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警示教育日”机制落地落实,城西公司纪委于每月第四周周一开展“警示教育日”系列活动。
本月城西公司纪委特别编辑“警示教育日”节前廉洁警示教育专题篇,搜集整理了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点,以及违规收取礼品礼金等学习素材,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在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中,不忘责任担当,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远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格家风家教,倡树文明风尚,确保节日氛围清新和谐,过一个平安祥和年!
图解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
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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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在身边丨这些礼,不能收
转自海河清风公众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对违规受礼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原文链接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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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小课丨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
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供稿:曹镠(纪委办)
编校:董开泰
审核:杨一、程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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