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今年以来,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将监督触角由“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由“八小时内”拓宽至“八小时外”,助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以教育引导、谈心谈话、监督检查等方式,拉紧源头防线,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压实各综合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常态长效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推动市防震减灾中心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承诺书》、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市能源局制定《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工作人员“八小时外”工作制度》,引导各单位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同时,推动其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肩负起“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管职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
在日常监督中,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还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定期开展形式丰富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运用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学习《警示录》《忏悔录》等,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督促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强化警示震慑效果。截至目前,驻局纪检监察组已联合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议20余场。同时,与各综合监督单位贯通联动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开展节假日廉洁提示提醒,常态化开展“八小时外”纪律教育,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地落实,引导干部职工不触碰纪律“红线”,切实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下一步,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将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常态长效,继续强化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日常监督管理,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