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形成工作合力。与财政部门联合印发了《市级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一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督导检查,每季度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并对督导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截至目前,已对6个县(区)13个乡镇(街道)26个行政村进行了暗访检查,印发了《关于2024年一季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攻坚行动市级验收情况的通报》,督促县(区)做好问题整改。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抗震)改造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强化工作落实,对农村六类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发现一户、建档一户、改造一户、销号一户”。截至目前,全市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9户,已全部开工,完工78户。全市动态保障任务62户,开工53户,完工20户。三是压紧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县(区)级每月对乡镇及第三方环卫公司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巡查机制,对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乡镇巡查实现全覆盖,抽取至少50%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现场巡查,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入户宣传及镇村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提高村民对政策的知晓率,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排污习惯,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一是规范项目资金公示公告执行。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公示公告的通知》,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公告公示,县、乡、村分别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告。二是强化项目跟踪问效。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建制镇污水设施建设项目、平定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做好资金监管。 (七)严格加强项目监管。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局党组会对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对平定县、盂县政府下达了《关于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促县政府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建设、运营及资金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起底清查,针对性地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资金保障、运营管理等。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印发了《全市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排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网分布、常住人口、管网入户等情况进行排查。三是加强督导调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对平定县、盂县建制镇相关建设进度及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与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项目负责人、运营企业等进行座谈,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运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县级住建部门落实日常监管责任。 (八)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全部委托专业化的第三方环卫公司负责,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盂县实施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建设工程PPP项目,由第三方环卫公司耀邦环境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并送至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共投入保洁员、司机及装工、操作人员1093人;投入电动三轮保洁车446辆、小型勾臂式垃圾车79辆、后压缩式垃圾车14台、挂桶垃圾车14台、240升垃圾桶6000个、村收集点(3立方勾臂箱)1810个等环卫装备。平定县委托中环洁、耀邦两家第三方环卫公司分别负责东、西片区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并送至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共投入保洁员、司机及装工、操作人员597人;投入电动三轮保洁车15辆、勾臂式垃圾车4辆、后压缩式垃圾车12台、挂桶垃圾车18台、240升垃圾桶6476个、村收集点(3立方勾臂箱)79个等环卫装备。 (九)加大资金投入。巡察整改以来,共争取省、市财政资金1820万元,用于配齐配足乡村各类垃圾收运车辆、垃圾桶等环卫设施,不断完善垃圾收运体系,特别是加快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 下一步,市住建局党组将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巩固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通讯地址:阳泉市大连街174号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